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2年市民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范海燕[1](2021)在《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内在逻辑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是马克思在合理吸收、批判继承前人先进优秀思想文化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工人阶级、投身社会实践,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认清资本主义的本质,探索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中,发现人、认识人、承认人、解放人的思想精华,是最普遍的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在批判、建设和革命中追求进步和解放的科学。人类解放思想是贯穿马克思思想发展进程的一根红线,这根红线自始至终融润于马克思思想的各个方面和整个思想体系。从整体来看,它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起点--现实的人为理论基础,运用政治经济学来批判和检验,落脚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指向。人类解放思想贯穿于马克思整个体系,真正包含了马克思思想的出发点、目的和归宿,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解放是马克思全部思想的价值旨归。对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思想内在逻辑的归纳,有助于深刻理解马克思人是目的的思想出发点,有助于指引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和道路。论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采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研究方法,从历史、理论、现实相结合的三重维度来架构论文的基本思路,对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历史演进、逻辑起点、主要内容、实现主体、社会空间、当代价值等作了比较系统地梳理和深入地研究。在考察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历史背景和形成发展的基础上,论文以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梳理了现实的个人解放的层次和内容;阐释了人类解放的主要内容,探索人类解放经由政治解放、经济解放、劳动解放到实现人自身解放的辩证统一过程;明确了人类解放的无产阶级实现主体,分析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阶级素质和现实条件;探讨了人类解放的共同体社会空间,考察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发展程度和发展形态的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以及人在这一社会空间中的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的发展和解放;探究当今社会人类解放思想的理论意义和时代运用。将历史与逻辑相结合,论文对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内在逻辑作了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以六个部分形成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考察了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发展演进,探究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思想的深刻的历史背景、深厚的理论渊源和一定的发展历程。阐述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资本主义内部矛盾激化的社会背景,人类优秀思想成果的理论奠基;梳理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发展历程,包括产生、形成、发展等阶段。这一部分为人类解放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第二部分,阐述了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逻辑起点:现实的人。以对现实的人及其本质的科学把握为基础,阐述马克思现实的人的解放的阶段性,即类、群体以及个体的不同层次的解放;展现现实的人的解放的具体内容,包括劳动能力的发展、社会关系的丰富、个性的完善等等。第三部分阐释人类解放的主要内容。人类解放是一个包含政治解放、经济解放、劳动解放和人自身的解放的丰富内容,包括从自然力的控制下获得解放、从社会关系的控制下获得解放、从人自身的束缚中获得解放;同时,人类解放又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人类解放是个别与整体相统一的过程、是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统一的过程、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过程。第四部分阐明人类解放的主体力量--无产阶级,分析其自身素质、现实条件、终极目标都与人类解放息息相关;实现人类解放,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只有在无产阶级政党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普遍交往,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斗争,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从而消灭私有制和阶级,才能彻底实现人类解放。第五部分进一步深入考察现实的人及其历史,探究马克思人类解放的社会空间,即作为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方式、个体现实依托的共同体。分别梳理探讨人类解放经历的自然共同体、抽象共同体、虚幻共同体以及真正共同体的系统结构和整体体系,阐述共同体是人的集合,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以直接或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处于一定交往关系并不断发展的“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逻辑终点,最终在“自由人联合体”中真正和彻底实现人类解放。第六部分总结了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当代价值。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对于人的全面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携手构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论文以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历史演进为纵轴,以共同体的发展演进作为人类解放的社会空间,探究作为生存空间的共同体的历史时空;以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基本内容为横轴,并将其作为论文重点,以当代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面临的困惑和我国的现实国情为现实根据,研究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及当代价值;从整体上揭示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内在逻辑和现实意义,展现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科学性和人民性、整体性和一贯性。
黄金龙[2](2020)在《崑曲曲牌源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崑曲曲牌源流研究”课题的展开,是基於目前对崑曲曲牌源流演变中存在的问题,所做的系统回顾和整理研究,是对戏剧本体的深入探索和考证。曲牌研究是曲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对南北曲曲谱的整理与研究、对自上古时期到近代相关音乐文学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对各体音乐文学体裁文学的整理与研究等等,进而从整个中国“音乐文学“和“腔词关系”的宏观与微观视域考察崑曲曲牌的演进逻辑。本课题以通代研究角度切入,具体考察各代音乐文学与崑曲曲牌之间的源流互渗情况。第一章为“唐前古曲曲牌与崑曲曲牌之关系”。本课题对於崑曲曲牌源流的考察不仅仅把曲牌产生和发展限定为唐以後,而是力图在“前曲学时代”勾勒出一个曲牌音乐的酝酿和准备阶段,探索《诗经》、乐府等音乐文学在格律和音乐形式方面,对曲牌的产生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这也初步奠定了曲牌的文学和音乐基础。第二章为“大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论”。该章以大曲为主要考察对象,具体整理大曲源出崑曲曲牌的大致数量和基本演进方式,从而认为大曲的音乐管理方式和音乐体式,为崑曲曲牌提供了规范性和变异性的基本理念,同时也为崑曲曲牌的音乐文学来源提供了雅俗两方面的积累和雅俗融合的基本理念。第三章为“词牌与崑曲关系论”。作为崑曲曲牌的重要来源,该章主要考察“词曲递变”的文学逻辑和音乐逻辑,从而得见词与曲在宫调和格律的转化上,均有不同;其次,词法为度曲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基础,为崑曲曲牌提供了丰富的文学和音乐素材。第四章为“北曲崑化论”。北曲和南曲始终存在着诸多文学与音乐特质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宋元明清以来,以交通和地域转移流变,在东西南北之间进行了多次深入的学习、交流和渗透,构成了南北曲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文化景观。该章也在意图证明南北曲的交流互渗,是南北曲自我曲学规范建立的基础。第五章为“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论”。本章以南戏与崑曲内部声腔的转化入手,探讨南戏与崑曲的源流问题。南戏为崑曲初步奠定了“腔格理论”和“曲牌声情论”,课题通过对南曲谱谱系的重新梳理和反思,确立了南戏和崑曲在音乐和文学倾向的雅俗倾向和曲律转变,这也进一步揭示了崑曲曲牌风格的独立发展与演变过程。第六章为“崑曲曲牌中的民间俗曲”。该章是基於曲牌源流多样性所作出的考察,具体从民间音乐、宗教音乐、边地音乐、琴曲、琴歌等角度,来全面考察崑曲与其他音乐品类之间的交流互渗状况。总体来说,本课题通过对崑曲曲牌源流的梳理可以看到:曲牌是曲牌体戏曲的重要特质,曲牌提供了戏曲的“诗、乐、演”的重要维度,具有重要的规约性和适应性。本课题对崑曲曲牌源流的考察,不仅仅是对崑曲曲牌的演唱和理论的揭櫫和指导,更重要的是力图发掘曲牌这一具体音乐形式其背後所蕴含的音乐演变逻辑,曲牌是整个中国音乐文学发展的一个缩影,充分展现了中国戏曲的独特魅力。
陆俊杰[3](2020)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文中认为在法治现代化征程中,地方法治深嵌在时代发展大潮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双重关系中,需要在实践中着力解决“何以可能?何以进行?何以实现?”等关键性问题。全球化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意味着处于开放型格局中的地方必然要以国际化视野认真对待经济社会和治理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数字时代的信息与数据的变革,催生了地方数字政府,优化了社会规范与工具,促进了社会发育和公众参与。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地方法治受到了动力主体与要素不平衡和内在权力关系配置失衡的制约。破解社会基础薄弱和政府主导的悖论关键在于培育社会力量,建设“有效地方法治”。当下,地方法治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均存在着社会缺位等问题。多元主体力促政府与社会合作,这是地方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向。现实中,市场化利益聚合、服务型政府改革和社会力量嵌入性成长促使地方法治逐步向政社合作转型。地方性事务的平等治权、宪法与法律的涉地合作规定、地方社会的信赖机制等为合作型地方法治提供了正当性、合法性和实效性基础。合作型地方法治意指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社会权力和政府权力以信任为基础,充分运用已有资源和社会资本,通过平等合作和交织互动,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结合而成共同体的能动作用,有效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法治目标的地方法治模式类型,需要具备合作主体、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合作平台等构成要件,具有强社会性、多主体性、平等性、集体行动等鲜明特征。社会权力作为合作型法治的重要力量一直存在于地方法治的实践场域中。政府与社会结构网络中,社会权力活跃于政府服务、公共治理和基层自治等领域,并且在公权力的主导下作为参与性力量参与地方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权力关系结构中,社会权力在社会阶层复杂化、资源配置社会化和网络观念多元化的催生下逐步发育壮大,从而与政府权力之间基于主体、制度和结果等相互信任而迈向合作。这种合作展现了平等性地位、公共性指向和多向度开放的合作特点。法理语境中,社会权力是除国家组织和社会个体之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凭借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对政府、社会和公众产生影响、支配和控制作用的力量和能力,是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其生成和实施需具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力量、社会资本等各种资源条件以及对于其他主体和权力权利产生影响等条件。“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作为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维度,社会权力的主体是多元化的。社会权力的法治力量主要来自于社会领域的多元主体,需具备组织化、群体化、社会化和公共资源等条件。地方性社会组织是社会权力最重要的主体,其囊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在迈向高质量治理进程中不仅具有组织独立性和行动自主性,还具备了民间性和公共性等特点。稳定的社会群体则是基于社会利益价值需要为实现共同目标结合的社会共同体,包括较多现实结合的实体性社会群体和虚拟化网络社会群体,自组织性、利益共通性和成员认同性是其重要特点。而自治性社区组织是法定的常见社会力量,广泛地存在于城乡治理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权力主体不仅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组织形态,更是地方法治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是其重要的法理向度。整体而言,社会权力自组织运行不仅能够增强其在权力体系中的法治地位,还能有效发挥其外化的法治功能。首先,社会权力通过多元化方式有效防止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与滥用,途径是社会权力促使地方政府通过职能转变自限权力、扩张社会权力领域限缩政府权力实施空间、通过静态分享和动态转化方式分解政府权力。其次,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会与政府间合作,则是社会权力法治功能的重要一面。在具体实践中,社会权力通过架构陌生人互惠关系网络、培育平等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构筑体制回应的社会秩序等方式丰盈社会资本的内容,增强社会权力内在动能。再次,社会权力通过“民间法”等社会规范的成熟完善,不断生成自身治理权威,架构多元权力的耦合机制,从而促成社会秩序的逐步建立。通过限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资本、生成社会秩序,社会权力致成了其法治功能。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作用主要通过其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权力运行主要依赖于地方开放复合的民主实践空间、经济和信息等多元资本以及多样繁荣的理性文化等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地方法治建立公私伙伴关系集聚信任,强化平等对话与公共协商,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的有序参与和城乡的社区自治等方式实现深度法治合作。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是其介入地方法治进程最核心的运行机理。社会权力通过自主决策和能动机制,建立了多元权力平等合作的网络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多元权力主体基于项目化绩效目标,生成动态的项目合作共同体。在较为完善的社会信任制度体系以及政社权力合作运行规范机制下,多元主体基于互惠原则展开法治合作的集体行动。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实际上是其和政府权力通过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依靠强大的社会资本和互惠的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信任形成项目化的虚拟合作共同体,对权力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及反馈,动态回应治理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需要,实现地方法治目标。当然,合作型地方法治也要高度警惕社会权力的政治动机和权力溃散现象,确保权力的运行和功能以法治目标为导向。
孙夕龙[4](2019)在《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识形态思想是一个整体,构成了一个意识形态理论体系,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主要内容之一。整体来看,他们意识形态思想形成过程时间比较一致,意识形态理论的逻辑一致,只是侧重点不同。论文第一部分是意识形态思想史。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思想有一个从唯心主义性质逐步转变为唯物主义性质,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第一,合作之前马克思的思想历程。首先,马克思中学时期已经具有个体与共同体相统一的思想种子。大学时期确立了作为自我意识的“绝对自由”、理性、“理论精神”和哲学的独立存在和绝对地位,抛弃了宗教,确立了哲学实践思路,即哲学批判或“理论精神”根据“本质”和“观念”来“衡量”“个别的存在”和“特殊的现实”,即用“本质”和“观念”的普遍性来消除共同体与个体(“个别的存在”和“特殊的现实”等)之间的矛盾。这个批判思路是“异化—回归”思路的开始。其次,《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实践了他的唯心主义哲学批判,一方面,以“普遍理性和普遍自由”和“对象世界所固有的规律”为标准和根据来批判现实,发现到处都是统治阶级和利益集团利用新闻出版、法律、制度和国家等共同体谋取自身特殊利益,损害“普遍利益”。另一方面,他又发现在特殊群体与共同体的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矛盾中,受损害的都是作为被统治等级的人民的利益,于是,马克思在提出“真正的报刊”、“事物的法理本质的普遍和真正的表达者”、“国家本身的实质”等概念的同时,又相应提出了“人民报刊”、“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和“人民意识”等概念,产生了“普遍理性和普遍自由”同“人民”之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但是没有解决。再次,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通过剖析黑格尔国家理论来研究《莱茵报》时期产生的问题,一方面揭露了黑格尔绝对观念的“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另一方面又揭露了君主制实现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同一性”的“具体自由”的虚假性,认为“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此时,马克思确立了意识形态问题的两个基本内容和线索,即揭露绝对精神的虚假性以及如何统一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后者是意识形态的基本矛盾。又次,从《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始,马克思确立了“应有”“真正”的地位与“异化—回归”理论思路,揭露了包括宗教、国家在内的“普遍性”事物的虚假性,揭示了“政治国家的世俗结构”的缺陷即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后者在《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明确表达为国家建筑在“普遍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矛盾之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完整运用了“异化—回归”思路,并在此思路下结合私有财产的扬弃阐述了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在抽象意义上解决了人类生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问题。第二,合作之前恩格斯的思想历程。首先,从不来梅实习时期到柏林服兵役时期,恩格斯的思想与马克思早期类似,主要是肯定唯心主义的自由意志和自我意识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在自由意志统领下实现国家整体与其要素的统一,并用这些观念和思路批判现实。其次,到了英国实习时期,恩格斯发现了政党的阶级本质和“物质利益的冲突”,认识到法律是纯粹的诡辩术,揭露了国民经济学的欺骗和伪善的本质特征,并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提出了异己力量问题。再次,《英国状况》时期分析了英国阶级斗争,揭露了宗教的“异己的本质”,明确提出了“异化—回归”思路,论述了不同民族哲学对待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关系的不同方式,提出了诸多意识形态相关问题,最后揭示了国家和宪法的本质就是“财产在进行统治”,开始触及唯物主义历史观。第三,合作之后的思想历程。首先,从《神圣家族》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期间,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思想快速蜕变。《神圣家族》初步阐述了唯物史观,放弃了本质的“异化—回归”思路,阐述了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如国民经济学对于私有财产的辩护、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关系的理论等问题。其次,《德意志意识形态》阐述了比较完整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全面“清算”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和他们自己的唯心主义哲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意识形态理论。再次,《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在积极参加和指导无产阶级实际斗争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共产主义理论,在《共产党宣言》中论证了消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之后真正实现了普遍利益和人的解放。又次,《共产党宣言》之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思想主要包括揭露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条件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新形式,即拜物教,而在无产阶级理论上则是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使得科学社会主义得到最终完善。恩格斯则侧重哲学研究,论述了人类解放的实现、意识形态“独立性”、宗教意识形态的行为逻辑以及资产阶级革命意识形态史等等,大大丰富和完善了意识形态理论。论文第二部分是唯物史观和人类解放理论的详细表述。唯物史观和人类解放理论也属于“观念的上层建筑”,但它是无产阶级的理论,是列宁所说的“科学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一般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对立面。作为“历史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人类解放理论认为,通过共产主义运动,可以消灭私有制和所有异己力量,无产阶级必然获得解放。而由于无产阶级背负着“整个的人类奴役制”,作为特殊阶级的无产阶级的解放也就是整个人类的解放。因此,在重建的个人所有制中,共产主义实现了“真正的共同体”,实现了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统一。论文第三部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般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虽然没有完整的独立表述,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严密的逻辑体系。第一是“一般意识形态”理论,主要观点和内容如下:意识形态四级本质,即意识形态是反映异己力量的“普遍性形式”思想观念、是“统治”人们的具有普遍性的“虚假观念”、是人们按照“神”、“标准人”等等“虚假观念”来“建立自己的关系”的思想活动、是统治阶级“用歪曲的形式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的“虚伪的”思想“欺骗”和“思想的统治”;从认识论层面看,意识形态的基本矛盾是论证虚假共同体和虚假普遍利益的普遍性意识形式同阶级和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冲突;从实践层面来看,意识形态基本矛盾是以共同体普遍利益来维护统治者特殊利益的虚假共同体同共同体中其他被统治阶级或阶层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冲突;意识形态具有虚假的“普遍性”、“本末倒置”、“虚假的独立性的外观”、“没有历史”和形式化等特征;通过“借用”和“模仿”等方式,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创造历史和合法化统治的思想条件;意识形态的“曲线”与经济的“红线”形成相互作用的矛盾关系;意识形态具有“服从自身规律”的相对独立性;统治阶级思想的生产者即“意识形态家”生产了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思想;法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特殊阶级的“共同利益”的中介和颠倒的意识形态;宗教是人类对支配他们的异己力量的幻想的反映和“感情上的形式”,充当了历史运动的“意识形态的外衣”;意识形态可以通过揭示它的世俗基础和本质、并“使现存世界革命化”而被克服乃至消灭。第二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通过“借用”、“模仿”和“翻译”等方式,利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革命传统、思想遗物及其意识形态等思想条件,来表达新世界的内容,证明自己的合法性;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经历了从“掩盖”到“公开”的历史变化;资产阶级法是为了实现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法;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自由和普遍利益等方面表现出幻想、虚假和欺骗等特征;国民经济学是掩盖私有财产矛盾和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伪善和谎言;资产阶级经济学错误地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纯粹理性”和永恒不变的;拜物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意识形态的最新形式,将商品、货币和资本作为物神来崇拜的人就是拜物教徒。
韩璐[5](2019)在《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文中指出劳动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正是基于对劳动这一贯穿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核心命题的深入研究和逻辑展开,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根本性变革;也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社会“非人”劳动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劳动解放前景的希冀,马克思主义哲学才从历史的审判、现实的批判,以及未来的研判中构成了一个在时空上贯连的逻辑严密的理论整体,并由此成为了在当代依然具有理论阐释力和实践价值的思想武器。而当我们潜入文本进行详细解读和阐释时,就又会发现,对劳动的理解不仅仅局限于这个概念本身,因为这个议题的考察可以串联成一条清晰的主线,而顺着这条脉络,我们便有可能得以探寻到历史唯物主义生成的整体性建构逻辑。也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认识和批判劳动的本质和矛盾运动规律提供了一个科学的理论框架,而结合资本主义发展和对于整个人类劳动境况和生存境遇的反思,历史唯物主义也获得了更为丰富的理论意涵。只有看到人,看到使人们得以生存发展的劳动,我们才能看到劳动过程所必然依托和建立的人的社会和人的历史关系,由此也才能真正寻找到历史进步的最终动力,把握住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了望到历史发展的未来方向。本文的总体研究思路为:理论溯源→文本解读→观点辨析→理解维度→当代价值。具体来说,一是以“广义”的理论来源为考察,即突破“三大来源”解读说,把马克思主义放到人类思想史的灿烂星空中考察,通过立体的、整体的、演进的马克思主义时空视野来研究。二是以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为依据,通过对文本按时间顺序的考察和阐释,对劳动观进行一个孕育、萌芽、创立、发展、延伸的理论发展轨迹的追寻,以期在历史动态的文本视域之中,对马克思恩格斯总体的劳动观加以梳理。三是注重劳动观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交锋”,在阐发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科学道理的基础上注重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辨析与批判;并以尊重事实的态度,寻求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之间关于“劳动观”理论内容表述的一致性和差异性,通过对每一个阶段主要代表着作的文本解读,辨析出理论的前后联系,进而展示出劳动观阶段性和总体性的统一。四是延伸和拓展对劳动观阐释的理解维度,在历史唯物主义建构的内容与方法的具体联系中,深化劳动与人的本质关系,劳动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劳动与人类历史发展的关系认识,深化对劳动观本身的认识和对历史唯物主义“劳动”内核的认识。五是将理论研究关照于当代现实,在前述历史的、文本的、辨析的解读基础上,让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劳动观在理论、实践、价值的当代视域中发声,进一步阐发马克思恩格劳动观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上述的内容,本文总体形成的观点或可能的创新点有如下几个:其一,任何一个理论体系,都是思想家通过对自己置身于其中的总体思想资源的选择、组合、改造和原创性的阐释过程中形成的。探讨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也必须在尊重思想承继关系的基础上,把握其“发展史”的历史语境,阐明理论与这些“思想酵素”的源流关系,并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和评价为依据,实事求是的把他们之间的思想互动机制呈现出来,由此才能真正“走进”文本所处的历史语境和解释学处境。其二,作为一种新的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必然是历史本身的产物,从历史事实出发去形成理论,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科学依据。对劳动历史资料的充分考察,使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是以对历史事实材料的占有为前提的;而在人类劳动史的解读中,历史唯物主义抽象的哲学范畴和概念定义,也在现实经济活动各自具体化的事实和过程中得到了验证。哲学理论与社会经济过程紧密联系,劳动发展与人类社会形态演化内在嵌合,马克思恩格斯由此真正实现了反转抽象理性的哲学革命。其三,“劳动观”的理论内容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是一个整体,单纯的割裂它们,谈论哪一个理论自身的演进,都是单薄的。“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提法,就是强调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性意境中去探寻劳动观的全部理论内容,坚持把劳动观视为是一种具有复合性、开放性、历史性的理论学说,进而在对劳动观的整体性把握中,更深刻的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是如何完成对自身丰富的、复杂的、完整的构建的。第四,对劳动的认识必须回归于“人类历史活动”的这一哲学概念之中,由此,劳动观的理论张力才能真正凸显出来。“劳动观”是属于历史观范畴的,正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才科学回答了劳动是人类从动物界超越出来的历史活动,也正是从对劳动、劳动力、劳动关系、劳动者、劳动解放的新的定位中,形成了解释历史的新的哲学派别,即劳动历史唯物主义。故此,马克思必然得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发展史必须用劳动发展史来解释这样的独特结论。第五,美好生活的希冀正与劳动者的劳动处境、劳动尊严、劳动权利、劳动价值息息相关。马克思恩格斯一生所探寻的“劳动”问题,不仅是对人类解放未来思考的珍贵启迪,也是留给今天社会主义中国理论创新和实践探寻的意义生长点。物质财富越充沛,科技越发展,越需要去反思和审视人的存在方式和存在价值,越需要去尊重和敬畏人的劳动创造和人的智慧成果。物质生产本身的历史必然性必须要靠物质生产来超越,而人正是所有物质生产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先进科学技术生产力的掌控者,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创造,人类社会才会进入文明的新境界,也只有通过人的劳动创造,人才能在这种最基本、最根本的实践活动中,获得真正的、真实的存在感和幸福感。
陈沫[6](2019)在《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融合 ——黄宗羲政治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黄宗羲是古代中国第一个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猛烈抨击,并提出整体性改革方案的政治思想家。他政治思想的形成,既得之于他对历史兴衰变化和明朝亡国教训所进行的深刻地反思,也得之于他本人切身经历过的政治实践活动。他所处之明末清初时期,是由于政治腐败、异族入侵造成的所谓“天崩地解”、朝代更替的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他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对君主专制政体的弊端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力求在此基础上探索和建立一种具有高度民本主义和法治精神的政治制度。本文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运用文献研究、历史分析与哲学思辨相结合的方法,将黄宗羲重新置于他所处之历史环境中,在明确其政治思想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厘清其内在逻辑关系,在与其他政治思想家相关思想的比较中阐发其政治思想的主要特征,揭示其政治思想所具有的理论价值、理论局限与现实意义。黄宗羲认为,当时社会政治弊端的根源在于君主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缺少一个能体现“王在法下”的法治精神的民主政体。在他看来,人类社会初期既没有国家政府也没有君主,但人们可以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才甘愿建立起国家政府,进而推举出君主;君主应当是一个能保障民众之公利的“舍弃自身利益的辛苦之人”。而“三代之后”君主专制的社会里,君主反而成了天下民众的主宰,黄宗羲进而深入思考与批判了专制君主对民众公利的侵占。他指出封建君主罢黜宰相,将集权归于一身的行为是对官制合理性的极大破坏。不仅如此,封建君主还以“君臣大义”施压于知识分子,使他们丧失了儒家传统的政治抗议精神,造成了人格的扭曲。黄宗羲最杰出的着作非《明夷待访录》莫属,该书也被认为是中国的《人权宣言》。他在《明夷待访录》中提出和详尽阐发了其体现着民本主义和法治精神的政治改革构想,包括以法治制约君权,使学校具有立法参政权,改革土地及军事制度,推广全民教育等。他所构建的这一体现着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政治体制,堪称是他对那个时代所作出的最具独创性的贡献。他的一些具体政治改革措施虽然在当时无法实现,但无疑也是具有极大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的。黄宗羲的政治思想虽然被视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民本主义思想的巅峰,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他理想中的政治模式是圣王依靠宰相与士人阶层的辅佐对国家进行统治,走的还是上层精英治国之路。他试图以法制对君权加以限制并对士人阶层的权利予以扩大化,他的政治改革构想本质上还是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改良。作为中小地主阶级和市民阶层的代言人,他在整个政治改革构想中并没有真正赋予普通庶民以政治权利。即便是最贴近庶民政治的郡县学官制度,能够参与地方政事的主体还是士人与缙绅,作为民本思想主体的普通庶民在其中还是没有得到参政议政的资格。黄宗羲对庶民有着深切的同情与关怀,却没有更多的认同感,他也认识不到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他将江山社稷的兴衰系于圣王与圣贤所具有的先验性的学识和道德之上,这实在是对道德主体自觉性的过分夸大,所以说他在历史观上也存在唯心主义倾向。黄宗羲的政治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他的政治思想是清末经世派和早期维新派推行改革的理论依据,也是维新派倡导民权运动的原动力,其后又成为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进行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在新时代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充分挖掘黄宗羲政治思想中所蕴含的宝贵理论资源,对我们现今的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及德治建设以及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方面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
王国兵[7](2019)在《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理论与现实的对立是哲学史的中心问题之一。以往学者在对理论为什么与现实对立和理论为什么总是在忽略现实的研究中,对理论与现实做了偏颇式诠释。这种诠释导致理论与现实的对立和紧张,并表现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各种“常识性悖谬”,但是如何更好揭示这个悖谬导致的疑惑。以往不同学者表达了不同的观点,而马克思把它引向了人类的具体实践和总体实践的视域中,并通过揭示实践在竞合同进内的历史性张力来解决理论与现实之间的绝对性对立和紧张,其原因是历史性张力是实践概念生成的原始动力。如何理解马克思用实践的竞合同进解决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对立和紧张,这个问题实际就是如何更好地理解马克思实践概念的生成问题。针对以上难题,马克思实际上提出了四个问题。在对这四个问题的研究中,运用理论与现实竞合同进的实践历史性方法揭示实践概念生成的逻辑。然而,如何理解这四个问题之间的逻辑生成关系,成为本论文的重要问题。我认为这四重关系之间既有认识论层次的问题递进逻辑,又有历史唯物主义自身的实践逻辑,同时也具有马克思哲学史的整体性逻辑。这意味着这四个问题的转换并不是简单的并列式罗列,而是递进式的综合和继承性的综合,必须要清楚这种逻辑必然,因为罗列式的理解并不是我自已的想法。马克思从时代哲学问题属性的论辩中抽象出感性与理性之间何谓本性的哲学问题,并从时代现实中证实了理性逻辑与现实逻辑之间的对立问题。首先,马克思按照哲学史中“理论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批判了思辨竹学构造的虚假现实,并用竞合同进的实践逻辑生成了感性的实践现实,并把它作为实践概念生成的奠基性范畴。其次,马克思紧扣时代现实的在场性特征,指出时代的现实形态实际上指向宗教化的现实交互性关系,或者说,基督教的宗教现实。他从宗教现实和抽象理论中提出了“人与宗教的关系”,并指出这个关系是时代问题的聚焦。他批判了基督教的根本观念即“上帝创造人”,肯定了费尔巴哈的“人创造了上帝”的观点,并指出费尔巴哈关于“现实的人”困乏和欠缺。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现实的人一自然性”进行了结构性的批判,指出“现实的人-实践”属性,并在这个基础上屮成了实践性的“现实的人”。再次,马克思在强调的“现实的人”的实践属性过程中,发现费尔巴哈式的“现实的人-自然性”和黑格尔的“现实的人-理性”实际是脱离实践的,或者说是用理论对现实的强制性符合。马克思指出“现实的人”的实践指向现实的生活世界,并对实践的现实生活世界进行分析后,批判黑格尔的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思想,发现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思想。通过批判提出实践的“现实的人”的时代现实性问题指向“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同时,马克思重点研究了市民社会现实属性即“私有关系”,并在批判市民社会本质属性中生成了“人类社会范畴”。最后,马克思在资本生产逻辑和价值生产逻辑的研究中,发现现实的人的社会规定性呈现为“劳动-生产”,但是在资本生产逻辑中的劳动并不是劳动本质规定的实现,而是异化。他就指出政治经济学的重要问题之一是研究“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围绕这个问题精细化地研究了资本生产逻辑的历史和现实问题,并对资本生产逻辑导致劳动的异化进行了批判,并在这种批判中生成“实践劳动”的范畴。总之,马克思通过运用批判与生成的实践竞合同进推动“四个问题”的转换,并且每一次转换都综合着前面范畴的意涵,从而生成新的实践概念。具体说,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就是在对现实问题的研究中生成的,同时还是伴随着人类世界自身的辩证法逻辑不断地生成,并在这种实践中对人类-世界命运问题给出历史性和现实性的回答。这种回答的启示就是理论和现实是在实践竞合同进中根据历史内在的多元张力不断地生成,不断地在现实的人类的革命创造中生成实践的多元共生形态。
周恒[8](2019)在《网络社群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研究》文中认为以中共党的十八大为起点,党和国家明确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时代命题,将法治社会建设吸纳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社会建设乃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层基础,它在构筑国家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培育和壮大社会力量、提升法治建设正当性与认同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能简单地将法治社会建设理解为某一特定主体依照法律治理社会,而应当从价值、秩序、制度、观念四个维度来解读法治社会:其中价值之维意味着法治社会是以自由、平等、公正、民主等价值理想为鹄的的社会,它承认并追求社会成员关于幸福生活的共同主张;秩序之维体现着法治社会的有序运行状态,它特别强调社会本身经由自治而实现的自我秩序化能力;制度之维反映着法治社会容纳了国家立法、善良风俗、社团章程、乡规民约等多元化的行为规范,这使国家法律体系获得了必要的、有效的制度补充;观念之维呈现着法治社会中社会成员普遍具有较高的法治意识,丰厚的法治文化在社会行为与法律制度之间提供了必要的观念场域。法治社会的四维面向,共同构成了法治社会范畴的规范属性和基本特征。对社会力量的关注决定了法治社会命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无法脱离对社会的考察。在当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纵深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网络虚拟空间正在成为,或者说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发生场所。这一现实决定了以网络为介质的社会生活必然受到法治社会建设的密切关注。在Web2.0时代,网络社群构成了网络社会的主体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社会依赖性,构成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新条件。不能简单地套用布尔迪厄实践社会学理论中的场域范畴指称、描述、分析网络社群,将网络社群界定为网络社会中的社会组织也存在着理论上的限度。网络社群本质上是由私人组成的群体,得益于社群内部便捷的沟通媒介,网络社群的成员能够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的交流,并形成网络舆论,这同哈贝马斯理论中的公共领域概念颇为吻合。因此,较为妥当的做法是将网络社群理解为互联网时代的公共领域,也只有在公共领域意义上,我们才能够正确地理解网络社群同法治社会之间的密切关联,进而分析网络社群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贡献与负面影响。对以公共参与作为核心要旨之一的法治社会建设而言,培育社会公众的公民意识是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因为公民能否清醒地认识到自身作为“公民”的社会角色,是否具备参与国家法治建设的积极意愿,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现代公民意识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多侧面的结构,它包括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规则意识等多个方面。公民意识的形成固然离不开政府层面的引导与教育,但同样重要的是社会公共生活对公民意识的滋养。作为一个以社会资本、组织生活为基本要素的社会生活空间,网络社群为人们提供了公共生活的真实体验,并缔造着网络公共空间中的公民品格。在网络社群中,公民的平等观念得到强化、公民的宽容与合作意识得到提升、公民的责任意识被不断塑造。法治社会建设的另一项核心要旨在于法治推动力量由国家向社会的移转,充分发挥社会本身的自治能力。我国当前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以国家公权对网络社会的管控为主要手段,其具体内容包括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以立法为核心的互联网法治建设、网络实名制、技术管控、监管机构的专向治理行动。国家公权对网络社会的管控当然是网络社会秩序化的必要手段,甚至是主要手段,但与此同时,这种管控手段也存在着立法产品的有限性、调整机制的滞后性、不适应网络社会的结构特征等局限。网络社群孕育了网络社会的自治能力,这种自治方式因独特的功能优势成为国家管理模式的重要补充。网络社会的自我秩序化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推演,而是已经得到实践的证成,形成了规模庞大且多元的网络自治规则。网络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改造是多样的,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在于,越来越多的公民使用互联网来表达个人权利,网络社群同公民的个体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形成了紧密的联系。网络社群对权利实现的助益是递进式的:网络社群首先是全新的表达空间与话语广场,为公民提供了表达正当利益的渠道;网络社群所承载的社会团结与公共讨论乃是一种非正式的民主程序,推动公民的正当利益进入国家法律体系,成为受到法治保障的权利;网络社群能够降低权利实现的成本,防范外部力量的侵害,助推公民的法定权利转化为社会生活中的实有权利。在助益公民个体权利的同时,网络社群亦有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一方面,网络社群具有确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能够帮助我们确认哪些社会事务属于社会公益、在多大程度上归属于社会公益;另一方面,无论是互益型网络社群,还是公益性网络社群,它们对社会公益的实现也有着可观的助益。法治社会建设对社会自治、公民参与的强调必然引申出制约公权力的命题。传统的“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存在着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可以从理性设计的有限性、个体与政府的不对称力量、行政权的持续扩张、立法权监督的缺位等方面加以理解。借助社会力量,以“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是对传统权力监督模式的补充与完善。社会权力来源于社会成员的交往活动,并主要以舆论的形式监督国家权力。网络社群内部的“去中心化”结构为社会个体提供了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社会团结。在这一社会团结方案中,网民们经由相互间的对话沟通、利益聚合以及外部的意见传递,形成了以网络舆论为载体的社会权力,成为制约公权力的重要力量。网络社群在培育公民意识、扩展社会自治、提升政治参与、监督公权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乃是“网络社群法治功能”的立论依据,但不能仅仅依据网络社群的积极贡献,就得出网络社群的功能均为正向的结论。网络社群存在着“群体极化”、“群体心理”、网络舆论道德化等非理性现象,加之“数字鸿沟”的存在与网络社会权力异化现象的出现,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网络社群的负面效应。互联网独特的社会结构不是反法治的理由,恰恰相反,网络社群的健康发展与积极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国家法治所给予的制度保障。对网络社群的治理与引导应当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之道,在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核心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互联网行业组织以及广大的网络社群管理者、网民在网络社群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邓沁雯[9](2019)在《顺德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研究》文中指出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核心行为主体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研究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中的具体角色与行为逻辑,有助于解释我国城镇化的过程机制。在我国政府多层级行政组织结构和逐级发包的治理制度下,行政层级对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影响重大。目前学术界从行政层级视角对地方政府进行的研究较少关注到其对城镇化作用的相关性,而大量相关城镇化的研究则对地方政府的层级角色定位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认识。因此,本文选择从层级关系视角重新审视作为城镇化行为主体的地方政府,并以极具样本意义的广东顺德展开对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具体角色与行为研究。本论文对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行为主体进行层级关系划分,将介于顶层中央和底层市场、社会主体之间的地方政府常常表现出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模糊性角色概括为“中间者”角色,并提出“中间者”在城镇化过程中“上下浮动”的行为特征,由此建立起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模型。首先,地方政府无论是作为与市场、社会相对独立的地方行政主体,还是在其所处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关系中,都扮演着一种介于上层主体和下层主体之间的“中间者”角色,并表现出“上下浮动、复杂灵活”的行为特征。其次,由于地方政府的整体“中间者”角色系统内部存在不同层级政府的角色分化,可以进一步将各级政府划分为上层地方政府(省级)、中间层地方政府(地级和县级)与下层地方政府(乡镇级)。其中,地级和县级的中间层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角色与行为特征最为显着,是“强中间”状态;而省级的上层地方政府和乡镇级的下层地方政府则属于显着偏上和显着偏下的“弱中间”状态。在城镇化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行为受到上层主体的制度框架约束、中间者自身利益追求和下层主体的地方主义渗透,以及包括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影响。其中,上层制度因素作为决定性因素,在影响中间层和下层因素作用发挥的同时,通过界定地方政府的行为自主权限定了地方政府的行为边界。中间层逐利性因素作为主导性因素,其利益取向以及价值判断决定了行为的方向。下层地方主义渗透因素作为调节性因素,也深刻地影响着地方政府的行为风格与路径。外部环境因素作为背景性情境或宏观发展趋势,其作用缓慢、渐进且深远,通过对上、中、下层主体的分别作用,进一步对“中间者”行为产生更为复杂的影响。正是这些影响因素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促成了我国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上下浮动、复杂灵活”的行为特征。基于不同外部环境特征和相应条件下的上、中、下各层影响因素的不同作用,城镇化进程中各层级主体间的行为关系具有上、中、下三者融合、三者分离、中间者偏上和中间者偏下四种基本模式。而伴随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作为“中间者”的地方政府,其推动城镇化的方式经历了从间接推动向直接推动的转变过程,并通过资源经营、区划调整和增长式规划制定的三大主要行为手段推动城镇化发展。作为我国珠三角地区县级行政单元的城镇化典型代表,广东顺德的城镇化过程具有其特殊的参考研究价值。本论文以广东顺德为实证案例,对改革开放以来顺德城镇化发展过程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中的角色与行为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在总结顺德城镇化各阶段特征的基础上,运用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框架,解释并分析顺德地方政府推动城镇化的行为手段;并在分析顺德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因素与各级政府间行为关系的基础上,总结顺德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行为模式及其演变特征。研究得出:顺德的城镇化过程,经历了1978-1992年乡镇企业主导的农村就地城镇化起步;到1992-2002年市场化体制改革下的城镇化快速发展;再到2002-2009年经济主导向兼顾社会的城市化初步协调发展;最后到2009年至今综合改革全面深化的城市化内涵发展四个阶段。空间演进方面,前两阶段的城镇化过程以农村地区为主导,后两阶段则以城镇地区为主导。人口方面,经历了以本地劳动人口非农化转变为主向外来人口不断增加的转变过程。经济社会方面,从集体企业向本土民营企业的转变与发展过程,带动了顺德产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亦逐渐趋于完善。空间形态方面:第一阶段,乡村初级工业化形成了以生产空间扩张为主的土地非农化使用转变,并表现出点状分散式的整体空间形态;同时,县域城镇体系结构也呈现出县城中心不突出,各小城镇差异化发展下的相对均衡格局。第二阶段,村镇建设用地进一步扩散蔓延,呈现出城乡混杂的线轴蔓延式整体格局;同时,村级工业用地的大肆扩张,造成村强城弱的村镇关系反转。第三阶段,集约工业园区与佛山都市功能承载等建设,促使顺德城镇建设用地进一步蔓延成片,在空间上呈现出片轴聚核式的整体形态格局;小城镇发展与镇街关系亦开始从过去的各自为政转向初步联合协作。第四阶段,顺德土地资源的开发使用已达生态承载底线,城市建设转向存量土地再利用的面域空间修补;同时,区域一体化的片区式规划布局促使城乡空间开始形成组团网络式的整体形态格局;而各镇街也在巩固各自特色优势的基础上,更趋向于区域化的相互协作。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对顺德城镇化的推动作用总体上经历了“间接推动-间接推动与直接推动共同作用-直接推动”的转变过程。具体行为手段方面,首先,基于各城镇化阶段中不同上级主体的政治意图,顺德区划不断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其次,顺德政府的资源经营手段不断升级,经历了“企业经营-土地与品牌经营-工业复兴”的演变过程。最后,规划手段方面,从早期注重城市中心的培育及强化,发展为后期的区域化融合。总体来看,顺德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自下而上的力量一直强大,自上而下的力量则伴随发展进程逐渐增强,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经历了从游离到融合的上下关系,并在城镇化空间表现上也呈现出大致的对应关系。而对应于顺德的四个城镇化阶段,顺德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行为模式经历了“中间者”向下靠拢,“中间者”抗衡上下,“中间者”受制上下,到最后“中间者”融合上下的过程演变,这对于理解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模型提供了实证。
高乐[10](2019)在《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针对居委会的行政化,实务界(在理论界的建议下)推行了以民主选举、政社关系厘清及社区组织体系优化等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然而,这些改革并没有能让居委会充分履行其自治职能,反而是让居委会陷入了“要么继续行政化,要么被边缘化”的“两难困境”。这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以及社区治理乃至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言,都是非常不利的制约因素。因此,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让居委会摆脱去行政化改革中所遭遇的“两难困境”?为能对这个问题予以有效的剖析,本文选择了“权力”作为分析视角。第一章首先基于对权力动态运作过程的考察赋予了“权力”一个操作性定义,并由此析出权力的三个核心要素:权力资源、权力意图与权力指向,进而用它们构建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基于这一分析工具,本文第二章对居委会当前的权力运作格局进行了剖析。本章指出,现有去行政化改革试图通过事务分割及组织分设的方式来恢复居委会的自主管理权力,并让之在独立的领域得到充分的运作。然而,由于居委会的权力运作在资源基础、运作指向与主体意图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自主管理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的运作,进而陷入“两难困境”。第三章试图跳出现有改革所带来的自主管理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二元对立格局,从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维度寻求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这一章主要围绕着居委会这两种权力与行政权力所形成的非二元对立式的双向制衡关系,以及在这种新权力格局之下居委会的这两种权力为何能得到有效运作展开论证。第四章则通过对其资源基础、主体意图以及运作指向在现实中的可行性之考察,对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在当下我国的可实现性予以了证实。第五章具体分析了两个典型案例:北京朝阳区麦子店的“问政”实践以及深圳南山区所推行的居委会“枢纽化”相关实践,由此设计出了一套推动和保障居委会权力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结语和展望部分对本文的基本结论从两个维度进行了概括,并就本文所研究问题在宏观层面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作了简单的引申。
二、2002年市民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2年市民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内在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简要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难点 |
(二)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历史演进 |
一、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历史背景 |
(一)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激化 |
(二)工人阶级的觉醒和工人运动的兴起 |
二、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文艺复兴时期“人的发现” |
(二)启蒙运动关于人的发展理论 |
(三)德国古典哲学家人的解放思想 |
(四)空想社会主义的伟大理想 |
三、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发展历程 |
(一)人类解放思想的产生(从中学毕业到《德法年鉴》时期) |
(二)人类解放思想的形成(从《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共产党宣言》发表) |
(三)人类解放思想的发展完善(从1848 年革命到马克思去世) |
第二章 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逻辑起点 |
一、马克思现实的个人 |
(一)人类解放思想的出发点 |
(二)人的存在形态及其内在关系 |
(三)现实的个人及其本质 |
二、现实的人的存在及其解放 |
(一)作为类的人的解放 |
(二)作为群体的人的解放 |
(三)作为个体的人的解放 |
三、个人解放的三重维度 |
(一)个人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 |
(二)个人社会关系的丰富 |
(三)个人个性的自由发展 |
第三章 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政治解放 |
(一)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 |
(二)无产阶级的政治解放 |
二、经济解放 |
(一)经济解放的必要性 |
(二)经济解放的主要内容 |
(三)经济解放的实现途径 |
三、劳动解放 |
(一)劳动内涵的发展 |
(二)劳动解放的必要性 |
(三)劳动解放的实现途径 |
四、人自身的解放 |
(一)人自身的解放的必然性 |
(二)人自身解放的过程 |
五、人类解放的辩证统一过程 |
(一)政治解放是政治前提 |
(二)经济解放是物质基础 |
(三)劳动解放是关键步骤 |
(四)人自身的解放是最终归宿 |
第四章 马克思人类解放的实现主体 |
一、无产阶级肩负着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使命 |
(一)无产阶级被奴役和被统治的处境和地位 |
(二)无产阶级的解放与全人类解放具有一致性 |
(三)无产阶级具备进行人类解放的必备条件 |
二、无产阶级是人类解放的主体力量 |
(一)无产阶级具有实现人类解放的特性 |
(二)无产阶级以共产党为解放事业的领导力量 |
(三)无产阶级拥有农民作为解放事业的天然同盟军 |
三、无产阶级争取实现解放的现实条件 |
(一)生产力是人类解放的物质基础 |
(二)普遍交往是人类解放的基本条件 |
(三)无产阶级斗争和革命是实现人类解放的根本途径 |
(四)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人类解放的政治前提 |
第五章 马克思人类解放的社会空间 |
一、共同体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方式 |
(一)共同体的历史演进 |
(二)共同体的基本特点 |
(三)共同体的发展状况决定着人类解放的程度 |
二、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然共同体 |
(一)“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及其存在原因 |
(二)“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基本特征 |
(三)“自然共同体”的典型形态 |
三、马克思关于抽象共同体思想 |
(一)“抽象共同体”的形成 |
(二)“抽象共同体”的典型形态 |
四、马克思关于虚幻共同体思想 |
(一)共同体从“真实”到“虚幻” |
(二)“虚幻共同体”的产生 |
(三)“虚幻共同体”的典型形态及其虚幻性 |
五、马克思关于真正共同体思想 |
(一)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 |
(二)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形成 |
(三)“真正共同体”的未来形式——“自由人联合体” |
第六章 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人类解放思想是贯穿马克思思想体系的一条红线 |
(二)人类解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完整体现 |
(三)人类解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指向 |
二、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现实意义 |
(一)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二)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
(三)推动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崑曲曲牌源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标号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曲牌的历史演变与分期 |
三、研究缘起与意义 |
四、研究史回顾 |
五、研究创新点、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唐前古曲与崑曲曲牌之关系 |
第一节 古曲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古曲曲牌崑化之数量统计与演变考 |
二、古曲曲牌演变略论 |
第二节 古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论 |
一、《诗经》篇章结构与曲牌音乐体制 |
二、“乐府”与曲牌音乐 |
三、南、北民歌交流与曲牌音乐 |
第二章 大曲与崑曲曲牌 |
第一节 大曲—曲牌崑化之考索 |
一、大曲-曲牌转化之总体统计 |
二、大曲曲名-崑化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 大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大曲节拍与崑曲曲牌节拍之演变 |
二、大曲“遍数”与崑曲曲牌 |
三、唐宋大曲与崑曲曲牌之关系 |
第三章 词牌与崑曲关系论 |
第一节 词牌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词牌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词牌崑化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 词牌格律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词牌与崑曲曲牌格律、结构 |
二、词牌与崑曲曲牌音乐体制论 |
三、宋词与崑曲曲牌关系反思 |
第四章 北曲崑化论 |
第一节 北曲曲牌崑化之考索 |
一、北曲曲牌崑化之概括 |
二、南北曲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北曲崑化逻辑论 |
一、北曲与崑曲曲牌音乐体制 |
二、北曲曲牌、崑曲曲牌格律关系论 |
三、南、北曲牌界说 |
第五章 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论 |
第一节 南戏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南戏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南戏崑化分类考 |
第二节 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南戏与崑曲演唱方式之差异 |
二、南戏与崑曲曲牌格律之分歧 |
三、南戏与崑曲曲牌关系反思 |
第六章 崑曲曲牌中的民间俗曲与其他源流 |
第一节 民间俗曲与其他曲目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民间俗曲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民间俗曲崑化之主要方式——[节节高]源流个案研究 |
第二节民间俗曲与崑曲曲牌关系 |
一、民间小调与崑曲 |
二、民间宗教音乐与崑曲 |
三、边地音乐与崑曲 |
四、“琴曲”“琴歌”与崑曲曲牌 |
余论:曲牌论 |
一、将文体学概念的“曲”迁移到音乐文学领域 |
二、音乐文学的角度要坚决摒弃“乐文优劣论” |
三、曲谱的刊刻为曲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
四、地域流动是曲牌演变的重要因素 |
五、曲牌研究的构型和拓展——叠压 |
参考文献 |
附录编制说明 |
附录A: 《集成曲谱》曲牌检索 |
附录B: 《六十种曲》曲牌检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後记 |
(3)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复杂背景下地方法治变革的动因 |
第一节 时代变革叠加驱动地方法治转型 |
一、全球化时代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二、数字时代信息扁平化的喜与忧 |
第二节 内在结构失衡期待地方法治转型 |
一、法治变迁动力机制的结构失衡 |
二、权力纵横配置的内在关系失衡 |
第二章 治理现代化语境地方法治的合作型转向 |
第一节 基于“控制—依附”结构的地方法治类型 |
一、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 |
二、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 |
三、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有效法治的可能范式 |
一、逐步趋向合作的地方法治 |
二、合作型地方法治的法理证立 |
三、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内在特征 |
第三章 社会权力的法治合作及其法理意蕴 |
第一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在场 |
一、政社关系结构网络的社会权力实践连接 |
二、社会权力对法治合作机制的内生要素扩展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语境社会权力的法理属性 |
一、域外关于社会权力的经典论述 |
二、国内学界关于社会权力的解读 |
三、合作意蕴的社会权力法理界定 |
第四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主体力量 |
第一节 地方性社会组织 |
一、法律语境的社会组织 |
二、社会组织高质量转向 |
三、迈向治理的组织类型 |
四、变塑社会的特征优势 |
第二节 稳定性社会群体 |
一、社会群体的学理维度 |
二、虚实结合的多元社群 |
三、主体特征的社会面向 |
第三节 自治性社区组织 |
一、基于法定的主体地位 |
二、社区自治的力量条件 |
三、自治效应的典型实践 |
第五章 社会权力之于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功能 |
第一节 控约地方政府权力 |
一、制约政府权力的传统机制及其式微 |
二、社会权力阻却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 |
三、社会权力对政府权力的分解与转化 |
第二节 丰盈民间社会资本 |
一、社会资本与合作型地方法治 |
二、地方法治中社会资本的孱弱 |
三、社会权力重塑法治社会资本 |
第三节 生成地方社会秩序 |
一、社会权力生成地方法治的“民间法”资源 |
二、基于社会权力合作治理的社会秩序生成 |
第六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社会权力的运行机理 |
第一节 开放多元的运行条件与场域 |
一、开放复合的民主社会实践空间 |
二、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资本 |
三、多样繁荣的地方社会理性文化 |
第二节 深度合作的有序运行方式 |
一、对话与协商:公私伙伴关系的建立 |
二、有序参与:政社权力的深层互动 |
三、自主治理:社会权力的自主实现 |
第三节 制度化网络的集体合作行动机制 |
一、自组织决策的项目绩效合作机制 |
二、制度化政社权力的集体行动机理 |
余论:对社会权力的法治制约 |
一、对社会权力保持政治警惕 |
二、防止社会权力的溃散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4)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2 《神圣家族》之前:“异化—回归”批判和意识形态基本矛盾的探寻 |
2.1 从中学到《莱茵报》时的马克思:绝对自由和唯心主义的哲学实践 |
2.1.1 中学时期:个体与共同体相统一的思想种子 |
2.1.2 大学时期:绝对自由和哲学批判思路的确立 |
2.1.3 《莱茵报》时期:绝对自由和哲学批判的实践 |
2.2 从不来梅到服兵役时的恩格斯:自由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观念万能” |
2.2.1 不来梅实习时期:自由、理性和“人民的血肉” |
2.2.2 柏林服兵役时期:“普遍东西的意识”和“观念万能” |
2.3 《德法年鉴》前后的马克思:“异化—回归”批判和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 |
2.3.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揭露意识形态本质的两个思路 |
2.3.2 《论犹太人问题》前后:“普遍性”假象和国家“世俗结构”的缺陷 |
2.3.4 《穆勒评注》:劳动和交换中的人的本质的异化 |
2.3.5 《巴黎手稿》前后:“异化—回归”的完成和“普遍的人的解放” |
2.4 英国实习时的恩格斯:财产“统治”成为法律和单个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矛盾 |
2.4.1 “物质利益的冲突”和国民经济学的欺骗与伪善 |
2.4.2 《英国状况》:“向自己本身复归”和“单个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矛盾 |
3 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
3.1 “历史科学”、人类解放和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 |
3.1.1 从《神圣家族》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意识形态思想的蜕变 |
3.1.2 《德意志意识形态》:“历史科学”和“一般意识形态”的形成 |
3.1.3 资产阶级的“永恒的规律”和“纯粹理性”的批判 |
3.1.4 共产主义:人类解放和意识形态基本矛盾的消灭 |
3.2 意识形态理论的实证和新形式 |
3.2.1 欧洲1848年革命与复辟时期: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表现及条件 |
3.2.2 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期:社会关系物化和资本主义拜物教 |
3.2.3 无产阶级独立革命时期:真正的共同体和意识形态消灭的实践证明 |
3.2.4 《反杜林论》:人类解放的实现和上层建筑的消灭 |
3.3 恩格斯后期:意识形态理论的丰富和完善 |
3.3.1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伪装为普遍利益的意识形态策略 |
3.3.2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意识形态的独立性与“完结” |
3.3.3 资产阶级革命的意识形态史 |
3.3.4 晚年通信:意识形态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
4 “科学的意识形态”: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人类解放 |
4.1 “一般意识形态”和“科学的意识形态” |
4.2 社会结构、社会矛盾、精神生产和历史运动 |
4.2.1 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 |
4.2.2 精神生产:意识的产生、内容和演变 |
4.2.3 历史运动和异己力量 |
4.2.4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法论 |
4.3 “历史科学”中的人类史 |
4.3.1 人类历史是实践的产物和结果 |
4.3.2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历史冲突的根源 |
4.3.3 分工产生阶级、国家和虚幻的共同体以及异己力量 |
4.3.4 三种依次演进的社会关系形式 |
4.3.5 世界历史运动和日益扩大的异己力量 |
4.3.6 共产主义、真正的共同体和人的解放 |
5 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
5.1 哲学基础:作为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历史观 |
5.1.1 唯心主义历史观 |
5.1.2 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典型:黑格尔绝对观念论 |
5.2 社会结构中的意识形态 |
5.3 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 |
5.3.1 经济“红线”与意识形态的“曲线”和“中轴线”的关系 |
5.3.2 意识形态“服从自身规律” |
5.4 意识形态产生的主观过程及原因 |
5.4.1 意识形态产生的主观方式和主观过程 |
5.4.2 意识形态产生的主观原因 |
5.5 意识形态的本质和基本矛盾 |
5.5.1 意识形态是反映异己力量的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观念 |
5.5.2 意识形态是“统治”人们的具有普遍性的“虚假观念” |
5.5.3 意识形态是按照“虚假观念”“建立自己的关系”的思想活动 |
5.5.4 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把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利益的思想欺骗和思想统治 |
5.5.5 意识形态的基本矛盾 |
5.6 意识形态的特征 |
5.6.1 虚假的“普遍性” |
5.6.2 “本末倒置” |
5.6.3 “虚假的独立性的外观” |
5.6.4 “没有历史” |
5.6.5 形式化 |
5.7 意识形态的作用和消灭 |
5.7.1 作为思想条件参与历史创造:“借用”、“模仿”与合法性 |
5.7.2 “思想的统治” |
5.7.3 意识形态的“完结”和“消灭” |
5.8 作为意识形态的统治阶级思想及其生产者“意识形态家” |
5.8.1 统治阶级思想的产生:服务革命和统治的理论策略 |
5.8.2 统治阶级思想的地位、性质和作用 |
5.8.3 “意识形态家”:“编造”阶级“自身的幻想” |
5.9 意识形态具体形式 |
5.9.1 法与法律:实现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的中介 |
5.9.2 宗教:反映“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的“感情上的形式” |
5.9.3 伦理道德:“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 |
5.9.4 目的论历史观和英雄史观 |
5.10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
5.10.1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活动及其变化 |
5.10.2 资产阶级价值观、法、道德和哲学 |
5.10.3 资产阶级经济学 |
5.10.4 作为意识形态的拜物教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概念的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形成的思想探源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思想来源的总体评述 |
第二节 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劳动思想 |
一、荷马时代:分配的正义与劳动的价值 |
二、古希腊时期:被鄙视的劳动与初期的分工 |
三、古罗马时期:劳动者的惨景与公正的希冀 |
第三节 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劳动救赎说与价格公平论 |
二、新教伦理:劳动天职说与神意分工论 |
第四节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古典经济学派的先驱:劳动是财富之父和剩余价值的存在 |
二、亚当·斯密:劳动分工学说与劳动尺度概念 |
三、大卫·李嘉图:劳动价值论与相对工资说 |
第五节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劳动思想 |
一、从康德到谢林:人是什么和“活动”的原则 |
二、黑格尔:“否定性行动”与自由真正的“显现” |
第六节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中的劳动思想 |
一、圣西门:实业制度和差别分配原则 |
二、傅立叶:和谐社会和劳动协作制 |
三、欧文:劳动价值论和分配正义思想 |
第七节 青年黑格尔派与费尔巴哈 |
一、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行动哲学和“实践”的范畴 |
二、从费尔巴哈到赫斯:“感性直观的人”和行动的哲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马克思劳动观形成史的文本解读 |
第一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思想萌芽 |
一、德语作文:“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职业选择观 |
二、博士论文:对“自我意识”的哲学史探寻 |
三、《莱茵报》时期:对“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的关注 |
第二节 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路径的探寻 |
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唯物主义立场的确立 |
二、《德法年鉴》时期:向实践的唯物哲学的转变 |
三、《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劳动与资本对立的历史之谜 |
四、《神圣家族》: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
第三节 迈向成熟“劳动”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 |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感性活动”的哲学革命 |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劳动”唯物史观的形成 |
三、《哲学的贫困》: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 |
四、《雇佣劳动与资本》:雇佣关系的对抗性及向自由劳动的复归 |
第四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成熟发展时期 |
一、《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一般劳动”的概念 |
二、《1861-1863 年经济学手稿》:创造资本的劳动 |
三、《1863-1865 年经济学手稿》:“社会劳动”的本质内涵 |
四、《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成熟表述 |
第五节 马克思劳动观的进一步深化发展 |
一、《哥达纲领批判》:“共产主义劳动论” |
二、“两大历史笔记”:人类社会发展史与劳动解放的真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扞卫与发展 |
第一节 恩格斯早期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思考 |
一、《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天才萌芽” |
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劳动者的现实考察 |
第二节 恩格斯对马克思科学劳动观的扞卫 |
一、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创立所做出的贡献 |
二、《反杜林论》对马克思《资本论》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扞卫 |
第三节 恩格斯对马克思劳动观的创造性引申与发展 |
一、《自然辩证法》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反自然性和反人性的批判 |
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劳动”地位的评述 |
三、《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的历史哲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观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 |
第一节 释疑“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的提法 |
一、马克思恩格斯到底是在什么样的意义上谈论“劳动”? |
二、劳动唯物主义在何种意义上属于实践唯物主义范畴? |
三、能否以“劳动”来透析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 |
第二节 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起点:劳动——人 |
一、青年马克思为什么选择伊壁鸠鲁? |
二、“自由意志”如何关照到“现实的人”? |
三、批判的矛头何以指向“劳动”? |
四、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起点何以是“劳动——人”? |
第三节 历史唯物主义的生成逻辑:劳动的历史与现实的人 |
一、一般劳动与人的自然属性 |
二、生产劳动与人的社会存在 |
三、雇佣劳动与人的异化状态 |
四、自由劳动与人的解放理想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理论回应与时代关照 |
第一节 理论回应:后马克思主义者抛掷来的问题 |
一、后马克思主义者抛掷来的问题 |
二、马克思恩格斯会怎样回应? |
第二节 时代关照:现代科技所催生的新劳动形态 |
一、三次科技革命与劳动形态的改变 |
二、新劳动形态下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遇到的质疑 |
第三节 当代价值:体面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
一、体面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劳动观的本质诉求 |
二、新时代对劳动主体地位的强调 |
第四节 未来理想:通往自由之路 |
一、共产主义是劳动自由解放的理想社会 |
二、共产主义是实现人自由发展的理想社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融合 ——黄宗羲政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1.1 黄宗羲其人 |
1.1.2 选题依据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状况 |
1.2.2 国外研究状况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状况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2 论文框架结构 |
2 黄宗羲政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渊源 |
2.1 黄宗羲政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
2.1.1 明末清初鼎革易代 |
2.1.2 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及缓慢发展 |
2.1.3 传统思想文化的嬗变与启蒙思潮的兴起 |
2.2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理论渊源 |
2.2.1 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民本主义 |
2.2.2 方孝孺的民本思想与对君主专制的批判 |
2.2.3 王阳明心学之主体性思想 |
3 黄宗羲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 |
3.1 专制君主对人民权利的侵夺 |
3.1.1 君权之起源及其正当性 |
3.1.2 君权背离之批判 |
3.2 专制君主对官制合理性的破坏 |
3.2.1 专制君主对相权的侵夺 |
3.2.2 胥吏与宦官之弊端 |
3.3 专制政体对知识分子与思想学术的压迫与阻滞 |
3.3.1 专制政体以“君臣大义”对知识分子进行压迫 |
3.3.2 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和思想学术的压抑与阻滞 |
4 黄宗羲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相结合的政治改革构想 |
4.1 以法治制约君权 |
4.1.1 专制之法乃“非法之法” |
4.1.2 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
4.2 学校双重行政职能之构建 |
4.2.1 使学校参与立法 |
4.2.2 以学校制约行政权力 |
4.3 改革科举制度以选贤任能 |
4.3.1 对科举制度的历史审视 |
4.3.2 选贤任能的“取士八法” |
4.4 改革军事制度以加强区域自治及富国强兵 |
4.4.1 设置方镇以抵御夷狄及制衡皇权 |
4.4.2 改革兵役制度以富国强兵 |
4.5 以制度保障民众生存与受教育之权益 |
4.5.1 民众生存权益之保障 |
4.5.2 民众教化方式之变革 |
5 对黄宗羲政治思想的评价 |
5.1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理论价值 |
5.1.1 对传统君臣伦理观之超越 |
5.1.2 对政权合法性的诉求和对君主权力再分配的改革构想 |
5.1.3 民本的极致与民主的萌芽 |
5.1.4 对家国天下之再认识 |
5.2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理论局限 |
5.2.1 阶级局限 |
5.2.2 唯心史观 |
5.2.3 历史与时代的局限 |
6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历史影响与现实启示 |
6.1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历史影响 |
6.1.1 清末经世派与早期维新派改革的理论依据 |
6.1.2 维新派倡导民权的原动力 |
6.1.3 资产阶级革命派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 |
6.2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现实启示 |
6.2.1 保障民生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
6.2.2 “有治法而后有治人”与当代法治、德治建设 |
6.2.3 坚持文化自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
7 结论、创新点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问题证明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和不足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及其不足 |
第2章 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哲学史缘起与实践结构的总逻辑 |
2.1“实践”范畴在哲学史上的本质追溯 |
2.1.1 “存在”与“实践”的哲学义理追溯 |
2.1.2 “实践-现实”和“实践-伦理”的哲学语义学发问 |
2.1.3 “实践哲学”在哲学史上的发展演进 |
2.2 马克思实践范畴的哲学史论理根据和实践的逻辑证成 |
2.2.1 马克思哲学中“实践”范畴的哲学史“论理根据” |
2.2.2. 马克思实践范畴的现实问题证成及申认 |
2.3 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实践问题的结构总逻辑 |
2.3.1 从哲学问题中引绎出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的问题及其路向 |
2.3.2 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的现实出发点与总逻辑 |
2.3.3. 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的现实-主体-社会-劳动的生成逻辑 |
第3章 重思哲学问题—从哲学问题中生成实践的现实范畴 |
3.1 在批判哲学思想中重新确立哲学的性质及其问题域 |
3.1.1 对古希腊哲学史中的哲学性质及思想的批判 |
3.1.2 对黑格尔哲学及其黑格尔派思辨哲学的批判 |
3.1.3 对费尔巴哈哲学中自然唯物-直观和唯心历史观的批判 |
3.2 从哲学问题中生成实践世界的“现实范畴” |
3.2.1 从现实世界的实践指向中还原“存在的现实” |
3.2.2 从抽象感性的实践活动中生成人的现实 |
第4章 从批判宗教化的人的分裂中生成目的性的主体范畴 |
4.1 批判宗教思想对现实世界的构想 |
4.1.1 “人创造了上帝,而不是上帝创造了人” |
4.1.2 宗教观念中人的世界与上帝世界的颠倒 |
4.2 宗教世界观异化出权力化-社会化意识 |
4.2.1 宗教社会化意识对自我独立意识的强制“规制” |
4.2.2 宗教化的社会化意识使人的现实存在与精神存在发生着“结构性分离” |
4.3 从批判宗教观念到批判现实世界的抽象逻辑中生成实践主体 |
4.3.1 从批判宗教观念的普遍化公共意识中生成实践的现实的人 |
4.3.2 从批判直观感性的抽象逻辑规定走向独立实践现实的人 |
第5章 批判封建制国家—从市民社会中生成实践的人类社会范畴 |
5.1 澄清哲学史中的政治社会思想-共同体价值的总体审视 |
5.1.1 对哲学史中国家与社会理论-思想继承性综合的追溯 |
5.1.2 对黑格尔法哲学中共同体价值的思辨逻辑揭示 |
5.2 对封建国家中现实关系的现实性和本真性的批判性分析 |
5.2.1 对哲学的同时代人与历史的同时代人对立的批判 |
5.2.2 对基督教封建国家的法权关系及其社会结构的批判 |
5.3 从市民社会的政治批判中生成实践的人类社会范畴 |
5.3.1 从国家政治制度批判中确立起市民社会 |
5.3.2 从市民社会本身的关系批判中生成实践的人类社会 |
第6章 从批判资本生产逻辑和资本价值逻辑中生成实践的劳动范畴 |
6.1 “需求”和“生产”之间本质属性的政治经济学诠释 |
6.1.1 “需求体系”与“劳动体系”的事情本质性关系追问 |
6.1.2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具体路径诠释 |
6.2 从传统政治经济学揭示资本生产逻辑导致的异化劳动 |
6.2.1 从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揭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本质 |
6.2.2 对现代资本生产逻辑导致的全面异化进行批判 |
6.3 从对资本价价逻辑的批判中生成现实的人的实践劳动范畴 |
6.3.1 对资本价值逻辑的核心枢纽-私有制的革命性批判 |
6.3.2 从私有制的实践革命性批判中生成社会性的实践劳动范畴 |
第7章 从马克思实践范畴群的生成到实践哲学范式的生成 |
7.1 马克思实践范畴群的生成以及引起的实践哲学变革 |
7.1.1 马克思实践范畴群生成的问题式阐释 |
7.1.2 马克思从实践范畴群生成到实践哲学-新哲学观的生成 |
7.2 马克思实践哲学面临的新挑战 |
7.2.1 马克思实践哲学面临着新思想和新理论的挑战 |
7.2.2 马克思实践哲学面临着现代性问题的挑战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8)网络社群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缘起与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网络社群与法治社会建设的新条件 |
一、法治社会一般理论的厘清 |
(一)法治一体建设的理论内涵 |
(二)法治社会在法治实践中的基础意义 |
(三)法治社会概念的四个维度 |
二、网络社群:法治社会建设的网络之维 |
(一)“网络社会”的形成与发展 |
(二)网络社群的概念界定与一般特征 |
(三)网络社群与法治社会的内在关联 |
三、场域、组织抑或公共领域:网络社群的理论定位 |
(一)并非场域的网络社群——基于场域理论的分析 |
(二)网络社群的组织特征及其存疑 |
(三)网络社群: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公共领域 |
第二章 网络社群中的公民意识培育 |
一、公民意识与法治社会建设 |
(一)公民意识的意涵变迁 |
(二)现代公民意识的基本内容 |
(三)公民意识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意义 |
二、公民意识的影响因素与培养机制 |
(一)转型时期中国公民意识的现状 |
(二)影响公民意识的社会因素 |
(三)公民意识与公共领域的内在关联 |
三、公民意识在网络社群中的养成 |
(一)公民平等观念的强化 |
(二)公民宽容、合作意识的提升 |
(三)公民责任意识的塑造 |
第三章 网络社群中的社会自治能力 |
一、国家公权对网络社会的规制及其局限 |
(一)国家公权规制网络社会的基本方式 |
(二)国家管制对网络社会秩序化需求的满足限度 |
二、网络社会的自我秩序化能力 |
(一)网络社会自我秩序化的可能 |
(二)网络社会自我管理的实现形式 |
(三)网络自治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中的重要意义 |
三、网络社群在社会自治中的基本机理 |
(一)网络社群实现秩序化功能的基本理路 |
(二)网络社群自我管理的功能优势 |
第四章 网络社群中的权利实现功能 |
一、正当利益主张的表达渠道 |
(一)全新的表达空间与话语广场 |
(二)网络利益表达的特点 |
二、从利益到权利的非正式民主程序 |
(一)协商民主理论视阈下的非正式民主程序 |
(二)网络社群承载的社会团结与公共讨论 |
(三)网络社群与“非正式”的民主立法程序 |
三、从法定权利到实有权利的助推力量 |
(一)从法定权利到实有权利的影响因素 |
(二)网络社群在权利实现中的推动作用 |
四、网络社群与社会公益 |
(一)个体权利与社会公益的关系 |
(二)网络社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确证 |
(三)网络社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
第五章 网络社群中的权力制约机理 |
一、权力制约的传统进路与反思 |
(一)权力制约的传统进路 |
(二)传统权力制约模式的局限 |
二、社会权力:权力制约的社会维度 |
(一)社会权力的理论概要 |
(二)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的基本理路 |
三、社会权力在网络社群中的实现 |
(一)网络社群与社会权力的内在联系 |
(二)经由网络社群实现社会权力的积极意义 |
第六章 网络社群的负面效应及其法律规制 |
一、网络社群的非理性表现 |
(一)“群体极化”现象 |
(二)“群体心理”现象 |
(三)网络舆论泛道德化 |
二、“数字鸿沟”与社会权力的异化 |
(一)“数字鸿沟”与社会资本的不均衡分布 |
(二)社会权力的高度集中与失范 |
三、网络社群的法治化路径 |
(一)网络社群对法治的制度依赖 |
(二)网络社群的共建共治共享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9)顺德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议题的确立 |
1.1.1 研究背景 |
1.1.2 议题的确立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既有研究综述 |
1.3.1 既有相关理论基础 |
1.3.2 既有相关研究进展 |
1.3.3 既有研究总结 |
1.4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与基本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 |
1.7 研究对象界定 |
1.7.1 相关概念解释 |
1.7.2 研究对象界定 |
1.8 广东顺德的实证研究 |
1.8.1 顺德简介 |
1.8.2 顺德城镇化发展概况与阶段划分 |
1.8.3 顺德城镇化研究的内容构成 |
第二章 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角色与行为逻辑建构 |
2.1 我国政府组织结构与治理行为的制度基础 |
2.1.1 条块关系与M型组织结构 |
2.1.2 政府治理的层级发包制 |
2.2 不同层级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差异 |
2.2.1 利益目标的选择偏好差异 |
2.2.2 各级政府的行为权力差异 |
2.3 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角色发现与理论建构 |
2.3.1 城镇化模式“上”“下”之争与地方政府的“模糊”角色 |
2.3.2 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角色提出 |
2.3.3 “中间者”的角色理论建构 |
2.4 地方政府作为“中间者”的行为逻辑 |
2.4.1 “中间者”行为的影响因素 |
2.4.2 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 |
2.4.3 地方政府的“中间者”行为选择模式 |
2.5 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主要行为手段 |
2.5.1 间接推动到直接推动的方式转变 |
2.5.2 资源经营手段 |
2.5.3 区划调整手段 |
2.5.4 增长式规划制定手段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镇企业主导农村就地城镇化起步(1978-1992):顺德县政府“中间者”向下靠拢型行为模式 |
3.1 社会发展背景:改革开放初期的乡镇工业 |
3.1.1 国家社会背景 |
3.1.2 顺德的乡镇企业发展 |
3.2 城镇化特征:以小城镇发展为主的乡村就地非农化转移 |
3.2.1 人口方面:离土不离乡的就地非农化转移 |
3.2.2 经济社会方面:乡镇企业造就经济奇迹 |
3.2.3 土地空间方面:生产空间扩张下的点状分散式格局 |
3.2.4 小城镇发展:差异化发展下的相对均衡 |
3.3 城镇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3.3.1 资源经营:扶持乡镇企业推动城镇化起步 |
3.3.2 区划调整:县政府的“强中心”策略 |
3.3.3 发展规划:姗姗来迟的“良容桂经济中心区”设想 |
3.3.4 地方政府推动城镇化的作用机制 |
3.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3.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3.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镇主导下的“省-县-镇”联合 |
3.4.3 顺德县政府的“中间者”向下靠拢型行为模式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场化改革下城镇化快速发展(1992-2002):顺德市政府“中间者”抗衡上下型行为模式 |
4.1 社会发展背景:市场化转变与配套制度改革 |
4.1.1 国家社会背景 |
4.1.2 顺德的试点建设与市场化体制改革 |
4.2 城镇化特征:村强城弱的城乡混杂格局 |
4.2.1 人口方面注:本地人口就地非农化与外来流动人口激增 |
4.2.2 经济方面注:市场经济转制下工业化大发展 |
4.2.3 社会方面:社会公共事业建设起步 |
4.2.4 土地空间方面:城乡混杂的线轴蔓延式格局 |
4.2.5 小城镇发展:村强城弱的村镇关系反转 |
4.3 城镇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4.3.1 强推市场化改革:备受争议的乡镇企业改制 |
4.3.2 土地为核心的各类城市资产经营 |
4.3.3 区划调整:乡村到城市型的建制转变与中心区扩张 |
4.3.4 增长式规划:城市规模扩张与中心强化 |
4.3.5 顺德城镇化的地方政府行为机制 |
4.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4.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4.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县级市为主导与村级力量崛起 |
4.4.3 顺德市政府的“中间者”抗衡上下型行为模式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经济转向社会的城市化初步协调发展(2002-2009):顺德区政府“中间者”受制上下型行为模式 |
5.1 社会发展背景 |
5.1.1 国家社会背景 |
5.1.2 顺德的现代化城市建设: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 |
5.2 城镇化特征: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城市现代化 |
5.2.1 人口方面:户籍一体化与流动人口的市民化问题 |
5.2.2 经济方面:现代制造业体系建立与高新技术产业兴起 |
5.2.3 社会方面:公共事业建设全面铺开 |
5.2.4 土地空间方面:工业用地集约化建设与佛山都市功能承接 |
5.2.5 小城镇发展与镇街关系:各自为政转向初步联合协作 |
5.3 城市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5.3.1 区划调整:顺德撤市设区与行政建制的完全城市化 |
5.3.2 工业用地集约化建设下的土地资源争夺 |
5.3.3 从企业到城市的全面化品牌经营 |
5.3.4 规划手段:城市化水平成为直接发展目标与佛山都市功能承接 |
5.3.5 顺德城镇化的地方政府行为机制 |
5.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5.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5.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佛山市与顺德镇村的上下分离及对抗 |
5.4.3 顺德区政府的“中间者”受制上下型行为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改革全面深化的城市化内涵发展(2009年至今):顺德区政府“中间者”融合上下型行为模式 |
6.1 社会发展背景 |
6.1.1 国家社会背景 |
6.1.2 顺德全面深化的综合改革 |
6.2 城镇化特征:区域化协作与城市化内涵式发展 |
6.2.1 人口方面: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 |
6.2.2 经济方面: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入融合下新型产业发展 |
6.2.3 社会方面:社会发展规划与各项社会改革及建设 |
6.2.4 土地空间方面:三旧改造推进空间升级与三大片区的区域融合 |
6.3 城镇化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
6.3.1 区划调整:省直管下的城市化行为自主权提升 |
6.3.2 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城市化内涵式发展 |
6.3.3 资源经营:从空间生产到科技创新下的工业复兴 |
6.3.4 规划手段:区域化协作中寻求发展 |
6.3.5 顺德城镇化的地方政府行为机制 |
6.4 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 |
6.4.1 顺德政府的行为影响因素 |
6.4.2 各级政府行为关系:“省-区-镇”协同与区镇权力重构 |
6.4.3 顺德区政府“中间者”融合上下型行为模式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地方政府的“中间者”理论 |
二、顺德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 |
1.顺德城镇化发展的四个阶段 |
2.顺德地方政府的主要行为演变 |
3.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演变 |
4.顺德政府的“中间者”行为模式及其空间结果演变 |
三、创新点 |
四、研究不足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设计 |
第一章 权力的界定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权力的操作性定义 |
第二节 权力的三个关键要素 |
一、权力资源 |
二、权力意图 |
三、权力指向 |
第三节 权力运作状况的分析框架 |
一、对权力资源的考察 |
二、对权力意图的考察 |
三、对权力指向的考察 |
四、三个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当前居委会面临的“两难困境”与权力困局 |
第一节 “两难困境”的出现与表现 |
一、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实践 |
二、“两难困境”的表现及其辩证关系 |
第二节 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
一、当前居委会在权力资源方面所遭遇的主要问题 |
二、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第三节 当前居委会两种权力指向状况之殊异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之客体的模糊与错位 |
二、缺失的城市社区自主公共空间 |
三、依旧倾向于行政管理逻辑的权力运作方式 |
第四节 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之错位 |
一、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错位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
二、居委会权力意图错位问题的持续存在及强化 |
本章结语 |
第三章 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 |
第一节 居委会的三种法定权力 |
一、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共同的资源基础与权力意图 |
二、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各自的法定权力指向 |
第二节 对居委会权力指向的扩展与优化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运作指向划定中的逻辑缺陷 |
二、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指向之有效性 |
第三节 以居民共同意志为基础的集体理性之达成 |
一、居民的共同意志的充分聚集 |
二、多方权力的合作共赢 |
第四节 更全面且更健康的居委会权力资源基础 |
一、重获正当性资源的关键要素:居民参与的效能感 |
二、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之于居民参与效能感的积极意义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可行性 |
第一节 权力资源基础维度的可行性 |
一、来自政府与历史的丰富资源 |
二、社会内部公益力量的存在与被挖掘的可能性 |
第二节 权力主体意图维度的可行性 |
一、“政府代理人”与“居民带头人”之间的关系 |
二、政府促成居委会“居民的带头人”得以恢复的意图和努力 |
第三节 权力运作指向维度的可行性 |
一、当前城市基层的居民非制度化参与及其成因 |
二、扩展与升级居委会制度化参与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三、“制度化参与”的另一种解读:可行的“利益的组织化”方式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居委会权力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与居委会参与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城市社区中基层社会协商与基层政府协商之发展概况 |
二、典型个案:麦子店街道的“问政”实践之概况 |
三、麦子店“问政”实践之于居委会参与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二节 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已有的社区协调议事机构机制及其效果评析 |
二、典型案例:深圳市南山区的居委会“枢纽化”改革实践之概况 |
三、南山区的改革实践之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三节 居委会权力的整体实现路径设计 |
一、居委会权力运作的资源获取与保障机制 |
二、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意图实现与保障机制 |
三、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指向构建与保障机制 |
本章结语 |
结语与展望 |
附录一 已有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改革资料目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2002年市民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内在逻辑研究[D]. 范海燕. 武汉大学, 2021(02)
- [2]崑曲曲牌源流研究[D]. 黄金龙. 苏州大学, 2020(06)
- [3]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D]. 陆俊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
- [4]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研究[D]. 孙夕龙.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3)
- [5]基于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观研究[D]. 韩璐. 兰州大学, 2019(02)
- [6]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融合 ——黄宗羲政治思想研究[D]. 陈沫.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1)
- [7]马克思实践概念生成研究[D]. 王国兵.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8]网络社群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研究[D]. 周恒.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9]顺德城镇化中地方政府的角色与行为研究[D]. 邓沁雯.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D]. 高乐.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