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日政府在高校技术转移中的作用比较(论文文献综述)
张芳[1](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李晶晶[2](2020)在《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文本研究 ——基于英格拉姆与施耐德的政策工具分类理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当前知识经济背景下,高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主体之一,其研发的技术是否能及时有效地转移到行业,是影响区域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当前在各方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投入力度不断加强的情况下,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效率仍旧较低。作为高校技术转移系统中的核心要素之一,高校技术转移政策的效能在多大程度上能得到发挥,对于高校技术转移效率的提升至关重要。而高校技术转移政策工具运用的结构又直接影响着政策效能的发挥。因此,对高校技术转移政策工具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有助于优化高校技术转移政策工具结构,提升其政策效能,最终实现高校技术转移效率的提升。本研究对自1980年技术转移合法化至2019年间的高校技术转移政策进行了梳理,选取了96份与高校技术转移直接相关的政策文本,运用政策工具理论,一方面从政策发文时间、文本类型及发文部门三方面对政策文本进行了基础分析;另一方面运用政策工具构建了政策文本分析框架,从横向与纵向对其进行了政策工具分析。基于此,发现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从时间及内容上呈现出三个阶段发展特征,各阶段均综合运用了权威工具、激励工具、能力建设工具、符号和规劝工具以及学习工具等五种政策工具,且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在结构与内容方面均呈现出不同特征,也存在一些问题,抑制了政策效能的发挥。总体来说,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整体统筹、可操作性不足,权威工具使用过多而学习工具使用不足等。为优化政策工具结构,提高政策效能,本研究针对政府、相关管理机构以及高校等主体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1)加强纵横沟通协调,提升政策制定过程的合理性与有效性;(2)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技术转移政策实施;(3)优化政策工具运用结构,提高高校政策工具活力;(4)压实各级领导责任,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活动;(5)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政策学习,提高高校技术转移政策效能。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将政策工具分析方法运用于高校技术转移政策研究领域,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动态分析了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的发展及现状,其意义在于从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工具结构、内容及制定与运行机制方面找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各主体提出了有助于提升其政策效能的有益建议。
宋建欣[3](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文中提出“南海争端”主要是指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文莱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存在的争议与分歧。改革开放后,针对南海声索国对南海岛礁的大肆侵占以及美、日等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频繁干预,中国共产党主要从外交、经济、军事、法律等多个层面着手,坚定地维护中国南海主权权益,为解决南海争端、维护南海和平做出了卓越贡献,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智慧与勇气。本研究立足于已有研究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搜集和挖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文献、报刊文本、国外相关文献等资料,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以及交叉研究等方法,从宏观透视和微观探究的双向逻辑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具体策略与实践展开较为系统全面的考察,并在总结经验与反思不足的基础上,从多个维度尝试性地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对策及启示。具体来讲,本论文主要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与分析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问题的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之处与不足。这部分内容系统地回答了为何开展本研究、如何开展本研究等问题,为本文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第二章是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南海争端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介绍核心概念的基本方面是开展本研究的逻辑前提。这一部分主要从产生根源、基本内涵与现实状况三个层面来介绍南海争端的基本方面。首先,从历史因素、经济因素、地缘因素以及法律因素四个方面分析了南海争端产生的根源。其次,从岛礁主权问题、海域划界问题、海洋资源问题以及“航行自由”问题四个层面论述了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最后,概括了南海争端的现状,即域外大国继续干预,域内国家磋商合作,整体局势依然严峻。第三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这一部分主要从历史依据、法理依据、理论基础以及现实基础四个维度来阐释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与基础。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与命名、持续开发与管制,国际社会对中国南海主权的承认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历史依据。适用于处理主权争端的国际法原则、与南海问题有关的具有法律性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中国法律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理论依据。晚清政府、国民政府以及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有效维护南海主权权益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据南海局势的发展态势,在不同历史阶段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政策,并将其落实为了具体实践。本部分主要从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四个向度梳理与概括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本章与第四章共同构成了全文的核心部分,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本章主要从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四个方面爬梳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所作的大量工作。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具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即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顺利完成北部湾划界、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以及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本文在系统梳理与分析中国共产党南海维权实践内容的基础上,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这四个方面。最后,本文从南海问题的现状出发,并结合过去中国共产党在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较具针对性地提出了此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四点启示: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友好关系、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吕瑶[4](2019)在《比较视野下中国创新国际化及其增长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技术贸易在各国经济贸易往来中的比重日趋加强,技术创新引领的经济发展突显出其核心地位,在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方面引入国际化变量,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推进本国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对促进国家创新政策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随着科技高速持续的增长和巨大市场及经济潜力的出现,中国已成为世界各国不可或缺的创新合作伙伴。当今中国,不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适应经济新常态,亦或是贯彻创新发展理念,都需要用创新思维去应对、解决前进路上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转型国家,许多制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等问题尚未完善,如何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的关系以及政府对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推动作用,逐渐成为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在创新国际化发展的进程中,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及国际技术流动极大的带动了经济增长,其创新国际化发展模式也为中国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借鉴。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显现,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美国地位相对衰退,中国和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地位突显,在创新国际化发展进程中美国态度发生转变。特朗普上台之后,千方百计制约中国,尤其是高科技领域,最明显的一个现象就是对华为5G技术的阻碍。因此,当前的形势已经完全不同,创新国际化的内涵发生变化,一个国家既需要利用创新国际化推进本国技术进步,同时又要防备创新国际化不被他国利用,还要考虑创新国际化的难度已经大幅提升,后发国家再想免费或低价获得发达国家的创新技术已经难上加难。本文共有六章内容。第一章绪论,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前人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为接下来创新国际化与经济增长问题建立模型提供参考依据;第二章介绍论文的相关理论,围绕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和国际技术流动进行分析,提出创新国际化的主要理论如新古典增长理论、技术差距理论、技术生命周期理论、技术转让相关理论;第三章分析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发展演变,包括三方面内容:(1)金融危机前以技术引进为主要方式的创新国际化发展模式,(2)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由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再到技术“走出去”的转变,(3)特朗普时期中国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挑战;第四章将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与发达国家美国、赶超国家日本、韩国和转型国家波兰、匈牙利、捷克进行比较,找到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的可行路径,同时也为转型国家提供了经验借鉴;第五章建立创新国际化的增长效应模型,利用时间序列进行实证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将研发投入、国际技术贸易流动与创新能力三方面组合成一个指标即创新体系国际化指标,以索洛生产函数为基础,建立创新体系国际化、研发人员投入、对外直接投资、进出口贸易、固定资产投入与经济增长的回归方程,分析创新国际化对经济增长的推进或阻碍作用,并运用神经网络模型分析2008年前后变量间影响的重要程度;第六章是结论与对策建议,从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流动并提高创新产出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1)创新国际化活动受经济发展阶段影响比较显着,创新产品在国际间的技术转移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2)经济发展程度相似的国家有着类似的创新国际化演进模式,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其研发投入和技术流动越高,并且转型国家和赶超国家有向发达国家创新国际化模式演进的趋势,中国正沿着“低低”——“高低”——“高高”创新国际化模式的演进路径实现创新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创新国际化模式路径选择的合理性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3)创新国际化发展对发达国家的增长效应高于转型国家,但由于世界形势的变化,发达国家创新国际化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性逐渐减弱,对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有所减少。基于此提出几点对策建议:(1)加强科技自主研发投入经费,获取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首先从提高研发投入开始,实现“低低”向“高低”模式的转变,其次通过加强国际技术流动并提升创新协同能力,实现“高低”向“高高”模式的转变;(2)强化技术创新的专利保护,注重创新国际化发展尤其是国际技术流动,加大技术转让的法律保护,形成知识产权与专利保护,打造良好的国家竞争环境,带动技术贸易往来;(3)提高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水平,促使创新国际化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抓住世界经济形势转变带来的机遇;(4)加大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技术创新合作力度。
张金艳[5](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孙晓亮[6](2019)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理论上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属性,但过去各国政府对上述属性并未充分重视。本论文经验素材显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引领下,在世界主要经济大国,政府主持的面向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公共服务呈现不断强化趋势,发达国家该类公共服务取得较好效果,这是其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属性的有力实证。我国也是这一趋势跟随者。至目前,和发达国家类似,在法律法规建设、机构市场建设、科技金融措施、财政支出措施方面,我国也面向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建立起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在部分领域、部分地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公共服务取得较好成效。不过,总体上我国该类公共服务存在以下问题:体系建设步伐滞后、工作理念和重视程度差异很大、服务总效果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差距。从服务体系各环节寻找原因,则可看到:法律法规建设仍需大力完善;机构市场建设工作效果欠佳;科技金融措施受益辐射范围相对有限;公共资金资助力度仍不充分。为改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本文建议:从提升创新主体积极性角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从完善布局角度,培育优化专职机构和交易市场;从拓展范围角度,提升科技金融措施的覆盖面和渗透度;从启动杠杆效应角度,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资助力度。
张若晴[7](2018)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实施以“对接高等教育改革和市场人才需求变化”为目的的国家层面系统化的就业政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国家战略有效施行的重要举措。本研究以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要求和我国就业政策保障质量水平不到位的问题为切入点,聚焦世界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比较研究。在借鉴国外毕业生就业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升我国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水平,增强就业政策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和国家战略的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发展。本研究针对以下问题展开:第一,在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和高等教育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人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毕业生就业政策也应做出相应改变,关键核心点是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二,成功经验是什么?以美国、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国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又有哪些一般经验和个性的成功措施值得借鉴?第三,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以对接新的发展要求?依据上述问题,本研究的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阐述了问题缘起及研究意义,对就业政策的相关已有研究进行述评,说明比较研究法对本研究的重要性,并总结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二章着重界定了高校毕业生和就业政策的概念,详尽阐述需求、供给与供求匹配的理论基础,结合就业政策内容尝试构建国际比较分析框架。第三章梳理我国毕业生就业政策历史变迁逻辑,总结现行政策内容和问题困境。第四章详细介绍美国、日本和德国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第五章在比较美、日、德三个国家的相关政策内容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借鉴的可行性性,并提炼归纳出国外可供借鉴的一般经验。第六章基于国外可借鉴经验,对接我国困境,提出我国优化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建议。
陈慧慧[8](2018)在《提升高校竞争力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文中认为少年强则国强,高校是培养国家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传播输送知识的重要场所,高校的教学质量,核心竞争能力,不仅影响到高校的发展也影响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高校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国外顶尖高校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国高校多为公立高校,政府在公立高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定位影响着高校的发展及高校竞争力强弱,因此本文从政府的角度出发研究政府如何通过自身在高校的定位来影响高校的竞争力,本文研究的对象主要为公立高校。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对比研究法,通过对我国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分析及比对发达国家政府在高校的职能,从而提出提升我国高校竞争力的政府职能定位。本文总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及文献综述,并对国内外的基本研究现状进行总结、归纳,以及本文研究的视角及创新点;第二部分,对提升高校竞争力的政府职能定位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的进行梳理和分析;第三部分,对我国政府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及改革开放两个时期在高校中的职能进行分析,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高校竞争力现状、我国政府在提升高校竞争力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第五部分,通过对比研究法阐述了美日英等国际顶尖高校的发展状况、美日英高校的运行模式,以及美日英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第六部分,通过在第四章中对政府在高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并比对美英日等顶尖高校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提出我国政府在提升高校中的竞争力的路径选择。通过研究以及原因分析,本文提出政府提升高校竞争力的路径选择主要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第一,转变政府观念;第二,转变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体制;第三,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高校的政策引导;第四,完善政府对高校的励监督评估机制;第五,政府要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
蒋云龙[9](2018)在《促进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方法探索 ——基于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分析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医药生物领域的快速发展,技术的不断革新与突破,医药生物类科技成果大量涌现。我国高校作为医药生物产业研究成果的主要产出地之一,每年都会有大量医药生物类专利产生,据统计,2007年至2017年之间,中国高校作为申请人申请的医药生物类专利数已经占到全国医药生物类专利申请数量的20%左右,且申请量还在逐年递增。但是统计分析表明,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普遍不超过5%,并且也仅有江南大学、华东理工、华南理工等屈指可数的高校的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能够达到10%左右,因此如何使我国高校的这些医药生物类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在为国家服务的同时,也为高校和发明人带来收益,从而形成一个从产出到收益的良性循环是我国高校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相比于大洋彼岸的美国高校,其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较早且模式成熟,其医药生物类专利的转移率达到了30%以上,远要高于我国高校。由此引发我们深思:为什么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远高于我国高校?其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方面的哪些做法对我国具有参考意义?基于上述问题,本文从国家和高校的专利转移政策、专利转移模式、高校专利转移机构与工作人员等多角度地全面分析并阐述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高转移率的产生原因,研究发现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高得益于成熟的专利转移政策、创新且灵活的专利转移模式以及专业的转移机构与人员。本文对中国专利转移的政策、高校专利转移模式进行了分析与总结,通过对比分析发现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低的原因在于高校层面专利转移制度不成熟、高校内部缺乏专业的技术转移机构和人员、高校现有的专利转移模式局限性较大。本文最终得出结论,为了促进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的转移,一方面要借鉴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成功经验:其成熟的国家层面的专利技术转移政策、高校完善的专利转移制度、专业的专利技术转移机构、具有创新性和灵活性的专利技术转移模式、具体且适用性较强的专利技术转移协议以及专业的专利技术转移人员等。另一方面针对性地结合我国高校现阶段在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改进中国高校层面专利转移制度,不断强化我国高校科研人员自主转移专利的积极性,设置专业的专利技术转移机构,配备专业的专利技术转移人员,与此同时不断突破现有的专利技术转移模式,创新更有效的途径,制定更为灵活的与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案例相配套的专利技术转移协议,以此来推动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的转移工作。另外本文建议先开展高校专利技术转移创新模式“试点”工作,从点到面,循序渐进地促使我国高校形成一套最适合自身发展的医药生物类专利技术转移的方式。
任虎,袁静[10](2018)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技术转移机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转移和共享科技创新成果是实现"一带一路"倡议中"民心相通"措施之一,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具有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环境学上的重要意义。高校作为我国科学技术研究的前沿阵地,在"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应坚持"公平公正的服务贸易、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技术转移原则,树立"共同但区别"的国际技术转移创新战略,分别发挥区域发展优势地位,开发具有区域特性的创新合作项目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模式,构建顺应人权保护、可持续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等当今国际发展趋势的国际技术转移创新机制体制,从而为实现"一带一路"倡议而发挥其社会服务能力。
二、美日政府在高校技术转移中的作用比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日政府在高校技术转移中的作用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文本研究 ——基于英格拉姆与施耐德的政策工具分类理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高校技术转移研究 |
(二)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研究 |
(三)现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的与框架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重点与难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五、研究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依据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技术转移 |
二、高校技术转移 |
三、高校技术转移政策 |
四、政策效能 |
第二节 政策工具理论及其应用 |
一、政策工具研究概述 |
二、政策工具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第二章 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的基础分析 |
第一节 政策文本的选择 |
第二节 政策文本的基础分析 |
一、政策文本类型分析 |
二、政策发文时间分析 |
三、政策发文部门分析 |
第三章 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工具分析 |
第一节 政策工具分析框架 |
一、权威工具 |
二、激励工具 |
三、能力建设工具 |
四、符号和规劝工具 |
五、学习工具 |
第二节 高校技术转移政策工具的纵向分析 |
一、1980-1998年:高校技术转移政策体系初步建设阶段的政策工具运用分析 |
二、1999-2005年:高校技术转移政策体系内容细化阶段的政策工具运用分析 |
三、2006-2019年:高校技术转移政策体系协调建设阶段的政策工具运用分析 |
第三节 高校技术转移政策工具的横向分析 |
一、权威工具的运用及分析 |
二、激励工具的运用及分析 |
三、能力建设工具的运用及分析 |
四、符号和规劝工具的运用及分析 |
五、学习工具的运用及分析 |
第四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基础分析结论 |
二、政策工具分析结论 |
第二节 对策建议 |
一、加强纵横沟通协调,提升政策制定过程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
二、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技术转移政策实施 |
三、优化政策工具运用结构,提高高校政策工具活力 |
四、压实各级领导责任,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活动 |
五、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政策学习,提高高校技术转移政策效能 |
第三节 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高校技术转移政策汇总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 |
2.1 南海争端的产生根源 |
2.1.1 历史因素 |
2.1.2 经济因素 |
2.1.3 地缘因素 |
2.1.4 法律因素 |
2.2 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 |
2.2.1 岛屿主权问题 |
2.2.2 海域划界问题 |
2.2.3 海洋资源问题 |
2.2.4 “航行自由”问题 |
2.3 南海争端的现实状况 |
2.3.1 域外国家继续干涉 |
2.3.2 域内国家磋商合作 |
2.3.3 整体局势依然严峻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 |
3.1 历史依据 |
3.1.1 最早发现与命名 |
3.1.2 持续开发与管治 |
3.1.3 国际社会的承认 |
3.2 法理依据 |
3.2.1 相关国际法律 |
3.2.2 相关中国法律 |
3.3 理论基础 |
3.3.1 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 |
3.3.2 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 |
3.4 实践基础 |
3.4.1 晚清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2 国民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3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第4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1978-2012) |
4.1 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 |
4.1.1 主权宣示与外交抗议 |
4.1.2 反对域外大国的干预 |
4.2 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 |
4.2.1 执行国家海防战略 |
4.2.2 发展南海军事力量 |
4.2.3 实施军事维权行动 |
4.3 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 |
4.3.1 开展南海科学考察 |
4.3.2 逐步开发南海资源 |
4.3.3 修建南海基础设施 |
4.4 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 |
4.4.1 确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4.4.2 与南海各国建立双边对话合作机制 |
4.4.3 与东盟建立政治与安全互信机制 |
4.4.4 建立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 |
4.4.5 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南海主权权益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 |
5.1 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 |
5.1.1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
5.1.2 倡导“双轨思路”解决争端 |
5.1.3 建设强大的人民海军 |
5.2 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 |
5.2.1 升级南海行政建制 |
5.2.2 改革海上执法体制 |
5.2.3 推进南海岛礁建设 |
5.2.4 加速南海资源开发 |
5.3 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 |
5.3.1 与南海各国建立多领域务实合作 |
5.3.2 倡导“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
5.3.3 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 |
5.4 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 |
5.4.1 警告与拦截擅闯中国南海的美舰美机 |
5.4.2 推动中国同域外大国关系的健康发展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 |
6.1.1 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 |
6.1.2 顺利完成北部湾的划界 |
6.1.3 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 |
6.1.4 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 |
6.2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经验 |
6.2.1 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 |
6.2.2 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 |
6.2.3 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6.2.4 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 |
6.3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启示 |
6.3.1 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合作关系 |
6.3.2 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 |
6.3.3 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 |
6.3.4 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4)比较视野下中国创新国际化及其增长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创新国际化发展研究的文献评述 |
1.2.2 关于创新国际化与经济增长的文献评述 |
1.2.3 对文献的综合评述 |
1.3 论文结构安排 |
1.3.1 论文的基本内容 |
1.3.2 论文的研究思路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5.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创新国际化的分析构架及理论基础 |
2.1 创新国际化指标的构建 |
2.1.1 创新投入 |
2.1.2 创新产出 |
2.1.3 国际技术流动 |
2.1.4 创新国际化模式 |
2.2 创新国际化发展的主要理论 |
2.2.1 经济增长理论 |
2.2.2 技术差距理论 |
2.2.3 技术生命周期理论 |
2.2.4 技术转让相关理论 |
2.3 创新国际化影响经济增长的模型构建 |
2.3.1 投入产出与经济增长模型 |
2.3.2 引入创新国际化指标的索洛生产函数 |
2.3.3 神经网络模型 |
2.4 小结 |
第3章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发展演变 |
3.1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制度环境 |
3.1.1 创新体系的初步形成 |
3.1.2 国家技术创新的系统发展 |
3.1.3 创新国际化的全面发展 |
3.2 全球金融危机前:以技术引进为主要方式 |
3.2.1 以外部技术驱动的创新国际化 |
3.2.2 创新产出绩效 |
3.2.3 国际技术贸易收支 |
3.3 后金融危机时代:自主研发与技术“走出去”的双向互动 |
3.3.1 自主研发与海外研发投入 |
3.3.2 高技术产品或服务与技术“走出去” |
3.4 特朗普时期中国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挑战 |
3.4.1 特朗普发起对华贸易战的成因 |
3.4.2 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创新国际化的挑战 |
3.5 小结 |
第4章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国际比较 |
4.1 创新国际化发展模式的国际经验 |
4.1.1 美国:发达国家的典型范式 |
4.1.2 日本和韩国:赶超国家模式的特点 |
4.1.3 波兰、匈牙利和捷克:转型国家的发展模式 |
4.2 创新国际化模式的比较 |
4.2.1 创新政策 |
4.2.2 模式演进 |
4.3 创新国际化水平的比较 |
4.3.1 研发强度 |
4.3.2 专利申请量 |
4.3.3 国际技术比较优势 |
4.3.4 跨国投资实现的技术流入与流出 |
4.4 小结 |
第5章 中国创新国际化的增长效应分析 |
5.1 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阶段分析 |
5.1.1 创新发展国际化变量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 |
5.1.2 创新发展国际化环境比较分析 |
5.2 创新国际化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
5.2.1 创新国际化指标的相关性检验 |
5.2.2 创新国际化指标的平稳性检验 |
5.2.3 主成分分析 |
5.2.4 建立方程 |
5.2.5 方程的单位根检验 |
5.2.6 方程的协整检验 |
5.2.7 实证过程与回归分析 |
5.3 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的分析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5)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产品属性理论分析 |
2.1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概念界定 |
2.2 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概念界定 |
2.3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的基本类别划分 |
2.4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属性的理论论证 |
2.5 公共产品属性在世界公共管理实践中的体现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总体情况 |
3.1 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
3.2 公共机构和交易市场大量出现 |
3.2.1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机构大量建立 |
3.2.2 技术交易市场动作频频 |
3.3 科技金融市场和政策金融举措已经启动 |
3.3.1 创业板证券融资市场取得较好效果 |
3.3.2 政策性科技金融框架初步建立 |
3.4 直接财政资助措施已积累多年经验 |
3.4.1 面向点状科技成果的减税和资助已实施多年 |
3.4.2 面向技术创新集群的财政资助已推出多年 |
3.4.3 面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财政资助在探索中完善 |
3.5 部分地方政府做出有益探索 |
3.5.1 公共服务专职机构建设——以上海市为例 |
3.5.2 创立新型科技金融扶持体系——以苏州、杭州和西安为例 |
3.5.3 构建完整公共服务体系——以苏州市为例 |
3.5.4 筹建区域性技术交易大市场——以湖北省为例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服务体系整体建设步伐相对滞后 |
4.1.2 不同范围工作理念和重视程度差异很大 |
4.1.3 服务综合效果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 |
4.2 问题原因分析 |
4.2.1 法律法规建设:仍需大力完善 |
4.2.2 机构市场建设:工作效果欠佳 |
4.2.3 科技金融措施:只有局部范围相对受益 |
4.2.4 财政资助措施:大部分地方和部门力度仍需加大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典型措施 |
5.1 法律法规不断更新 |
5.2 机构市场建设不断推进 |
5.2.1 公共机构和准公共机构建设 |
5.2.2 技术交易市场建设 |
5.3 科技金融市场培育和政策性科技金融措施出台 |
5.3.1 科技金融市场培育 |
5.3.2 政策性科技金融措施推出 |
5.4 直接财政资助举措丰富多样 |
5.4.1 点状科技成果转化资助 |
5.4.2 创新产业集群资助 |
5.4.3 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资助 |
5.5 服务效果的国际比较:美日德各有特色 |
5.5.1 美国:效果显现及时全面显着 |
5.5.2 日本:经过反思实现较好效果 |
5.5.3 德国:技术转移机构成长为跨国集团 |
5.5.4 服务效果国际比较的总结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政策建议 |
6.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
6.1.1 健全国家法律体系 |
6.1.2 督促地方政府完善本地法规 |
6.1.3 完善科研院所法制规章 |
6.2 培育优化专职机构和交易市场 |
6.2.1 优化整合专职公共机构 |
6.2.2 培育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机构和市场 |
6.2.3 培养专职开展技术交易的人才队伍 |
6.3 提升科技金融措施的覆盖面和渗透度 |
6.3.1 建立国家层面的科技企业政策性融资机构 |
6.3.2 建立国家层面科技企业融资保险制度 |
6.3.3 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地区间交流机制 |
6.4 加大各级政府财政资助力度 |
6.4.1 中央政府加大财政资助力度 |
6.4.2 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助力度 |
6.4.3 科研院所加大公共资金投入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及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关于就业政策的研究 |
二、国外关于就业政策的研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高校毕业生 |
二、就业政策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需求、供给与供求匹配理论 |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模型 |
第三章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嬗变 |
一、“国家统包统分”阶段(1950 年-1984 年) |
二、“双向选择”阶段(1985 年-1998 年) |
三、“自主择业”阶段(1999 年-至今) |
第二节 现行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促进需求的政策内容 |
二、促进供给的政策内容 |
三、促进供求匹配的政策内容 |
第三节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困境 |
一、欠缺深度的创业扶持和就业激励导致需求不足 |
二、缺乏创新的人才培养和调度政策导致供给不足 |
三、不健全的组织管理和法律保障导致供求失衡 |
第四章 国际视野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拉动需求:以就业岗位和自主创业为外在驱动 |
一、以项目和制度保障就业岗位 |
二、以教育和财政激励自主创业 |
第二节 扩大供给:以资金扶持和技能培训为组织引领 |
一、以财政政策调配区域间人才资源 |
二、以技能培训提升毕业生能力水平 |
第三节 平衡供求关系:以就业指导和法律法规为平衡杠杆 |
一、以信息为中心,多主体开展就业指导 |
二、以法律为中心全方位稳定就业形势 |
第五章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 |
一、促进需求政策的国际比较 |
二、促进供给政策的国际比较 |
三、促进供求匹配政策的国际比较 |
第二节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经验借鉴 |
一、加深市场机制运作,扩大就业机会与创业渠道 |
二、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构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
三、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完善信息公开与传递机制 |
四、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提供就业服务与法律保障 |
第六章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优化 |
第一节 政策制定层面:调控力度升级,构建政策服务体系 |
一、中央政府:统筹全局性工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
二、地方政府:承担具体性职责,促进地方就业工作 |
第二节 政策执行层面:实施力度加强,完善市场服务体系 |
一、政府:坚持调控中心、力度与深度并重 |
二、高校:坚持质量为本、指导与培养并驾 |
三、用人单位:坚持合作共赢、信息与反馈并举 |
四、就业中介机构:坚持桥梁辅助、沟通与服务并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提升高校竞争力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提升高校竞争力的政府职能相关的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对研究现状的评述 |
1.3 本文的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基本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的概念及其内涵 |
2.1.1 竞争力的涵义 |
2.1.2 核心竞争力的涵义 |
2.1.3 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涵义 |
2.1.4 政府职能定位的涵义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高校核心竞争力理论基础 |
2.2.2 政府与高校关系理论 |
第三章 中国政府在高校中的管理职能分析 |
3.1 中国高校与政府关系发展历程演进 |
3.1.1 中国高校与政府关系的初始阶段(1980-1992) |
3.1.2 中国高校与政府关系的调整阶段阶段(1993-2001) |
3.1.3 中国高校与政府关系的发展阶段(2002-2010) |
3.1.4 中国高校与政府关系成熟阶段(2010--) |
3.2 计划经济时期与改革开放时期中国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职能分析 |
3.2.1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职能分析 |
3.2.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职能分析 |
3.3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高校管理职能分析 |
3.3.1 中央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职能分析 |
3.3.2 地方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职能分析 |
3.4 我国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政府在提升高校竞争力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中国高校竞争力现状分析 |
4.1.1 中国高校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态势 |
4.1.2 中国高校科研成果分析 |
4.1.3 中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分析 |
4.2 中国政府在提升高校竞争力存在的问题 |
4.2.1 政府对高校的管理理念陈旧 |
4.2.2 政府在高校的职能定位不够准确 |
4.2.3 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 |
4.2.4 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权限过于集中 |
4.3 中国政府在提升高校竞争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政府受传统思想文化影响 |
4.3.2 政府受落后的管理体制影响 |
4.3.3 政府受落后的管理机制影响 |
4.3.4 政府长期受集权管理模式的影响 |
第五章 典型发达国家政府在提升高校竞争力的职能研究 |
5.1 美国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分析 |
5.1.1 美国高校概况 |
5.1.2 美国政府在私立高校的职能研究 |
5.1.3 美国政府在公立高校中的职能研究 |
5.2 英国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分析 |
5.2.1 英国高校概况 |
5.2.2 英国政府与高校的关系 |
5.2.3 英国政府在公立高校中的职能研究 |
5.3 日本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分析 |
5.3.1 日本高校发展概况 |
5.3.2 日本政府与高校的关系 |
5.3.3 日本政府在公立高校中的职能研究 |
5.4 发达国家政府职能分析对我国高校的政府职能定位的启发 |
5.4.1 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 |
5.4.2 界定好政府的职能边界 |
5.4.3 政府加大对科研的投入 |
5.4.4 政府在高校中的职能促进了高校竞争力的提升 |
第六章 提升我国高校竞争力政府职能定位的路径选择 |
6.1 转变政府对高校的管理理念 |
6.1.1 树立服务型政府管理理念 |
6.1.2 树立法治型政府管理理念 |
6.2 完善政府对高校的管理体制 |
6.2.1 完善政府与高校的权力结构 |
6.2.2 完善高校的组织结构 |
6.2.3 完善高校的人事制度 |
6.3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高校的政策引导 |
6.3.1 政府转变职能,给予高校独立自主权 |
6.3.2 制定科学的政策与标准 |
6.3.3 完善政府对高校法律法规政策引导 |
6.4 完善政府对高校激励监督评估机制 |
6.4.1 建立合理高效的激励机制 |
6.4.2 政府完善对高校的监督机制 |
6.4.3 完善高等教育的评估机制 |
6.5 政府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 |
6.5.1 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
6.5.2 以社会力量提升高校的管理和服务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促进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方法探索 ——基于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分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表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1 医药生物类专利的定义 |
1.2 本文医药生物类专利涵盖的范围 |
1.3 本文中专利转移与技术转移的关系及其含义 |
2 中美医药生物类专利概况 |
2.1 中国 |
2.1.1 中国医药生物类专利概况 |
2.1.2 中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现状 |
2.1.2.1 中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申请概况 |
2.1.2.2 中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及转移率分析概况 |
2.2 美国 |
2.2.1 美国医药生物类专利概况 |
2.2.2 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现状 |
2.2.2.1 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申请概况 |
2.2.2.2 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及转移率分析概况 |
3 中美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申请量、转移率的对比与差距概况 |
3.1 中美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申请量对比概况 |
3.2 中美部分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对比概况 |
4 立论依据 |
4.1 高校专利技术转移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 |
4.2 医药生物行业特点对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影响 |
4.3 中美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差距及其差距的形成原因 |
4.4 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 |
4.4.1 论文的主要内容 |
4.4.2 论文的研究思路 |
4.4.3 论文的研究方法 |
4.5 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
4.5.1 针对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创新研究 |
4.5.2 提高我国高校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能力 |
4.5.3 促进我国高校生物医药应用科学的发展 |
4.5.4 促进我国生物医药事业的发展 |
第二章 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较高的原因分析 |
1 美国政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政策分析 |
1.1 美国《拜—杜法案》 |
1.2 《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及其修正案和补充文件 |
1.3 其他与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相关法案 |
2 美国国家医药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及机制介绍分析 |
2.1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 |
2.2 美国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AUTM) |
3 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机构及模式分析 |
3.1 高校“中介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模式 |
3.1.1 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会(WARF)模式 |
3.1.2 麻省理工(MIT)与独立的中介机构合作模式 |
3.1.3 斯坦福大学OTL模式 |
3.1.4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Pull—Push循环模式 |
3.1.5 非线性高校“中介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模式 |
3.1.6 高校“中介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模式分析 |
3.2 “高校、教授自办企业”模式—基于抗艾滋病药恩曲他滨技术转移分析 |
3.2.1 恩曲他滨药物专利背景介绍 |
3.2.2 专利转移过程 |
3.2.3 专利转移模式分析 |
3.2.4 明尼苏达大学关于“高校、教授自创企业”模式的应用 |
3.3 “高校与企业合作”模式—基于诺华制药(Novartis)与宾夕法尼亚大学关于嵌合抗原受体免疫疗法的合作研究技术转移分析 |
3.3.1 嵌合抗原受体(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CAR)免疫疗法背景介绍 |
3.3.2 诺华制药(Novartis)与宾夕法尼亚大学合作过程分析 |
3.3.3 “高校与企业合作”模式分析 |
3.4 明尼苏达大学“先试后买”模式 |
3.4.1 明尼苏达大学“先试后买”中技术许可协议的内容介绍 |
3.4.2 明尼苏达大学“先试后买”模式分析 |
第三章 中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较低的原因分析 |
1 中国政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政策分析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
1.3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
2 中国国家医药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及机制介绍分析 |
3 中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机构及模式分析 |
3.1 “依靠校外中介机构和校内技术转移机构”进行专利转移模式 |
3.1.1 “依靠校外中介机构”进行专利转移 |
3.1.1.1 中国技术交易所及其网络交易平台 |
3.1.1.2 七弦琴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3.1.1.3 八戒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
3.1.2 “依靠校内机构”进行专利转移 |
3.2 政府主导的“科技创新孵化园”模式 |
3.3 “借助创新创业平台”模式 |
4 对比分析发现中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率较低的原因 |
4.1 中国整体的专利转移意识薄弱和体制建立较晚 |
4.2 中国高校科研成果缺乏市场化前景,与市场需求脱节 |
4.3 中国高校缺乏专业化的专利运营机构及运营人员 |
4.4 中国高校技术成果转移机构参与力度不够 |
4.5 中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模式单一或是欠成熟 |
4.6 科研人员普遍专利转移意识不强 |
第四章 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对我国的启示 |
1 进一步制定、细化和落实高校层面专利转移政策 |
2 建立国家级医药生物类科技成果研究及转移转化机构 |
3 合理分配国家及地方科研资源 |
4 增强我国高校科研人员的专利转移意识 |
5 探索有效的医药生物类专利运营管理新模式实现专利精准转移 |
5.1 创新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模式 |
5.2 设置专门的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小组或部门 |
5.3 培养并配备具有医药生物类相关专业背景的转移人员 |
5.4 高校加快实现专利精细化管理模式 |
5.5 努力突破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模式的局限 |
5.6 高校开展新模式“试点”工作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1 结论 |
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发表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技术转移机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序论 |
二、国际技术转移理论研究述评 |
(一) 技术转移定义之沿革 |
(二) 国际技术转移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三) 高校技术转移理论与实践研究 |
(四) 国际技术转移与多学科相互关系研究 |
三、“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国际技术转移的意义和原则 |
(一) “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国际技术转移的重要意义 |
(二) “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国际技术转移理论原则 |
四、“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高校国际技术转移制度创新 |
(一) “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高校应树立国际技术转移创新战略 |
(二) “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高校应分别发挥国际技术转移中的区域优势 |
(三) “一带一路”倡议视域下高校应构建国际技术转移的创新体制机制 |
五、结语 |
四、美日政府在高校技术转移中的作用比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2]我国高校技术转移政策文本研究 ——基于英格拉姆与施耐德的政策工具分类理论视角[D]. 李晶晶. 云南师范大学, 2020(12)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D]. 宋建欣. 吉林大学, 2020(08)
- [4]比较视野下中国创新国际化及其增长效应研究[D]. 吕瑶. 辽宁大学, 2019(12)
- [5]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6]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共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D]. 孙晓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7]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D]. 张若晴. 天津大学, 2018(06)
- [8]提升高校竞争力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D]. 陈慧慧.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2)
- [9]促进我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方法探索 ——基于美国高校医药生物类专利转移的分析研究[D]. 蒋云龙. 兰州大学, 2018(06)
- [10]“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技术转移机制创新研究[J]. 任虎,袁静. 科技与法律,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