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人假说”不合理泛化的拙见

关于“经济人假说”不合理泛化的拙见

一、“经济人假设”泛化的不合理性刍议(论文文献综述)

安亚卓[1](2020)在《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研究》文中指出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主要是指现代的西方国家为面对不确定性未来,利用能动性机制促进国家与非国家主体的平等以促进合作的逆向管理的各种理论、观点体系。它依赖于治理范式的勃兴而主要凝结于复杂化和不确定性问题现实中的国家能力重构的反思,并成为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国家的公共行动纲领。简而言之,西方的国家治理理论、观点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思想性的结构、层次与特征的体系。其主要围绕“谁”及其“如何进行”“为何进行”来展示国家治理的逻辑起点、前提假设、逻辑关系、认知规律以及逻辑旨归。同时,较为完整地从管理本体论、管理方法论、管理认识论、管理价值论几个思想层面进行了关照。其次,因其具备体系性、启发性、规律预测性以及未来性的思想特征而具有一定的认知价值和实践价值。具体而言,本研究在尝试界定基本概念和论域基础上,首先从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内容上抓住治理主体和治理行为两个关节点,就“平等参与理念”“合作理念”“逆向管理理念”,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梳理与阐释,作为对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内蕴核心的提炼与升华。通过梳理西方的国家治理理论与观念发展的历史进程,对西方的国家治理理论与观念进行思想性结构与层次、特征与价值的分析,最后,在揭示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内在矛盾和现实困境基础上,其关系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以及治理思维方式等方面的有益启示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给予了相应的学术构想。

赵赛红[2](2020)在《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问题及建设策略研究 ——以H市为例》文中指出中小学班主任承担着班级管理、教育教学、家校沟通等多重任务,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学生道德培养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保证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则是开展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条件。当前,学术界和各级政府大都主张通过增加班主任津贴和薪酬来提高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而忽略了荣誉激励在提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学术界对教师荣誉制度的不断重视,班主任荣誉制度的建立健全问题也开始得到初步关注。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旨在了解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现状和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设策略,以期使班主任荣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文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涉及问题的提出,研究目的与意义,核心概念界定,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框架以及研究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分别从国内外两方面梳理与班主任荣誉制度相关的文献;第三部分对与本论文相关的人性假设理论和激励理论进行论述,从而为论文研究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第四部分对与中小学班主任荣誉相关的政策进行梳理,并在调查及访谈班主任的基础上了解和分析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现状;第五部分分别从班主任荣誉称号、荣誉评选、荣誉奖励、荣誉后管理和荣誉实施效果五个方面分析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存在的问题;第六部分根据人性假设理论和激励理论剖析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第七部分分别从制度制定、制度执行和班主任层面提出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建设策略。

边燚[3](2020)在《政策转移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基于“河长制”的“结构—场域”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策转移”作为各国公共政策实践现象已由来已久,其被定义为在一个时间或地点存在的政策、行政管理安排或机构被用于在另一个时间或地点来发展有关政策的知识、行政管理安排和机构的过程。20世纪90年代之后政策转移概念的确立是全球化、网络化背景下政府寻求规范化治理范式与治理革新的产物。通过案例引入、文献分析、政策研究等方法,从政治学角度以“概念分析——理论建构——案例引入——对策建议”为基础思路。首先通过政府角色的细化对其内涵与要素进行深入研究,政府在政策转移中扮演重要角色且具有复杂的角色丛特征,并且通过对政府角色内容的内涵及结构分析,将政府角色解构为角色生成、角色行为与角色影响三个要素;其次,通过“结构—场域”的建构对政策转移中的政府角色进行分析。以往的政策转移研究是通过构建政策转移框架对政府行为进行类型学式的划分,而本文基于政府角色的复杂性特征,构建一个“结构—场域”框架,将政府视为政策转移复杂场域中的复杂行为体,探讨政策转移场域中的政府角色;再次,引入“河长制”案例,通过对“河长制”的分析,“河长制”政策转移中具有“压力型”体制的显着特点,其直接表现为“三组压力困境”,分别为:政府角色生成中的场景困境、政府角色行动中的成本困境与政府角色影响中的惯习困境。最后,依托“结构—场域”对“三组压力困境”提出建议,重塑场景:政治生态建构与治理弹性提升、颠覆成本:价值理性与治理规范性的强调、打破惯习:清单制与政策评估的建立。希望通过对政策转移中政府角色的研究完善政策转移框架的建立、构筑政策转移研究中的中国场景。基于我国政策转移中的独特场景与行政实践,建立一个解释框架用以分析我国政策转移实践中的政府角色,并且通过引入“河长制”案例,用以回应学界对于“河长制”的诸多争议,最后从政府角色的视角对我国政策转移实践提出对策与建议。这一研究对完善政策转移理论研究、对“河长制”实践的探索、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于猛[4](2020)在《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时至今日,如何实现审判权的独立公正运行,已经超越国界的限制,成为各国司法改革中共同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解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司法责任制之间的关系。作为保障审判权独立运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应运而生。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初步建立了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各地法院亦展开了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实践探索。但是,法官司法豁免的衡量标准、规范程序以及该制度本身如何恰当嵌入我国的司法传统和政法体制当中,进而产生积极效果等问题却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向维度,既要符合法官司法豁免的制度发生规律,也要契合中国特色的司法国情与体制机制;既要对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实践运作进行反思与检讨,也要将之上升到制度建构的层面进行理论关照,以建立符合审判权运行基本规律、契合法官职业特点,并兼具中国特色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体系。为此,本文对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原理、演变脉络、运行现状、积极功效、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正当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未来改革和发展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设计以及与相关配套制度的衔接协调等,进行了系统论述,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司法公正以审判权独立运行为前提,以司法责任制为保障,要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坚持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司法责任制的统一。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即是在司法改革实践中所得来的关于审判权独立运行与司法责任制之间关系的能动反映,并经历了观念萌生、初步建构、渐趋成型的演进过程。它以司法公正和权利保障为价值追求,强调赋权与限权的有机统一,基于这样的内涵和实质,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对审判权独立公正运行机制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然而,就目前来看,囿于司法传统观念、法院治理机制和法官素质现状的影响,我国司法责任制更侧重于如何对法官进行司法追责,而对于法官司法豁免未报以足够的重视,在实践中出现了制度设计合理性不足、运行机制泛行政化与法官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实质退隐等系列问题,减损了该项制度所产生的实际效益,也对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造成了影响。基于现实考量可以发现,推进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改革及完善,具有正当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正当性方面,法官司法豁免制度非但不会危及或破坏司法责任制,相反可以通过对司法追责权力的规范,改变“重追责轻豁免”体制下的司法责任制,并推动其全面落实。实际上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过程,必然包括对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完善。维护法官的中立性地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及完善不仅为法官中立审判提供了基本保障,还有利于消除司法干预现象。在必要性方面,面对法官权责失衡难题、法官职业角色紧张以及法官职业风险趋增的新态势,现有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已然不能满足审判权独立公正运行的发展需要,必须通过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及其完善,才能破解难题、缓解紧张及防范风险。在可行性方面,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及完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具有宪法法律层面的依据,是对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贯彻和落实。而且,我国当下不断推进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也为其提供了制度和智识支持。再加上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通过法官依法履职保障制度化建设和实践则使其深化改革更加有章可循。党的十九大再一次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价值追求,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此为契机,要破除法官司法豁免的神秘感和畏惧感,必须审时度势,积极稳妥推进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首先应明确法官司法豁免改革应遵循司法规律、有限豁免和统筹协调三个基本原则,防止其偏离正确性的方向。并通过完善立法设计、畅通运行机制和强化监督管理三个层面依次改进、创新和优化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内部构成,实现制度的规范完整、运行畅通和实施有效。同时,为了克服推进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障碍,还需与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关联性制度如司法追责制、法官员额制、法官职业伦理和法官职业保障等制度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实现有序的衔接协调,以达成司法改革之目标。

钱俊成[5](2020)在《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资产管理是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通过现行法和政策来规范该行业。但实践中,资产管理已经沦为“影子银行”的重灾区,具有极高的金融风险。同时,由于该行业中信义义务的长期虚置,导致资产管理人在财富管理的过程中或忽视、或逃避、或违背信义义务,使投资者投资本息因此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这一方面为众多家庭的生活蒙上了“阴霾”,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出于预防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建成和谐社会的目的,监管机构于2018年4月联合颁行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它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法律规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但令人遗憾的是,本轮改革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目的,侧重于通过“表外业务”等方法将资产管理人的风险转嫁于投资者。但这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与“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背离。同时,该种做法欲从根本上抵御金融风险的意义甚微,只能延缓它的发生。原因在于投资者是金融行业的命脉,而对信义义务仍然虚置的资产管理必将因此失去投资者的信任。为了解决投资者合法权益易受侵害但又缺乏有效保护的现实问题,为了缓和金融风险控制和私益保护的冲突,为了资产管理行业的稳健发展,因而需要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作专题研究。概言之,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研究是基于社会现实问题倒逼下的理论研究,它着眼于对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具有切实的现实意义。“金融法中一些基本概念并非是对金融现象的简单映射,而是承载着确立特定金融领域中各种权限配置的功能”。应当注意到,资产管理发轫于普通的民事活动,逐渐演变为特别的金融业务,其在当下的我国正朝着“代客理财”本质的回归。并且,在对我国资产管理历史脉络、现行法和政策考察的基础上,发现四个方面的法律和法理缺陷造成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虚置:一是信义义务的法理不清,导致负有信义义务的资产管理人的范围模糊;二是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下的信义义务仍停留在英美法系那种松散的“义务束”状态,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造成学者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各执己见,不能形成系统的、可依照执行的、统一的具体规则;三是上述两个问题致使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不清,难以有效规范业务行为和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四是上述三个问题还可归结于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在立法上缺乏整体设计,使“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难落实处。针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进行研究,首先需要明确信义义务本身的来源、功能、性质,然后分析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在明确了信义义务的内部构造后,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生成逻辑也随之清晰,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触发。从本源上看,信义义务产生于实质的信义关系,是对信义关系下当事人所订立合同不完全性的补充,因而信义义务是一种“填补性”规则。换言之,对于某个具体的受信人而言,其是否负有信义义务需要考察“施信人”的自我保护状态和替代性保护方案。从功能上看,信义义务产生的要旨在于对受信人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的规制,从而调整当事人之间基于信任建立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性质上看,信义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不同于合同的约定义务,不能被当事人协议约定而排除,在规范受信人行为方面具有刚性。然后,分析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即在同其他法律关系相区别的角度探讨信义关系的特征,从信义义务的内部视角确定其构成要素。主观上的信任与客观的信任状态,实际上解释了信义义务产生的逻辑与要求。前者明确了受信人与“施信人”之间应具备的信任基础,是信义义务内在构成的起点,后者则在客观上赋予了受信人处理事务之能力,成为信义义务中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这有力地解释了由“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构成的资产管理中的信义义务产生。也就是说,对于以信托展开的资产管理而言,资产管理人自然负有信义义务,这是由信托本质决定的。但对于以“委托——代理”形式展开的资产管理,则需要判断资产管理人究竟是否被投资者施以主观上的信任,以及是否被赋予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既存在主观上的信任,也具有充分自由裁量权时,资产管理人才负有信义义务。另外,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产生逻辑也可以帮助解决资产管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例如通过对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中要求禁止通道业务及刚性兑付作出解释,从而真正明确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核心内涵与外延,更好地规范资产管理人行为,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范体系。接着,资产管理人要正确履行信义义务,离不开信义义务内容的完备。也只有完备的信义义务内容,才能发挥法的指引作用。然而,我国无论《信托法》《公司法》还是《资管新规》,对信义义务的内容规定都过于原则性或者粗糙,难堪大任。这也是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长期虚置的核心原因。要针对中国现状和资产管理人所处的特定交易结构制定细化的、可落实地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首先依赖于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该标准的构建需要在两个层面上落实:一是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能否纳入到信义义务中来;二是信义义务内容间的逻辑梳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的归属。然后,根据前述界定标准,可以有效厘定中国法下作为特定受信人的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并将英美法下松散的“义务束”归类,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三是鉴于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内容的差异从根本上还应取决于投资者的区别,故将投资者作合理地类型化区分,并由此分析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异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对“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的具体落实;最后,分析资产管理人在履行信义义务时应达到和满足的客观标准,这是出于对“法不强人所难”的法的价值的考虑。即使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也需要有具体的义务规则可供执行;违反信义义务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的,亦需要法的救济。应当注意到,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与违反合同的责任,两者在原理上是相通的:都是违反了信义义务期待的资产管理人应达到的第一性义务标准,由此所导致的第二性义务。同时,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可从两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对受托财产的责任。前者是要求资产管理人对财产进行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必须交给投资者。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者的意思是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中管理受托财产不当致使财产遭到损害或者损毁,资产管理人对受托财产负有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根据救济途径的区别,投资者的救济权包括两类:既可能是对物的,也可能是对人的。最后,由于我国《信托法》在移植过程中的“异化”和资产管理业务“法律关系认定的多样化”,造成现行《信托法》难以承载统一规制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使命。因此,借鉴域外典型的立法路径,探求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路径就显得非常必要。分属两大法系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规范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相关规则为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构建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综合考虑下,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则应当以体系化的思路来考量,需要多个位阶的法律法规进行共治,形成一个“基础法律+监管法规+自律规则”的系统化规则体系。即以《民法典》为指导,《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框架,金融监管法规予以细化,自律规范进行补充。于其立法,可以采取一种阶段式、渐进式的立法策略。另外,在确定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模式后,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信义义务的框架构建。这更好地为实践中问题的解决画上了句号。

孙丹[6](2019)在《经济理性对当前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的影响研究 ——以R市大学生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经济理性是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人类经济行为的一种理性假定,即人是受自私自利和尽可能地取得较多的好处的欲望所驱使的。经济理性假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在自利原则的指导下,不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经济理性的运用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着合理性和独特作用。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学帝国主义”在社会科学领域一再强调经济分析的解释力,经济理性开始泛化。经济理性被泛化运用至社会生活所有领域,全部人类行为被认为都可以用“追求自利最大化”来解释。由此导致了很多不良社会现象的产生,如拜金主义、实用主义等。大学生群体正处于刚刚成年阶段,思想还不成熟,并且思维活跃,还不能正确分辨和认识各种理论思潮。“经济学帝国主义”理论思潮及其所带来的经济理性泛化,极其容易对大学生造成某些理论误导,并影响其行为选择。以R市7所高校的大学生为例,对R市大学生的学习、消费、择业、婚恋交友、社会实践和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数据分析可见,经济理性对当前大学生的主要行为选择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影响,虽然大学生在部分行为选择中可以正确认识并运用经济理性,但在个别方面却过分重视了利益追求,而忽视了人文价值和社会责任。对此,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必须警醒经济理性泛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提升人文素养水平,发挥学校教育的引导作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加强自我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从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观,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翁玉玲[7](2019)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内容,其内涵与美国人力资源管理“人本主义”理念和制度发展密切相关。劳动法治是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国际劳工标准和我国劳动法价值原则,可促进劳资平等博弈、公平共享、分配正义,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法律运行、社会秩序形态。鉴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资方行使经济自由、管理权利、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形式,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劳权)是不可分割、一体两面的关系,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是以劳资均衡为目标,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否、应否、如何接受劳动法治干预、调整问题的探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视域下劳动法治问题,既有市场经济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也有中国问题的个性、特殊性:宏观层面,源于(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理念、制度、机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发展的滞后;中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发展的脱节,甚至都没有形成劳动法治的问题意识、价值目标;微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失衡,劳资关系公平度、和谐度较低,权利争议频发,利益争议更难解决等。具体而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研究背景、问题指向,主要体现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严重滞后、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先行、片面引进了发达国家对劳动用工关系的“先进管理经验”。第二,在缺乏劳动法有效约束、缺乏劳动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企业用工模式先行一步进行了科学化、技术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而劳动、经济政策实施中忽视了对社会公正、底层劳动者利益的考虑。企业层面的劳资关系由此显着失衡、扭曲,形成了深层次、结构性、普遍性、持久性的社会矛盾与冲突。资方的经济自由和产权,与劳方的经济自由和劳权,如何能够均衡配置、平等共治、公平共享、分配正义的关系、结构和“企业政体”、“运行模式”,是本文预设的目标模式。本文以“范畴与问题概述——市场经济国家共性、普遍性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的价值论与方法论——我国相关问题的特殊性——特殊性所反映的具体法律制度问题(包括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问题、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研究。第一章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劳动法治问题。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法原则和精神是否得以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障,目的性权利应否、如何通过工具性权利加以实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实现劳资当事人相对均衡的博弈与合作,进而实现劳资分配正义、劳动关系公平和谐等劳动法治问题。本章概括了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宏观问题与微观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第二章是对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问题的探讨。由于雇主立场与劳动保护立场的对立性,各国企业劳动法治呈现劳资竞争互动的发展路径,劳资之间的竞争互动系普遍性问题。此部分系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化历程和秩序演化规律的论述。此部分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受现代劳动法约束、劳动法治化的历史过程以及相关逻辑规律。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历程,相互竞争、相互妥协、经济效率价值优先三个阶段,从企业管理与法治竞争、互动,到走向融合,经历了雇主、工会调整,再到当前的劳资共同调整。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历程的重要启示在于,劳动法治干预具有必要性和阶段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质上就是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当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发展,正好印证了其再次法治化需求。第三章是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是有关市场经济国家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制度的阐述。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与逻辑:其一,劳资公平合作、劳资优质均衡的价值目标,以及产权与劳权、劳资合作的法理逻辑。其二,关系结构。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企业管理权、用工自主权、人力资源管理权,与集体劳权、集体劳动关系被迫形成了伴生关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集体劳权、劳动法治逐步形成了关联性、对应性。其三,制度需求。主要包括:劳资分配正义的制度需求;经济全球化下企业竞争的制度需求。其四,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劳资共治的理念与制度;“刚性”的基本劳权保障与资本的理性妥协机制相结合;资本管理中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平衡兼顾的制度安排。第四章是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即资本单边主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特殊性问题,在于缺乏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治的有效干预、调整,也缺乏有效的力量均衡机制,更缺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管理的“理性化”、“自觉化”妥协。首先,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进行实证考察,企业层面劳动法治的现状,发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公平、正义与“制度襁褓”、企业文化等存在密切关联。其次,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其他国家不同,是缺乏劳动法治干预的背景下,对西方先进管理技术的单边引入、单边发展。最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殊的“政、资、劳”关系,使得这种单边主义的管理更加突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愈发失衡,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迫切需要进行法治化、现代化转型。由于地方政府的救济联邦主义、重商主义,劳动关系形成了“政府征收苛重,资方利润挤占工资”的劣质均衡。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特殊问题,与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转型以及劳动法治理念、政府角色等存在密切关联。第五章是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平衡规制问题。本章是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立法、法律实施现状、制度缺陷和制度需求进行分析。首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劳动标准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分析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上的问题。其次,研究企业管理权立法规制中的制度需求,认为我国劳动法律在企业用工管理的规制存在规制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企业惩戒权、劳动者救济权方面的规制或保护力度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劳动法律由于长期形成的父爱主义管制原则,部分用工保护过于严格,导致企业以科学、灵活的管理手段绕过劳动法的监管,严格的用工规制产生“逆向激励”的反效果。最后,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的平衡法治内涵、理念、目标,通过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的刚性保障的加强,以及对其他劳动权益的弹性自治,分析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同时,分析父爱主义管制的适用限度、公法与私法协调的法理与现实、国家责任与企业责任的区分。第六章是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方面的平等自治问题。本章从促进劳资合作、均衡、公平、自由角度研究劳资合作管理中的具体制度缺陷、“劳工四权”的实现状况以及劳动法治理念、制度环境问题与制度需求。第一,承接上一章中关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平衡规制”的讨论,进一步论述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进而提出劳资合作共治的现实与制度需求。第二,探讨劳动者民主参与制度的立法问题,以及实质落实该项制度的法治条件、实施原则。第三,分析我国劳动力量扶持机制的缺失及构建问题,分析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以及对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确立、落实的制度需求,具体包括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机制、劳资分配正义的理念、资本妥协让步的压力机制、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第四,研究劳资均衡、劳资合作理念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融入的必要性。第五,分析我国企业法与劳动法在劳动保护规定中的冲突、衔接问题,以及我国企业法中对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缺失问题,同时,借鉴域外企业立法经验,研究企业法与劳动法在整体制度、价值取向上的冲突问题与衔接。试图通过以上制度理念的调整和相互衔接与合作,实现劳动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平衡。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在企业组织体系、生产过程中,劳动权与资本产权是一对耦合的、对称的合作关系,两者之间的平衡,符合人权、法治社会和企业竞争发展的制度需求。第二,经济体制、法治社会转型期间,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主义”是微观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三,劳动法父爱主义管制将促进用工管理实践基于资本逐利性的“逆向激励”,加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偏离。第四,劳动权益的刚性保障、公权力的合理发挥、企业内部理性合作意识以及有效的资本妥协让步机制是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需求。基于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本文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当以平衡法为原则,以底线性、合理性为限度,适度考虑严格规制对企业的“逆向激励”效果,完善劳动法律的刚性、强制性保障,对资本单边主义进行限制。包括劳动基准立法、执法的全面性、切实性,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限制。其次,有必要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关于劳资分配正义理念的软约束,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保护要求。最后,在保障底线性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应当通过资本妥协的压力机制的实质构建,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力,“扶持”劳动者与资本对抗、博弈、协商的力量,推进劳动者利益代表机制的合法化、正规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理性妥协,从而促进劳资合作与共治。

王頔[8](2019)在《对经济人假设的扬弃 ——基于行为动机视角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所有经济学的理论前提中,经济人假设无疑处于核心地位。借助经济人假设,研究者们得以将现实世界中不同职业、不同地位、不同民族的人抽象成具有共性的“自利人”,进而提炼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经济规律。随着经济学的不断发展,经济人的影响力也不断扩大。但是,由于该假设关于人的认识过于片面,且部分内容的表述并不清楚,所以,自经济人诞生之日起,就不断承受着来自各界的批判和质疑。而经济人假设的争议根源在于,它并不能很好的解释人类行为和动机模式的多样性。为了重新建立起经济学理论与现实中人的联系,本文将以马克思价值理论中明确的主客体关系为基础,站在行为动机的角度,重新对现实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规律进行归纳和总结,并以新的结论,作为对经济人内容的补充,同时,对经济人假设的作用、意义和影响进行批判。本文一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及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整理和分析,梳理出经济人假设的发展脉络以及争议;第二章则根据对早期经济人应用范围的分析和界定,确定经济人假设的相对合理性,指出经济人假设的适用范围,同时,找出经济人假设的理论硬核。为分析经济人假设存在的问题做准备;在第三章通过与早期经济人假设对比,指出经济人假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应用泛化、利益物化、行为与动机混淆这些问题的分析,指出缺乏明确价值观给经济学发展带来的局限,引出对经济人进行修正的方向;在第四章中,为了重建经济人假设与现实之间的联系,首先将经济人中己经物化的利益概念,复归到它的初始状态——幸福,在摆脱了物化利益观的基础上,通过马克思价值观的引入,将抽象的幸福分解为现实中人、物、时间这些相互联系的要素,借助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对现实中人们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进行抽象,利用抽象分析,对人的行为与动机进行剥离,进而指出人“利他”的本质属性。将分析结果用于对经济人假设内容的修正;第五章从意义、作用两个层面对原经济人假设进行批判,指出经济人假设对剥削的掩盖,以及建立于私有制之上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在经济人假设背后发挥的作用,同时,揭示集体主义价值观相对于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优越性,探讨集体主义价值观在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理论中的应用。

慕彦瑾[9](2018)在《西北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性研究 ——基于甘肃省W县的证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我国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基本保证。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在农村边远地区,而西北贫困地区则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那么,西北地区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县区,其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如何,成为本研究的重点。本研究选择甘肃省国家级贫困县W县为样本,分层抽取31所农村中小学和6所城区中小学为样本校,实地调研W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达标后的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现状。调研发现,W县在2016年6月通过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达标验收,但是,样本学校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现状堪忧,无论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还是财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方面,仍然存在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既存在个别农村学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尤其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专业教师以及信息技术设备等配备不足,也存在已经配备的教育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仍然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与否,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差异、校际差异等现状的存在,这是一种事实认定和表象呈现。同时,这种事实和表象背后隐含着各利益相关者的主体观念、需要、动机和利益标准及行为逻辑的价值判断。由此看来,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追求的合理与否,取决于评价的标准和尺度是否具有合理性。因此,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表现为事实的或表象的不合理性和内在的或价值的不合理性。以合理性理论分析发现,该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陷入了实质合理性偏移、形式合理性无助和实践合理性低效的合理性困境。W县地处西北贫困地区农村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等不利因素,对其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及其均衡发展的影响不可否认。但是,从公共选择理论视角的分析发现,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片面的合理性和利益相关者的自利行为,如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政府机构间的利益博弈、教育寻租和腐败、政府官员行为和政策低效等,以及地方不合理的教育制度等,是造成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要改变W县乃至西北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必须正确理解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均衡发展的价值,明确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均衡发展的核心价值,有质量的教育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要求。必须立足于对合理性本质的认识及对利益相关者行为的规范,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首先,必须规范和约束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切实落实教育问责制。同时,建立由离退休等爱心人士组成的义务教育投入的各级非政府监督组织,监督政府的义务教育投资行为。其次,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公费师范生”政策,设立“国家教师”制度,建立“偏远贫困地区教师基金和荣誉证书”制度。再次,科学规划,力求使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体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合主体需要与合客体效应的统一、合情与合理统一,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承认差距、尊重差异基础上的长期的、系统地和动态的成长性均衡,是以发展而带动的均衡,不能急功近利和急于求成,不能“一刀切”。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的发展实际,在确保教育资源配置的“底线”公平的基础上,追求教育质量均衡,避免“大跃进”式的“虚假均衡”和“畸形均衡”。

林培锦[10](2017)在《论大学学术同行评议专家及其利益冲突——以西方人性理论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大学学术同行评议中利益冲突问题是影响同行评议公正性与客观性的重要因素。从西方人性理论看,同行评议专家具备了社会普通人、学术人和精英人的特征;在同行评议实践中,利益冲突可表现为"物质"冲突、"关系"冲突、"竞争"冲突和"认知"冲突。人性理论中"趋利避害"、"经济人"假设泛化、"学术人精神式微"等是催生利益冲突的重要因素。因此,为规避利益冲突,应以"普通人"假设指导利益冲突公开,"复杂人"假设来选择评议专家,并且着力培养评议专家的"学术人"人格。

二、“经济人假设”泛化的不合理性刍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人假设”泛化的不合理性刍议(论文提纲范文)

(1)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基本思路与主要创新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概述
    第一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界定
        一、治理
        二、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
        三、国家治理
        四、国家治理思想
        五、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
    第二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基本理念
        一、国家治理主体问题方面的理念
        二、国家治理行为问题方面的理念
        三、国家治理目的方面的逆向管理理念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发展进程与代表人物
    第一节 酝酿期:西方的去政府化治理思想出现与发展
        一、福利主义国家背景
        二、市场化的单一向度特征
        三、社会网络治理思想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四、社会网络治理思想简评
    第二节 出现期: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发轫
        一、20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合作治理的背景
        二、国家合作治理思想中的多向度特征
        三、国家协同治理思想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四、国家协同/合作治理思想简评
    第三节 发展期: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进展
        一、金融危机后国家治理思想出现背景
        二、金融危机后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融合特征
        三、金融危机后新国家主义思想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四、金融危机后国家治理思想评述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西方的国家治理的思想性阐释
    第一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的思想性结构
        一、西方的国家治理逻辑起点
        二、西方的国家治理的前提条件与假设
        三、西方的国家治理的逻辑
        四、西方的国家治理的认知规律
        五、西方的国家治理的旨归
    第二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中的思想层次
        一、管理本体论层:多元参与者的主体互为
        二、管理方法论层:国家管理体系建设的原则
        三、管理认识论层:管理与逆向管理的认知
        四、管理价值论层:多元权力主体的关系与价值
    第三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的思想性特征
        一、西方的国家治理的体系性
        二、西方的国家治理的启发性
        三、西方的国家治理的规律预测性
        四、西方的国家治理的未来性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影响与价值
    第一节 国家治理认知深化
        一、国家治理认知深化的表现
        二、国家治理认知深化的原因
        三、国家治理认知深化的意义
    第二节 促进国家治理实践的产生
        一、酝酿期:促发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
        二、出现期:解锁后现代主义国家治理
        三、发展期:开启新国家主义国家治理
    第三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价值
        一、认知价值
        二、实践价值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批判与启示
    第一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局限性
        一、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内在矛盾
        二、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现实局限性
    第二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批判
        一、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普适性批判
        二、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逻辑批判
    第三节 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的启示
        一、国家治理思想下的关系管理
        二、国家治理思想下的国家机制
        三、国家治理思想下的管理原则
        四、国家治理思想下的思维方式
    第四节 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借鉴
        一、平等合作关系的运用
        二、重视国家作用与国家能力建设
        三、现代国家治理机制的建立
        四、现代国家治理原则的运用
        五、现代国家治理思维方式的运用
        六、主动影响国际治理关系的形成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2)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问题及建设策略研究 ——以H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核心概念界定
        (一)班主任
        (二)班主任荣誉
        (三)荣誉制度
        (四)班主任荣誉制度
    四、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二)问卷调查法
        (三)访谈法
    五、研究思路及框架
    六、研究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教师荣誉效果的研究
        (二)教师荣誉评选机制的研究
        (三)针对教师荣誉获奖群体的研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一)关于教师荣誉制度的研究
        (二)关于班主任荣誉制度的研究
    三、文献研究述评
第二章 理论基础
    一、人性假设理论
        (一)“经济人”假设
        (二)“自我实现人”假设
    二、激励理论
        (一)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二)双因素理论
        (三)期望理论
        (四)公平理论
第三章 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现状
    一、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政策概况
    二、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现状调查
        (一)调查设计及实施
        (二)调查结果
第四章 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荣誉称号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班主任所享有的专门荣誉称号较少
        (二)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层级结构不合理
        (三)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影响力较小
    二、荣誉评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评选方法不利于评选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二)荣誉评选标准的合理性不足
        (三)荣誉评选的规模和周期不合理
        (四)荣誉评选过程的公开透明度较低
    三、荣誉奖励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荣誉奖励形式单一,缺乏物质奖励
        (二)荣誉奖励缺乏仪式感
    四、荣誉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荣誉后管理规定欠缺
        (二)荣誉后管理措施欠缺
    五、荣誉实施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问题归因
    一、制度制定层面
        (一)忽视荣誉激励政策的制定
        (二)政策的权威性不足
    二、制度执行层面
        (一)对制度重视度不够,实施程序简化
        (二)经费支持不足,班主任需求得不到满足
        (三)对荣誉制度认知具有局限性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班主任层面
        (一)荣誉价值认知功利化,缺乏荣誉感
        (二)荣誉后再发展意识淡薄
第六章 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建设策略
    一、制度制定层面
        (一)重视并加强荣誉激励政策的制定
        (二)加强政策的权威性
    二、制度执行层面
        (一)加强对荣誉制度的重视,规范实施程序
        (二)加强经费资金支持,满足班主任需求
        (三)改善荣誉制度认知,完善誉后管理措施
        (四)建立健全荣誉监督的相关机制
    三、班主任层面
        (一)转变对荣誉价值的认知
        (二)树立荣誉后再发展意识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一 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调查问卷
    附录二 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访谈提纲
    附录三 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附表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3)政策转移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基于“河长制”的“结构—场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选题背景
        2、研究意义
    (二) 文献回顾与研究评述
        1、国内外研究综述
        2、研究述评
    (三) 研究创新与方法选择
        1、研究创新
        2、方法选择
    (四) 技术路线图
一、政府角色内涵与要素
    (一) 政府角色内涵
    (二) 政府角色要素
        1、政府角色生成
        2、政府角色行为
        3、政府角色影响
二、政策转移中的政府角色
    (一) 政策转移中的政府角色特点
    (二) “结构—场域”分析的引入
        1、结构-功能主义的势微
        2、场域理论的引入
    (三) 理论耦合
    (四) 结构一场域分析
        1、政府角色中的场景分析
        2、政府角色中的成本分析
        3、政府角色中的惯习分析
    (五) 政策转移中的政府角色总结
三、河长制案例分析
    (一) 河长制政策转移概述
        1、案例呈现
        2、学界观点与分析——对立态度与两组矛盾
    (二) 河长制案例中的“结构一场域”分析
        1、河长制政策转移的行政场景回溯—压力型角色特征
        2、角色压力中的场景困境
        3、角色压力中的成本困境
        4、角色压力中的惯习困境
四、河长制政策转移中的角色优化
    (一) 重塑场景:政治生态建构与治理弹性提升
        1、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2、以治理弹性化解治理压力
    (二) 颠覆成本:价值理性与治理规范性
        1、以价值理性颠覆成本计算困境
        2、以治理规范性深化制度进程
    (三) 打破惯习:清单制与政策评估建立
        1、以清单制厘清治理边界
        2、以政策评估考核治理结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4)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缘起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 国外研究现状
        二 国内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意义
        一 理论意义
        二 实践意义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主要创新和不足
        一 研究方法
        二 本文的创新点
        三 本文不足之处
第一章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意义辨析
        一 司法豁免的历史源流与现代含义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内涵与特征
        三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与其他主体司法豁免制度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构成要素与理论基础
        一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构成要素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
        一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价值取向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功能定位
第二章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演变脉络与运行现状
    第一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演变脉络
        一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1949—1978):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观念萌生
        二 改革开放后到十八大前(1979—2011):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初步建构
        三 十八大以后(2012至今):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渐趋成型
    第二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运行的基本现状
        一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规范依据
        二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积极功效
        三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现有的局限与不足
    第三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一 传统司法观念对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制约
        二 法院治理机制泛行政化对法官权利的侵蚀
        三 法官素质现状对司法豁免制度运行的影响
第三章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现实考量
    第一节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正当性
        一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
        二 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三 维护法官中立性地位的制度保障
    第二节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必要性
        一 破解法官权责失衡难题的必要条件
        二 回应法官职业角色紧张的实践需要
        三 防范法官职业风险趋增的有效途径
    第三节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可行性
        一 制度保障
        二 技术条件
        三 现实依据
第四章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第一节 建构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 遵循司法规律
        二 有限豁免原则
        三 统筹协调原则
    第二节 健全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的基本路径
        一 完善法官司法豁免的立法设计
        二 畅通法官司法豁免的运行机制
        三 强化法官司法豁免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法官司法豁免制度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衔接协调
        一 司法豁免与司法追责制
        二 司法豁免与法官员额制
        三 司法豁免与法官职业伦理制度
        四 司法豁免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

(5)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二、问题的研究现状述评
    三、研究问题和主要结论
    四、论证思路和论证结构
    五、研究维度和创新尝试
第一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问题提出
    第一节 资产管理的历史演进
        一、资产管理起始于普通的民事活动
        二、我国资产管理向金融业务的演变
        三、我国资产管理向“代客理财”的回归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关系的要素解析
        一、资产管理关系的主体
        二、资产管理关系的行为
        三、资产管理关系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律由来及不足
        一、我国现行法中信义义务的由来
        二、信义义务的产生原理尚不明确
        三、信义义务的内容不清晰不完善
        四、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承袭旧义
        五、资产管理行业的上位法仍缺位
    小结
第二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理剖析
    第一节 信义义务来源、功能及性质的明晰
        一、信义义务之滥觞:合同的不完全性与实质的信义关系
        二、信义义务的功能定位
        三、信义义务的性质:约定义务抑或法定义务
    第二节 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
        一、主观信任
        二、客观的信任状态
    第三节 资产管理业务中信义义务的生成逻辑
        一、资产管理的设立阶段:信义关系的引起
        二、资产管理的管理阶段:信义义务的产生
    第四节 通道业务与刚性兑付中的信义义务辨分
        一、通道业务中资产管理人不负有信义义务
        二、刚性兑付并非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要求
    小结
第三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分析
    第一节 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
        一、厘清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内容的必要性
        二、界定的第一层次: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
        三、界定的第二层次:信义义务内容间的内在逻辑
    第二节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和具体内容
        一、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分析
        二、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剖析
    第三节 资产管理人针对不同类投资者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区分
        一、销售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二、管理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第四节 资产管理人履行信义义务客观标准的完善
        一、资产管理人履行忠实义务的两个客观标准设定
        二、资产管理人履行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争议与选择
    小结
第四章 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救济机制
    第一节 对人之诉
        一、针对资产管理人的解任
        二、针对资管第三人的诉讼
    第二节 对物之诉
        一、对物之诉的构成要件
        二、对物之诉的适用对象
        三、对物之诉的举证责任
    第三节 法律责任追究
        一、责任类型
        二、责任承担
    小结
第五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本土化构建
    第一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上位法审思
        一、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缺位之后果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的明晰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一、境外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选择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建议
        一、信义义务的法律定位
        二、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构建
        三、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明晰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致谢

(6)经济理性对当前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的影响研究 ——以R市大学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研究的背景和选题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 研究方法
    (四) 研究的创新点
一、经济理性对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影响的相关理论概述
    (一) 经济理性的概念
        1.什么是经济理性
        2.经济理性的实质
    (二) 经济理性的合理性
        1.经济理性有利于认识经济规律和制定经济政策
        2.经济理性不是简单地提倡人人自私自利
        3.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不排斥经济理性
    (三) 经济理性滥用所带来的问题
        1.错误将其应用于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
        2.经济理性否认人的价值的多样性
        3.经济理性与伦理精神相分离
二、经济理性对当前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 调研问卷设计
        1.问卷的项目设计
        2.调研地区及对象
        3.抽样方法
        4.问卷调研的程序和问卷发放的途径
        5.维度设计
    (二) 样本的概况
    (三) 经济理性对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影响的调查数据分析及总结
        1.经济理性对大学生学习行为方面影响的调查
        2.经济理性对大学生消费行为方面影响的调查
        3.经济理性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方面影响的数据分析
        4.经济理性对大学生婚恋交友方面影响的数据分析
        5.经济理性对大学生择业方面影响的数据分析
        6.经济理性对大学生社会公德方面影响的数据分析
    (四) 经济理性对当前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影响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1.经济理性对当前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的影响面广
        2.部分行为选择中可以正确认识并运用经济理性
        3.个别行为选择中过分重视利益追求,忽视人文价值和社会责任
三、结论和思考:弱化经济理性消极影响的对策
    (一) 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正确认识经济理性
    (二) 发挥学校教育引导作用,提升人文素养水平
    (三) 创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 开启自我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调查问卷
致谢

(7)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为什么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创新之处
    四、几点说明
第一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概述
    第一节 主要概念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二、何为劳动法治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关系
        一、基于生产关系的相关性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相关性
        三、基于价值和目标的相关性
    第三节 劳动法治问题
        一、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
        二、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
    第四节 理论工具
        一、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
        二、布洛维的工厂政体理论
        三、劳资分配正义理论
        四、工具性权利理论
第二章 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劳资竞争互动
    第一节 横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秩序生成
        一、美国:工作场所下的劳资共治
        二、法国:经济形势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
        三、德国:劳工力量“扶持”机制的形成
        四、日本:管理主义模式的典范
        五、英国:社会伙伴关系
    第二节 纵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演化规律
        一、与劳动法治相互竞争阶段
        二、与劳动法治相互妥协、相互制衡阶段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效率价值优先阶段
    第三节 当前发达国家劳资互动的问题
        一、经济全球化下资本的阶段性优势
        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推行
    第四节 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劳动法治化历程的启示
        一、劳动法治干预的必要性与阶段性
        二、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的法治干预需求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与法治化需求
第三章 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
    第一节 价值目标和法理逻辑
        一、价值目标
        二、法理逻辑
    第二节 企业劳动法治的关系结构
        一、企业规章制定权与劳动者权利关系
        二、企业决策权与民主参与权的关系
        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第三节 企业劳动法治制度需求与路径
        一、社会维度需求:劳资分配正义
        二、经济维度需求:全球化下企业竞争发展
        三、路径之一:劳工权利的刚性保障与柔性协调
        四、路径之二:企业管理视域下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
        五、路径之三:劳资共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法治的融合
        六、路径之四: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的平衡
第四章 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资本单边主义
    第一节 资本单边主义的现象、影响因素
        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严苛管控
        二、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形式主义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公平、正义的影响因素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发展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发展错位
        二、劳动法治理论的滞后性
    第三节 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失衡
        一、“政、资、劳”之间的特殊关系
        二、地方政府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放大
    第四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转型需求
        一、转型动因:劳资权力支配关系
        二、转型起点:统治性企业政体
        三、转型方向:现代化、法治化
第五章 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
    第一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问题
        一、劳动法律实施效果不佳
        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缺失
    第二节 规制不足:企业管理权的必要性规制缺失
        一、劳动关系争议的重要原因:企业管理权的滥用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内容规范漏洞
        三、缺乏企业惩戒权的必要性限制
    第三节 规制过度:劳动法律父爱主义管制
        一、强制性保护对平等博弈机制的“制度替代”
        二、严格用工保护下企业管理制度逐利性的“逆向激励”
    第四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
        一、劳动法改革的平衡法取向
        二、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三、父爱主义管制的有限适用
第六章 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
        一、个体自治的界限
        二、团体自治与集体劳动关系的法治化
        三、“基准线以上问题”的弹性干预
    第二节 劳资共治机制、条件
        一、劳资共治的制度缺陷
        二、劳资共治的条件完善
    第三节 劳方力量扶持机制
        一、工会监督职能缺失与企业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
        二、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的构建
        三、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
    第四节 劳资均衡合作理念
        一、企业社会责任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
        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价值理念的软性约束
    第五节 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劳资合作制度衔接
        一、我国工会、职代会在企业法中的尴尬地位
        二、域外企业法中的劳动权利制度
        三、我国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衔接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8)对经济人假设的扬弃 ——基于行为动机视角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
        1.3.1 研究内容
        1.3.2 基本框架
    1.4 国内外相关理论
        1.4.1 国外相关理论
        1.4.2 国内相关理论
2 经济人的适用范围及硬核
    2.1 经济人假设的适用范围
        2.1.1 理论边界
        2.1.2 协同有效性
        2.1.3 历史局限性
    2.2 “自利”带来“利他”——经济人假设的“硬核”
    2.3 本章小结
3 经济人假设存在的问题
    3.1 经济人假设应用的泛化
    3.2 经济人利益概念的物化
    3.3 经济人动机与行为的混淆
    3.4 本章小结
4 基于马克思价值观对经济人的修正
    4.1 经济人修正的基本思路
    4.2 经济人利益概念的复归
        4.2.1 幸福利益观
        4.2.2 幸福的解构
    4.3 马克思价值观的引入
        4.3.1 物的价值
        4.3.2 人的价值
        4.3.3 时间的价值
        4.3.4 价值概念梳理
    4.4 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与动机辨析
        4.4.1 物质需要的满足过程
        4.4.2 社会需要的满足过程
        4.4.3 时间需要的满足过程
    4.5 经济人内容的修正
        4.5.1 利他是人的本质属性
        4.5.2 最大化应对应自由时间
        4.5.3 理性即是“自觉”
    4.6 本章小结
5 研究结论及应用
    5.1 研究结论
        5.1.1 经济人假设掩盖自私根源
        5.1.2 经济人思想抑制个人自由
        5.1.3 经济人理论限制经济学的发展
    5.2 集体主义价值观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
        5.2.1 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5.2.2 正确看待政府与市场关系
        5.2.3 建立合理的合作竞争机制
        5.2.4 制定良性经济发展目标
    5.3 集体主义价值观在经济理论中的应用
        5.3.1 认清经济发展的本质
        5.3.2 恢复人的主体地位
    5.4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9)西北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性研究 ——基于甘肃省W县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一)社会背景:全球共同关注教育公平与质量
        (二)政策背景:中央和各级政府政策指向教育均衡发展与质量提升
        (三)现实背景: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堪忧
    二、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国外的相关研究
        (二)国内的相关研究
        (三)已有研究的评析
    四、相关概念界定
        (一)西北农村
        (二)教育均衡发展
        (三)教育资源
        (四)教育资源配置
        (五)合理性
    五、研究内容与结构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内容框架
    六、研究思路和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 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建构
    一、理论基础
        (一)教育公平理论
        (二)合理性理论
        (三)公共选择理论
    二、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性分析框架的建构
        (一)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性评价指标选择
        (二)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性原则
    本章小结
第二章 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合理性考察
    一、W县农村义务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现状
        (一)办学规模
        (二)生师比
        (三)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学历教师比例
        (四)教师职称结构
        (五)教师学科结构
        (六)教师在职培训学习
        (七)城乡教师和校长轮岗交流
        (八)教师工作负担
    二、W县农村义务教育物力资源配置的现状
        (一)生均用地和校舍建筑面积
        (二)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配备
        (三)办公用房配备
        (四)学校危房
        (五)体育运动场馆及器材配备
        (六)图书、阅览室及生均图书资料配备
        (七)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
    三、W县农村义务教育财力资源配置现状
        (一)生均事业费
        (二)生均公用经费
        (三)办公经费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西北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困境及探缘
    一、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分析
        (一)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事实不合理性
        (二)W县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内在的或价值的不合理性
    二、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困境探缘
        (一)西北农村地域性因素
        (二)行为者个人效用最大化
        (三)相关职能机构间的利益博弈和政绩共同体
        (四)教育寻租与搭便车
        (五)相关政策执行低效
        (六)不合理的地方教育政策与规制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西北农村义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合理性建议
    一、正确理解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均衡发展的价值
        (一)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均衡发展的核心价值
        (二)有质量的教育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要求
    二、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一)切实落实教育问责制,严格约束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行为
        (二)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的各级非政府监督组织,监督政府的教育投资行为
    三、科学认识和实践,提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一)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
        (二)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
        (三)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主体需要与合客体效应的统一
        (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理与合情统一
    四、制度创新,规范义务教育教师配置质量和管理
        (一)完善“公费师范生”政策,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二)设立“国家教师”制度,均衡配置农村学校教师资源
        (三)建立“偏远贫困地区教师基金和荣誉证书”制度,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本章小结
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的基本观点
    二、研究的可能创新
    三、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附录四
附录五
附录六
附录七
后记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10)论大学学术同行评议专家及其利益冲突——以西方人性理论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西方人性理论下的大学学术同行评议专家
    (一) 同行评议专家是“社会普通人”
    (二) 同行评议专家是“学术人”
    (三) 同行评议专家是“精英人”
二、大学学术同行评议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三、大学学术同行评议利益冲突产生的西方人性理论诠释
    (一) “趋利避害”的人性基本假设引发同行评议利益冲突
    (二) “经济人”假设的泛化引发同行评议利益冲突
    (三) “学术人”精神的式微引发同行评议利益冲突
四、西方人性理论下的大学学术同行评议利益冲突规避
    (一) 以“社会普通人”精神坦诚公开私人利益
    (二) 以“复杂人”假设指导同行评议专家的选择
    (三) 着力培养同行评议专家的“学术人”品格

四、“经济人假设”泛化的不合理性刍议(论文参考文献)

  • [1]西方的国家治理思想研究[D]. 安亚卓. 黑龙江大学, 2020(03)
  • [2]中小学班主任荣誉制度的问题及建设策略研究 ——以H市为例[D]. 赵赛红.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1)
  • [3]政策转移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基于“河长制”的“结构—场域”研究[D]. 边燚.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2020(12)
  • [4]我国法官司法豁免制度研究[D]. 于猛. 郑州大学, 2020(02)
  • [5]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D]. 钱俊成.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6]经济理性对当前大学生主要行为选择的影响研究 ——以R市大学生为例[D]. 孙丹. 曲阜师范大学, 2019(12)
  • [7]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D]. 翁玉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对经济人假设的扬弃 ——基于行为动机视角的经济学分析[D]. 王頔. 天津师范大学, 2019(01)
  • [9]西北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合理性研究 ——基于甘肃省W县的证据[D]. 慕彦瑾. 四川师范大学, 2018(03)
  • [10]论大学学术同行评议专家及其利益冲突——以西方人性理论为视角[J]. 林培锦.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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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人假说”不合理泛化的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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