一、1例抢劫伤害致死案件的法医学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段腾龙[1](2021)在《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研究应用Google、CNKI等学术搜索引擎,检索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文献资料,获取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例41632例;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data.stats.gov.cn)收集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和各车型的发生情况,共计998882例。应用SPSS23.0软件统计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死亡案例,对死者的一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损伤类型、死亡原因及死亡原因与车型的关系、车辆类型、路面类型及事故类型等参数指标进行分析。通过现场调查,对昆明地区1000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件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建立了昆明地区真实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数据库,应用统计学方法分析研究事故的碰撞形态及碰撞位置、人-车碰撞事故中的驾驶员、车辆、行人等的特点及行人致伤机理和行人损伤评价指标。最后,应用PC-Crash对15例人-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再现,建立行人与车辆的碰撞模型,仿真事故发生的真实过程。研究表明,通过大量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例分析,发现事故发生时间、损伤类型、死亡原因及死亡原因与车型的关系、车辆类型、路面类型及事故类型等分布具有一定的特点,进一步阐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提升法医学交通事故预防和鉴定效率以及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同时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及法医学研究提供了方向。基于PC-Crash软件的道路交通事故虚拟再现技术具有建模简单、模拟时间短、再现精度高、模拟界面形象逼真及分析结果易提取等特点,应用PC-Crash软件能够对人-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重建,可以再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确定事故车速,能够对人体损伤的部位、程度、成伤方式得到进一步阐明,为法医学司法鉴定中车速鉴定、成伤机制、交通方式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法。
王佳[2](2020)在《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研判模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杀人案件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构成的案件,其性质恶劣且后果严重。在杀人案件侦查分析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研判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根据案件信息确定犯罪人特征进而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二是在确定的侦查范围内进行嫌疑人目标关联分析,进而对可能的目标人员进行犯罪嫌疑人排查。传统的嫌疑人研判主要依赖于专家经验分析,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随着公安数据的积累和信息化的进程,自动化研判模型成为实际警务新的需求,可以辅助专家决策,节约办案成本。本文针对嫌疑人研判中的犯罪人特征刻画和嫌疑人目标关联问题,进行了模型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如下:针对杀人案件的特征分析问题:分析了国内杀人案件的宏观特征,包括犯罪人特征、被害人特征、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特征、使用工具特征等;应用数据挖掘算法分析了影响杀人案件发生率的社会因素及其重要度。研究工作可为之后的杀人案件的犯罪人特征的分析和刻画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撑。针对杀人案件的犯罪人特征刻画问题:构建杀人案件案例表达模型,描述杀人案件的一般发生过程,提出案件的四大情景要素—“加害者、工具媒介、受害者和现场环境”;构建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应用于杀人案件信息的演绎式推理分析,确定犯罪人可能的身份特征;当犯罪人身份特征无法直接推理得到时,研究提出了基于贝叶斯网络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应用于杀人案件信息的归纳式推理分析,确定犯罪人的其他特征,如性别、年龄、与被害人关系、有无犯罪前科等。研究构建的犯罪人特征刻画分析模型的输出结果可以为下一步嫌疑人目标关联提供支撑。针对杀人案件的嫌疑人目标关联问题:提出了基于模糊多准则决策方法的目标关联模型,应用于犯罪嫌疑人的排查分析。模型梳理了目标特征的不同数据结构与关联度计算规则,计算目标人员的嫌疑度,进而进行目标排序,给出调查范围内最可能是嫌疑人的目标,为专家决策提供辅助支持,节约办案成本。
郁春艳[3](2020)在《轻微暴力致死案件的刑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邻里纠纷、家庭冲突、陌生人之间琐事争斗引发的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此类案件的特征是“因小果大”,当事人双方通常因为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由口角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继而造成一方死亡的惨剧。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的定性与量刑差异巨大,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无罪这四种判决。同类型的案件判决结果如此悬殊,必然引起较大争论,为了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刑法保护的合法权益,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文拟对轻微暴力致死案件的定罪量刑进行研究。文章从司法实践入手,采集大量案例样本,通过分析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的判决逻辑和审判结果,发现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定罪率高、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并分析出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忽视行为、过度重视死亡结果、不区分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不限制故意加重犯的成立条件等。实践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理论层次的完善,在分析了轻微暴力致死案件实践问题的基础上,本文着手分析此类案件的犯罪构成。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重心,也是犯罪成立的基础,考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在准确定义该行为的基础上,对其做实行行为性判断。因此必须先为轻微暴力行为做一个明确的定义,后从法益侵害紧迫危险性与构成要件符合性两个层面判断实行行为性,最终认为轻微暴力行为应该区别于故意伤害行为,不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运用实行行为论为轻微暴力行为定性后,配套相当因果关系说判断此类案件的因果关系更为适宜。相当因果关系说先用条件说解决事实因果关系问题,后讨论“相当性”解决归责问题,发挥事实与价值双重功能,并与实行行为理论紧密结合。通过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中的折中说理论,判定特殊体质案件中轻微暴力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既然已经否定轻微暴力致人死亡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能性,对此类案件行为人主观方面的研究,主要探讨其主观上是否成立过失。需要认定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与注意能力,着重思考注意义务的来源与注意能力的评判标准与评判因素,并且与意外事件相区别,进而肯定正常体质案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存在过失。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相较于普通命案具有特殊性,对于此类案件的研究不能止步于定罪,亦要着眼于量刑。此类案件具备诱发于日常琐事,行为暴力程度低,被害人多有过错,被害人特殊体质,以及行为人悔过积极易于被谅解等特点。故而司法实践中,需要特别考量被害人过错、赔偿从轻以及被害人谅解等酌定量刑情节。
杨蕾[4](2020)在《不同时期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特点变迁》文中指出背景:2013年5月1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为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2016年司法部颁布了修订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强化了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鉴定使用衔接机制,规范了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实施、意见书出具及出庭质证的程序。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不仅代替了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也推动人体伤残鉴定与赔偿法律适用的统一。自2011年至今司法部先后颁布实施了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等多项技术规范,使法医精神病鉴定也有了国家标准,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等提供了质量保证。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及鉴定指南的应用,在法医精神病鉴定实践中,委托鉴定行为能力的种类、法定行为能力的评定、伤残等级评定、医学诊断等方面将带来一定变化。因此将《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指南实施前后的鉴定案件进行对比,探讨法医精神病学鉴定事项、案件特点及鉴定意见的变化规律,对下一步更加规范和提高法医精神病鉴定质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目的:对照分析相关法规、指南实施前后10年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的现况及鉴定特点,寻求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趋势,旨在探讨相关法规和评定指南的实施对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影响,为进一步了解法医精神病鉴定事项的变化规律,提高鉴定准确性和鉴定质量提供参考。方法:采用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以2009年1月1日-12月30日和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期间,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完成的鉴定案例共1507例为研究对象,将2009年1月1日—12月30日鉴定案例设置为2009年组(395例),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鉴定案例设置为2019年组(1112例)。采用自制调查量表(内容包括被鉴定人一般人口学特征、案件类型、鉴定案由、鉴定诊断、法律能力的判定等)进行资料收集,对两组案例进行组间比较和组内对比,综合分析两组鉴定案例的现状及特点。全部资料应用SPSS20.0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数据统计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连续变量用(—x±s)表示,采用t检验,符合非正态分布的连续变量用中位数(下四分位、上四分位)[M(QL,QU)]表示,分类变量以率(%)、构成比表示,采用χ2检验;通过SPSS20.0软件处理,将差异具有显着性的单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均为双侧检验,显着性水平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1.2009年鉴定组和2019年鉴定组一般人口学特征:两组在年龄、婚姻、出生地、居住地、职业方面均有明显差异(P<0.05)。2.临床特征:2.1两组在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方面差异显着。2019年鉴定组患者在酒精的使用上明显多于2009年鉴定组,而吸毒患者少于2009年组(10.60vs8.40,3.00vs0.70,χ2=13.288,P=0.01)。2.2两组在家族史方面差异显着。与2009年鉴定组相比,被鉴定人的精神病家族史发生率少于2019年鉴定组(12.30vs19.10,χ2=59.029,P=0.000)。3.两组司法精神病鉴定案例分布特征:3.1两组在案件性质方面,案件类型:2019年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例)占比较2009年组明显増多(29.70vs5.10,χ2=67.132,P=0.000),而刑事案件的占比明显减少(25.30vs8.80,χ2=67.132,P=0.000)。3.2鉴定诊断:2019年脑外伤致精神障碍的案件占比较2009年明显増多(5.80vs31.50),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和无精神病的案件占比较2009年明显减少(31.10vs16.50,17.50vs12.90,11.90vs10.30,χ2=186.937,P=0.000)。3.3委托方:2019年法院方提起鉴定的比例较2009年明显增多(41.20vs12.20),公安和监狱申请鉴定比例较2009年减少(70.60vs57.80,15.70vs0.50,χ2=230.297,P=0.000)。3.4委托事项:2019年性自卫能力案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精神伤残评定案比例较2009年增多,其中以精神伤残评定案件的增加更明显(9.60vs10.40,3.50vs9.50,5.60vs30.50),刑事案件和服刑能力案件比例较2009年组有减少(55.70vs45.00,17.00vs0.40,χ2=322.266,P=0.000)。3.5委托属地及委托方归属地:济宁市外的委托方比例较2009年组增加(82.50vs72.70,χ2=17.447,P=0.000)。4.两组刑事案件特征:4.1鉴定诊断:两组位居前列的医学诊断均是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无精神病,两组比较差异有显着性(35.50vs25.20,21.80vs26.20,8.60vs10.00,15.90vs20.40,χ2=21.330,P=0.031)。4.2刑事责任能力评定:被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的案例比例较2009年组明显増多,而被评定为限定、无责任能力的案例比例较2009年组明显减少(33.20vs68.00,33.60vs19.00,33.20vs13.00,χ2=78.699,P=0.000)。5.两组民事案件特征:5.1两组民事案件构成:两组在民事案件构成上差异有显着性,离婚和合同案件比例较2009年组明显减少(30.80vs4.80,15.40vs5.70,χ2=11.575,P=0.006)。5.2两组民事能力判定:两组在民事行为能力判定上无显着差异(P>0.05)。6.两组精神伤残案件特征:伤残等级评定:2019年组较2009年组伤残等级评定更高,两组比较有显着差异性[6.50(5.00,8.00)vs9.00(8.00,10.00)](P=0.000)。7.两组性自卫能力鉴定案件特征:两组在无性自卫能力的法律判定的占比均在80%以上,在鉴定诊断上均无差异性(P>0.05)。结论: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及相关指南实施后:1.民事案件、精神伤残评定案件、性自卫能力评定案件比例有明显増多,而刑事案件比例有明显减少;2.法院方提出申请鉴定比例增加,说明对案件的审查及评定更为严格;3.济宁市外的鉴定案件增加,说明鉴定机构被广泛认可,鉴定准确性的提高;4.刑事案件构成中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比例增加。
龙武,胡春梅,李思思,谢松林,吴金赛,李林聪,蒋春月,金波[5](2019)在《西南地区1 340例故意伤害案件的特征及相关因素分析》文中指出目的探究我国西南地区故意伤害案件的伤者信息、致伤工具、发生时间等因素的特点及规律。方法随机抽取西南地区多地2014—2016年轻伤二级及以上故意伤害案件1 340例,分类汇总伤者信息、作案动机、致伤工具、发生场所、发生时间、损伤部位和损伤程度,并对作案动机与致伤工具类型,以及损伤程度与致伤工具作关联分析。结果所涉案件中,伤者多为20~50岁青壮年(65.2%)、男性(82.3%)、农村户籍(62.8%);作案动机以纠纷为主(45.8%),致伤工具多为钝器(54.6%)和锐器(36.0%),尤以徒手(36.9%)和刀具(33.2%)多见;案件主要发生在公共场所(59.0%),1月(11.3%)、2月(13.1%)、3月(11.6%)及每天夜晚22:00~01:00(23.2%)是高发时期;损伤主要涉及颅面部,所致损伤程度以轻伤二级(61.6%)为主。不同作案动机中致伤工具的类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损伤程度中致伤工具的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我国西南地区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有潜在的规律和相关影响因素,预防、分析此类案例需从伤者信息、致伤工具、发生时间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金波,李林聪,蒋春月,顾亚峰,巫山,龙武,吴金赛,韩治斌[6](2019)在《1412例故意伤害案件的致伤物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目的:分析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伤物的特点及其相关因素,为案件侦破、预防犯罪工作提供参考。方法:随机收集西南地区7个市州(县)公安局2014年至2016年已受理、达到轻伤以上的故意伤害案件1 412例,统计案件中与致伤物相关的数据,利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作一般性统计描述。结果:伤者以青壮年(49.7%)、男性(81.1%)、农村居民(63.3%)为主;常见的致伤物为徒手(40.7%)和刀具(38.4%);纠纷(47.9%)、财务(8.0%)案件中,致伤物以钝器居多;钝器作为致伤物普遍存在于多种案发场所(54.0%);钝器常致损伤部位为颅、面部(10.9%、15.3%),锐器常致损伤部位为胸、腹部(6.3%、6.6%);重伤多由锐器所致(59.7%),轻伤多由钝器所致(68.0%)。结论:致伤物与犯罪动机、案发场所、损伤部位和损伤程度有潜在关联性。
石国景[7](2019)在《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的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或司法鉴定是认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解决医疗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医医疗讼案的鉴定应当交由中医还是西医或法医来做,是民国时期就开始争论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关于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研究尚无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本文选择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已收集到的文献资料,梳理出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机构变迁的基本脉络,尝试对民国中医药诉讼案例进行整理和归纳,找出该时期案件的基本特征,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具体案例展开详尽的个案分析,较全面的展示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制度化历程,以期为当今建立中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提供借鉴。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法。通过中国知网、万方、VIP中文科技、社会期刊等数据库收集近10年对民国时期中医药纠纷研究文献。同时为获得更多一手资料,以“中医鉴定”、“医事纠纷”、“庸医杀人”等为关键词,检索《申报数据库》以及上海图书馆开发的《全国报刊索引》中的《民国时期期刊全文数据库》。通过学校图书馆及参考文献指引,收集参考书籍8本。利用统计学对材料进行归纳整理,运用整体与个案研究方法对35例中医案例以及1例中央国医馆鉴定案进行分析。结果通过对民国时期相关文献的梳理得出: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由最初的中医人被动参与中医药讼案纠纷鉴定,到为争取同行鉴定,身体力行,组建中医常设鉴定组织,制定章程,寻求社会各界认同,并积极探索中医药讼案鉴定的难点问题。结论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制度的建立,改善了当时中医医疗服务环境,维护了医患共同利益。从制度层面限定委托主体,避免了病家恶意鉴定。对当今依法建立中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制度,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组建中医鉴定专家库、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等方面提供借鉴。
皮之云[8](2019)在《压迫颈部室息死亡案例的损伤特征及相关因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 的]研究缢死、勒死及扼死等压迫颈部窒息死亡案例的相关因素及其与尸体颈部损伤的关系,且探讨缢死与勒死、勒死与扼死之间的主要区别,为压迫颈部所致窒息案例中死亡原因及案件性质的判定提供科学依据。[方 法]对2000年-2018年间昆明及曲靖地区所发生的97例缢死、56例勒死及72例扼死等压迫颈部窒息死亡案例资料经spss23.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采用K-S检验及t检验对年龄分布进行分析,采用多元无序logistic回归方程对尸体颈部损伤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缢死与勒死、勒死与扼死之间各相关因素的组间比较采用Fisher确切概率法及χ2检验。[结 果](1)对225例压迫颈部所致窒息死亡案例进行统计分析,基本特征为:本组缢死案例97例,男性多见,41-50岁多见,好发于3-5月,案发地点以居住地卧室多见,均无附加死因,最常使用的缢索为尼龙绳;本组勒死案例56例,女性多见,21-30岁多见,好发于9-11月,案发地点以居住地卧室及案犯居住地多见,常伴附加手段如捂堵口鼻部,最常使用的勒索为尼龙绳;本组扼死案例72例,女性多见,21-30岁多见,好发于12-2月,案发地点以居住地卧室及案犯居住地多见,常伴附加手段如捂堵口鼻部。(2)尸体颈部损伤及其相关因素:本组97例缢死案例,不同缢索所致不同索沟周围损伤的发生率不同,软缢索及硬缢索以皮下出血为主,半坚硬缢索以表皮剥脱为主,当缢沟位于甲状软骨水平时更易发生舌骨骨折,发生喉舌骨骨折的缢死人员多≥40岁;本组56例勒死案例,不同勒索所致皮下出血、喉舌骨骨折的发生率不同,硬质条索物所致皮下出血、甲状软骨骨折及舌骨骨折的发生率最高,当勒沟位于甲状软骨上方时更易发生舌骨骨折;本组72例扼死案例,男性扼死者甲状软骨骨折率高于女性。(3)缢死与勒死的区别:男性缢死者多于女性,女性勒死者多于男性,缢死者平均年龄大于勒死者;缢沟多位于甲状软骨上方,勒沟多位于甲状软骨水平;索沟周围损伤在缢死者中更常见;缢死者部分颈深部损伤及部分窒息征象的检出率高于勒死者,勒死者舌骨骨折率高于缢死者。(4)勒死与扼死的区别:扼死者部分颈深部损伤及部分窒息征象的检出率高于勒死者,扼死者甲状软骨骨折率高于勒死者。[结 论](1)本组压迫颈部所致窒息死亡案例的基本特征:缢死者中年男性多见,勒死及扼死者青年女性多见;缢死案例均无附加死因,勒死及扼死案例常伴附加手段;最常用的缢索及勒索均为尼龙绳。(2)死者性别及年龄分布、索沟水平位置、索沟周围损伤检出率、舌骨骨折率有助于区别缢死与勒死。(3)男性扼死者甲状软骨骨折率高于女性;甲状软骨骨折率有助于区别勒死与扼死。
吴畏,陈晓刚,邓振华[9](2019)在《四川省471例故意杀人案特征回顾性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了解四川地区故意杀人案案件伤害流行病学及法医学特征。方法采用流行病学方法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收集到的四川省471例故意杀人案(2012年~2016年)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加害者和受害者均是男性多于女性,且男女性别比例加害者(9.29:1)明显高于受害者(1.21:1)。加害者及受害者均是18~44岁人群最多。加害者以汉族、本地区、已婚、小学和初中文化、农民或无业人员为主。晚上、周末、夏季的案件数目最多。案发场所多在室内(53.08%),以私人住宅最多。熟人(73%)作案居多,犯罪动机前三分别为琐事(口角)纠纷、家庭矛盾及感情纠纷。损伤类型以开放性损伤最多见(66.43%),包括刺、切、砍创及挫裂创,最常累及的部位是头面部(92.78%),其次是颈项部和上肢及肩部。损伤器官以颅脑最多见,其次为全身各处重要血管。排名前三的作案工具为锐器、钝器、绳索及其类似物,火器仅有12(2.55%)例。最常见的作案工具为菜刀、水果刀、棍棒、砖石类及各类锤子,以菜刀居首位。根本死因多为机械性损伤,直接死因以急性失血性休克及颅脑损伤最多。本次研究中还包含了少量精神病人及吸毒人员作案,同时还对加害者犯罪后行为进行了分析。结论本地区故意杀人案在涉案人员特征、案发时间与场所、犯罪动机、损伤情况、作案工具、死亡原因等多方面有一定的特点,可供相关部门预防打击这类犯罪及制定相关政策时参考。
向平[10](2018)在《由《法医学杂志》探讨法医毒物学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法医毒物学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体内外毒(药)物进行分析和评判,为刑事侦查提供技术服务、为法律诉讼提供证据证明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学科。法医毒物学的发展与仪器设备、分析目标物、作用机制研究、生物检材、专业人员等密切相关,伴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展变化。本文从历年来在《法医学杂志》上刊登的法医毒物专业文章来探讨法医毒物学的发展。1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1.1检测灵敏度不断提高法医毒物学的进步得益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
二、1例抢劫伤害致死案件的法医学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例抢劫伤害致死案件的法医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表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1章 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概述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前期研究基础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第2章 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 |
2.1 引言 |
2.2 材料与方法 |
2.2.1 一般资料 |
2.2.2 研究方法 |
2.3 结果 |
2.3.1 2013年~2017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
2.3.2 死者性别 |
2.3.3 死者年龄 |
2.3.4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 |
2.3.5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类型 |
2.3.6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 |
2.3.7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与车辆类型的关系 |
2.3.8 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类型 |
2.3.9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路面类型 |
2.3.10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类型 |
2.4 讨论 |
2.5 结论 |
第3章 昆明地区1000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 |
3.1 引言 |
3.2 材料与方法 |
3.2.1 资料 |
3.2.2 研究方法 |
3.2.2.1 一般描述性统计 |
3.2.2.2 圆分布方法 |
3.2.2.3 单因素分析 |
3.3 结果 |
3.3.1 死者性别 |
3.3.2 死者年龄 |
3.3.3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 |
3.3.3.1 一般描述统计 |
3.3.3.2 基于圆分布法的时间分布 |
3.3.3.4 天气类型 |
3.3.5 路面状况 |
3.3.6 路面类型 |
3.3.7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类型 |
3.3.8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 |
3.3.9 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方式 |
3.3.10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类型 |
3.3.11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类型 |
3.3.12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位置 |
3.3.13 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线型 |
3.3.14 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控制 |
3.3.15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形态 |
3.3.16 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类型 |
3.3.17 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类别 |
3.3.18 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证状态 |
3.3.19 道路交通事故的酒驾情况 |
3.3.20 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避让措施 |
3.4 讨论 |
3.5 结论 |
第4章 基于PC-Crash软件的人-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研究 |
4.1 引言 |
4.2 研究材料 |
4.3 方法 |
4.3.1 事故现场重建 |
4.3.2 人车模型建立 |
4.3.3 事故再现方法 |
4.3.4 车速验证及行人损伤评价方法 |
4.3.5 PC-Crash软件仿真重建数据输出 |
4.4 结果 |
4.5 讨论 |
4.6 结论 |
全文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综述 基于PC-Crash软件的人-车道路交通事故再现技术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研判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杀人案件特征分析研究概述 |
1.2.2 犯罪人特征刻画研究概述 |
1.2.3 嫌疑人目标关联研究概述 |
1.2.4 相关研究难点与待解决问题 |
1.3 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第2章 杀人案件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研究 |
2.1 本章引言 |
2.2 杀人案件类别及特点分析 |
2.2.1 按犯罪人特征分类 |
2.2.2 按犯罪人-被害人关系分类 |
2.2.3 其他分类方法 |
2.3 杀人案件犯罪特征分析 |
2.3.1 案例信息数据库构建 |
2.3.2 犯罪特征分析 |
2.4 杀人案件影响因素分析 |
2.4.1 影响因素度量矩阵构建 |
2.4.2 数据挖掘算法介绍 |
2.4.3 分析结果讨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研究 |
3.1 本章引言 |
3.2 杀人案件证据信息梳理 |
3.2.1 现场证据信息要素梳理 |
3.2.2 场外证据信息要素梳理 |
3.3 杀人案件案例表达模型构建 |
3.3.1 典型案例分析 |
3.3.2 案例表达模型构建 |
3.4 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研究 |
3.4.1 基于情景要素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构建 |
3.4.2 模型应用分析 |
3.4.3 分析结果讨论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研究 |
4.1 本章引言 |
4.2 贝叶斯网络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构建 |
4.2.1 贝叶斯网络结点要素梳理 |
4.2.2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犯罪人特征刻画模型构建 |
4.2.3 模型学习与评价 |
4.3 案例分析与模型讨论 |
4.3.1 案例库数据量充分性分析 |
4.3.2 模型应用分析 |
4.3.3 分析结果讨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模糊多准则决策的嫌疑人目标关联模型研究 |
5.1 本章引言 |
5.2 基于模糊多准则决策的案件目标关联模型构建 |
5.2.1 案件目标关联问题概述 |
5.2.2 嫌疑人目标关联模型数学定义 |
5.2.3 目标特征关联度计算 |
5.3 模型应用研究 |
5.3.1 案例与模型应用分析 |
5.3.2 模型讨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创新点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完成的相关学术成果 |
指导教师学术评语 |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3)轻微暴力致死案件的刑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六、论文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轻微暴力致死的实践考察和理论界定 |
第一节 轻微暴力致死的实践考察 |
一、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样本分析 |
二、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
第二节 轻微暴力致死犯罪的客观方面 |
一、行为与实行行为:评价对象与评价标准 |
二、轻微暴力行为的含义 |
第二章 轻微暴力的实行行为性研究 |
第一节 实行行为理论的一般性展开 |
一、实行行为的机能 |
二、实行行为要素 |
第二节 法益侵害紧迫性 |
一、危险的判断资料 |
二、危险的判断标准 |
第三节 轻微暴力行为的实行行为性判断 |
一、法益侵害紧迫性判断 |
二、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 |
第三章 轻微暴力致人死亡的因果关系 |
第一节 因果关系理论的一般性展开 |
一、因果关系相关学说 |
二、相当说兼具理论完整性和实践易操作性 |
三、以相当说为中心的因果关系理论体系 |
第二节 将相当说适用于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一、相当性判断标准 |
二、轻微暴力致死案件的因果关系认定 |
第四章 轻微暴力致人死亡行为的主观方面 |
第一节 犯罪过失的认定依据 |
一、注意义务的内容 |
二、行为人的注意能力 |
第二节 轻微暴力致死案件应界定在过失犯罪 |
一、轻微暴力致死案件犯罪过失认定 |
二、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
第五章 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量刑研究 |
第一节 酌定量刑情节的理论价值 |
一、对量刑具有普遍影响 |
二、有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 |
三、有助于实现刑事司法实践的原则性与灵话性的统一 |
四、有助于实现刑罚个别化司法保障 |
第二节 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需要着重考量的酌定量刑情节 |
一、被害人过错 |
二、犯罪嫌疑人的赔偿 |
三、被害人家属谅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不同时期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特点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资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制度分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西南地区1 340例故意伤害案件的特征及相关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
1.1 样本 |
1.2 方法 |
2 结果 |
2.1 伤者信息 |
2.2 案例描述 |
2.2.1 作案动机 |
2.2.2 致伤工具 |
2.2.3 发生场所 |
2.2.4 发生时间 |
2.2.5 损伤部位 |
2.2.6 损伤程度 |
2.3 关联分析 |
2.3.1 作案动机与致伤工具类型 |
2.3.2 损伤程度与主要致伤工具 |
3 讨论 |
3.1 伤者信息 |
3.2 作案动机和致伤工具 |
3.3 发生场所和时间 |
3.4 损伤部位和损伤程度 |
(6)1412例故意伤害案件的致伤物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2 结果 |
2.1 伤者基本情况 |
2.2 致伤物种类 |
2.3 犯罪动机与致伤物 |
2.4 案发场所与致伤物 |
2.5 活体损伤部位与致伤物 |
2.6 损伤程度与致伤物 |
3 讨论 |
3.1 伤者人口学特征 |
3.2 致伤物种类特征 |
3.3 犯罪动机与致伤物 |
3.4 案发场所与致伤物 |
3.5 损伤部位与致伤物 |
3.6 损伤程度与致伤物 |
(7)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 |
1.2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民国时期中医讼案鉴定出现的背景 |
2.1 民国时期医疗纠纷多发 |
2.1.1 中医自身原因 |
2.1.2 患者维权意识加强 |
2.1.3 中西医界的派系斗争 |
2.2 民国时期司法检验制度的变革 |
3 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变迁 |
3.1 中医初涉鉴定 |
3.1.1 中医被动参与鉴定 |
3.1.2 中医争夺鉴定权 |
3.1.3 小结 |
3.2 中医讼案鉴定的制度化 |
3.2.1 常设组织的建立 |
3.2.2 章程的制定 |
3.2.3 制度建设的社会效应 |
4 民国时期中医鉴定案例研究 |
4.1 民国中医案件特点分析-以35例中医讼案为例 |
4.1.1 时间和地域分布 |
4.1.2 案件类型及起诉案由分析 |
4.1.3 鉴定结果分析 |
4.1.4 案件结果分析 |
4.2 中央国医馆处方鉴定委员会鉴定案一例 |
4.2.1 中医学理分析 |
4.2.2 法理分析 |
5 总结 |
5.1 当时的意义 |
5.1.1 改善中医医疗环境,维护医患共同利益 |
5.1.2 限定委托鉴定主体,避免病家恶意鉴定 |
5.2 对当下启示 |
5.2.1 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司法鉴定制度 |
5.2.2 贯彻实施中医药法 |
5.2.3 组建中医鉴定专家库 |
5.2.4 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文献综述 民国中医药讼案鉴定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二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三 在校期间参加学术会议 |
附录四 上海市国医分馆处方鉴定委员会章程 |
附录五 本文所分析的35例医讼案件表格 |
附录六 近代中医药讼案鉴定史料选辑 |
(8)压迫颈部室息死亡案例的损伤特征及相关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已刊论文目录 |
致谢 |
(9)四川省471例故意杀人案特征回顾性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材料与方法 |
二、结果 |
(一) 人口统计学特征 |
1. 性别、年龄 |
2. 其他个人信息 |
(二) 案发时间与地点 |
(三) 作案人员 |
(四) 犯罪动机 |
(五) 作案工具 |
(六) 尸检结果 |
1. 损伤数量及类型 |
2. 损伤部位及器官 |
3. 死因 |
(七) 加害者行凶后反应及现场处理 |
(八) 其他 |
三、讨论 |
(一) 作案人员及受害者特征 |
(二) 案发时间与地点 |
(三) 犯罪动机、损伤与致伤物 |
(四) 死因 |
(五) 特殊人群作案 |
(六) 其他 |
四、结论 |
(10)由《法医学杂志》探讨法医毒物学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 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 |
1.1 检测灵敏度不断提高 |
1.2 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
1.3 分析目标物不断变化 |
2 毒理数据积累 |
2.1 乙醇中毒研究 |
2.2 体内分布研究 |
2.3 法医毒理学研究 |
3 面临挑战 |
3.1 分析目标物 |
3.2 毒理数据 |
3.3 规范建设 |
四、1例抢劫伤害致死案件的法医学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D]. 段腾龙. 昆明医科大学, 2021
- [2]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研判模型研究[D]. 王佳. 清华大学, 2020(01)
- [3]轻微暴力致死案件的刑法研究[D]. 郁春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不同时期法医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特点变迁[D]. 杨蕾. 济宁医学院, 2020(01)
- [5]西南地区1 340例故意伤害案件的特征及相关因素分析[J]. 龙武,胡春梅,李思思,谢松林,吴金赛,李林聪,蒋春月,金波. 法医学杂志, 2019(04)
- [6]1412例故意伤害案件的致伤物分析[J]. 金波,李林聪,蒋春月,顾亚峰,巫山,龙武,吴金赛,韩治斌. 川北医学院学报, 2019(03)
- [7]民国时期中医药讼案鉴定研究[D]. 石国景.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9(03)
- [8]压迫颈部室息死亡案例的损伤特征及相关因素研究[D]. 皮之云. 昆明医科大学, 2019(06)
- [9]四川省471例故意杀人案特征回顾性分析[J]. 吴畏,陈晓刚,邓振华. 证据科学, 2019(01)
- [10]由《法医学杂志》探讨法医毒物学的发展[J]. 向平. 法医学杂志,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