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北京市财政局[1](2021)在《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京财法[2021]1270号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司函[2021]110号),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发文进行了集中清理。
周星[2](2021)在《案例解析商业活动积分返劵的财税处理》文中研究说明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商业活动积分返劵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模式,这一模式已被商家广泛应用并已常态化。那么,在企业会计新准则下,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如何对促销活动的积分返劵进行财税处理?本文结合案例进行细致分析,旨在帮助相关企业财会人员进一步做好该项业务的财税处理,保障已实现的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高敬宇[3](2020)在《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模型及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空气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国际社会一直在寻求各种方式来缓解这个问题。其中,电动汽车就是一种能够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并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尤其在中国,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也产生了严重的污染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大面积的雾霾问题对中国公共卫生产生了严峻的挑战。基于以上背景,我国政府将发展新能源汽车类产业作为解决严重的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并确定以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路线战略。为推动电动汽车市场能够稳步有效地发展,中国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积极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目前我国整体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不高,市场发展规模仍然较小。事实上,电动汽车市场发展除了需要政府的政策激励和引导之外,也应有企业技术改进、推广努力、社会生态环境压力以及消费者需求偏好等因素共同推动。因此,刻画出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关键影响因素,分析如何提高消费者对于电动汽车的用户满意度,并激发市场需求是促进电动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本文以“政府补贴”、“购置税减免”等供需两侧政策为背景,研究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模型及应用问题。首先,研究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影响因素及其它影响因素;其次,研究两侧政策环境下,企业收益影响和电动汽车市场需求影响;最后,构建考虑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多属性决策模型,并使用案例进行检验。具体如下:(1)通过问卷调查,分析消费者对电动汽车市场供需两侧政策的感知程度与倾向程度。设计问卷调查,结合Logistic分析模型,运用统计学方法分析消费者的具体意向。研究表明:在政策对消费者的激励作用中,消费者更倾向于私人充电桩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充电优惠、上牌优惠等政策;而需求侧政策类如购置税减免类相关政策虽能对一部分人形成明显激励作用,但整体来说两极分化程度较大;在消费者对各政策的选择中,消费者更倾向于供给侧政策,尤其是基础设施完善、充电费用优惠等,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倾向于购车补贴、购置税和车船税减免、优先行使权等需求侧政策;其它因素中,消费者明显更关注车辆的续航能力、电池的价格成本和电池的耐久程度。(2)供需两侧政策对电动汽车市场需求影响。由于企业、政府和消费者都是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政府政策往往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偏好,从而直接影响消费者市场接受度;而政府政策也影响着企业却侧,如技术研发、改进车辆等方面,这些电动汽车产品性能的改变会间接影响着消费者偏好,从而间接影响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因此从企业和政府政策角度去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度变化即对电动汽车的市场接受度变化是非常重要的。研究结果表明:政府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可提高社会福利,但会降低电动汽车的需求量;消费者绿色度偏好的增加会促进电动汽车需求量、企业利润和社会福利的增加;政府补贴与市场准入标准的提高会增强电动汽车的技术研发水平;补贴完全退出时,消费者绿色偏好、电动汽车成本和绿色度成为影响企业决策的重要因素;若消费者绿色度偏好上升,企业需提高电动汽车的生产与技术研发水平。(3)提炼两侧政策影响的关键因素,构建出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模型。将电动汽车汽车市场接受度看作一类多属性决策问题,并将区间数、可能度和前景理论相结合,构建出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基于前景理论的区间型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模型。当具体属性值未知时,融合以区间数的方法进行模糊判别与定量分析;根据理想解的思路,分别将左右极值点进行计算,同时使用正、负理想解作为期望点;应用信息熵法对左右极值点进行运算,从而计算出区间型权重;应用前景理论考虑消费者心理期望,进而得到不同类型电动汽车的综合前景值,与属性权重进行融合,辅以可能度的方法进行排序。(4)根据已构建出的市场接受度多属性决策模型,利用案例分析,得出消费者对具体产品的综合满意度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消费者更关心较强的续航能力与充电速度,而价格并不是消费者最关注的因素;尽管部分车型可以享受国家补贴,但由于续航能力差距不大、充电时间较长等问题,依然发展不够理想;在中等价位的车型中,汽车动力造成的影响力未能高于充电速度、续航能力的影响;在低价位车型中,消费者明显更关注与车两侧续航能力与汽车动力。
胡潇月[4](2020)在《异质性市场结构下政策创新效应差异研究 ——基于新能源汽车与风电产业的比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策指导与规划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初衷也是希望可以激励企业通过研发创新形成全球竞争力。为提升研发效率,我国在产业政策方面相继设立了国家星火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火炬计划、“973”计划等项目,资助方式包括直接补贴资助、直接税收优惠、间接税收优惠等,这些虽在短期内提升了战略新兴产业的规模,但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产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未能实现国家层面技术追赶效应。关于产业政策及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实施效果,学者们看法不一。以往研究仅是分别将这两个因素对创新的影响效果做出了分析研究,但极少有研究将二者结合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发展路线,同时也缺少此类研究路径的经济学模型阶段性分析。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形成行文路径。另一方面在战略新兴产业研究领域内,未曾有涉及到细致剖析挖掘新能源产业的内部特征,从而形成对发展路径相似产业之间的对比。因而本文以战略新兴产业中的产业作为研究对象,纳入对比研究的创新性做法就显得意义重大。本文在研究时,考虑到影响变量在市场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将政策作为调节变量纳入,但明确加入后的影响却是交互的。考虑到各新兴产业间在技术创新上的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选取发展路径较为相似的两个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及风电产业,风电产业一直走较为良性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产业一路走来却颠簸万分,故本文以二者为研究对象,试图在对比中探寻影响到产业创新效应的内在深入因素,以期为以后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从内在市场结构因素到外加政策质量变量,本文想要进一步搜寻二者共同作用下对产业创新效应的具体影响,并细化到产业内部。结果显示:第一,产业内在市场结构显着影响产业创新效应。政府政策变量的加入推动了市场结构对创新效应的向好作用。不同市场结构下的政策对创新效应的影响有所差异,市场集中度越高政策对创新效应的影响不一定就越好。第二,风电产业创新效率及创新增长率均优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风电产业政策质量在优秀度和量化均值上均高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风电产业政策对创新推动作用大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量加入后市场结构对创新的向好作用在风电产业内部更加明显。风电产业国有企业占比高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国有企业的交叉效用推动作用大于非国有企业,且在风电产业内部表现更加显着。本文创新点体现在:(1)纳入古诺竞争模型博弈分析,形成独有机理分析构造,完善了市场结构、政府政策及企业创新三者间的传导路线,进一步充盈了内部架构。(2)在指标数据的获取上,创新性的用DEA测算下的纯技术效率作为产业创新效率指标,将PMC测算下的政策质量值作为政策强度的量化指标,分别纳入实证分析。(3)实证部分引入了分位数回归验证了调节效应回归的模型结果,对创新效应的分位解答使得影响效果更加确切明晰。(4)以战略新兴产业中新能源汽车及风电产业为研究对象,创新性地作出产业间对比分析,根据现实两产业发展优劣情况提出相应研究问题,试图为正在转型期的新兴产业提供相应的政策参考。本文有图12幅,表19个,参考文献142篇。
刘珊[5](2020)在《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法解释性规则是税务行政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授权或自身行政权而制定的规则,按照规则的性质与法律效力的不同,税务行政规则可以分为立法性规则和非立法性规则两大类。税务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税务行政法规和税务行政规章等《立法法》所明确规定的立法形式。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未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仅在本辖区内具有拘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各种层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内容及功能意义的不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又可以分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税务管理性规则、税务裁量性规则等,其中,税法解释性规则根据发布主体与程序的不同,表现为通知、批复、函等多种形式。税法解释性规则本质上是各级财税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其行政权,依法对税法规则的具体应用性问题作出进一步阐释、说明而制定的一种实施性解释。根据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税法解释性规则属于第二性规则,是税法规则的配套规则,具有派生性、从属性以及不可续造性等特征。税法解释性规则因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税法适用的专业性与复杂性、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而生,并在弥补税收立法先天缺陷、克服税法规则实施的不确定性、提供相对清晰的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行政判断余地理论与权威理论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提供了理论支撑。随着税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司法的逐步开放,各类税务争议数量开始大幅增加,争议类型亦日渐多元化、精细化。其中,因税法解释性规则司法适用而引发的税务行政争议尤为突出。在我国现行行政解释体制下实施性解释的法律地位尴尬,导致这一类实施性解释在实践中的规范程度明显不足。学界将这一现象视为税法行政解释失范、或称为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异化,并对税法行政解释规范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司法审查等问题展开热烈探讨。然而这些理论研究并没有从实际层面彻底解决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适用争议,以解释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税法行政解释失范问题仍然存在。相对而言,从文本分析与案例实证考察的双重视角切入,能更直观、更清晰地发现并剖析当前我国税法行政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真问题。因此,有必要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及其司法适用争议案例为考察对象,分别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内容等方面展开不同层次的实证考察。通过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外在表现形态的分析,可发现我国现行的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式杂乱无序,形态规范不足。另一方面,通过从裁判时间、争议类型、审判程序、审查态度以及裁判结果等五个维度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及典型税案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暴露出内容存在缺陷、效力规定瑕疵等问题。其中,内容上的缺陷又主要表现为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两个方面,合法性不足可以概括为超越法定权限、与上位法发生抵触、加重税务行政相对人义务或限缩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程序违法及其他违法;合理性较弱可以归纳为违反适当性原则、违反必要性原则、违反比例原则;因溯及适用不当、效力范围不清以及失效时间不明等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效力规定瑕疵而引发的税务争议可以概括为溯及力争议、普遍适用争议、废止认定争议。上述税法解释性规则在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其显着的制度或运行规则等原因:其一,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泛化,联合解释行为规范程度低,导致解释内容上存在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的缺陷;其二,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缺乏统一的解释规则,各解释主体在解释税法规则时所持的解释立场、解释方法、解释目标等各不相同,导致解释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愈发凸显,不同解释主体的前理解和考量因素各有不同,不同解释主体的解释行为任性;其三,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协商性不足、民主性不足以及公开性不足;其四,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备案审查不全面、复议审查不合理、司法审查形式化、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导致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异化,税务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严重不足。为了破解以上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引导税务行政执法主体正确地理解与适用税法规则,指引司法人员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争议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审查,真正实现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规范表达,有效弥合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法规则操作性之间的脱节,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及其内容表达方面进行规范,并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加强审查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的规范应当从确立形式便利原则、增强文本可识别度、建立形式审核程序等方面着手。一是遵从便利原则的基本要求,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便于适用、便于理解、便于阐述与宣传;二是从统一文本名称形式、明确文本体例格式、明确文本结构要素等方面治理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名称的繁杂无序,增强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可识别度,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增加有关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要件的规定;三是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审核程序,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态简洁、清晰、实用、有序、便于管理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的规范应当遵循“如何解释——解释如何展开”的逻辑径路,以弥合解释者之间的主体间性为中心,促进我国税法行政解释的规范表达。具体而言:首先,应当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明确税法行政解释的实施性解释地位,严格限定税法行政解释权的边界,统一税法行政解释权力主体形式,规范多元主体的联合解释行为,厘定“联合解释”的范围;其次,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主要是统一解释立场、建立解释方法运用规则、确立解释责任规则等,解决“如何解释”的问题。最后,还应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具体包括解释前的对话协商程序、解释中的民主参与程序、解释后的全面公开程序、运行时的定期清理程序等,以此回应“解释如何展开”的问题。立足于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实践状况,权力制衡理论、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以及责任政府理论的核心要义有力地证成了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全面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应当从构建备案审查全面公开制度、责任制度、救济制度等方面完善税法解释性规则备案审查机制;从明确审查机构、确立审查标准、构建异议处理制度、增加审查程序启动方式等方面更新税法解释性规则复议审查机制;从确立双重审查路径、以理论权威为分类依据构建具体审查标准、细化司法审查处理权限、设置裁判说理责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改良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审查机制。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是指成立专门的税务审判机构、从宽认定税法解释性规则附带审查申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应当从明确人大备案审查终局地位、试点备案审查前置处理模式、赋予司法建议备案审查启动效力、确立行政审查优位原则等方面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制度衔接规则,确保各个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发挥其制度预设功能,切实有效地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
蚁佳纯[6](2019)在《论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文中指出税收收益权是一项源于宪法的基础性权力,其重点在于保障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并且关注其如何获得、获得多少的分配问题。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是指依据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则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税收收益权创设、分配及其实施等进行相应规制。具体来看,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行使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受规制的客体是享有税收收益权的各级政府,规制内容是税收收益权的创设、分配及其实施。研究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首先应明确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基础,包括税收收益权的概念、权属、特征、法律关系的基本界定,明确税收收益权的主要分配模式和要求,探析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四项基本理论,由此对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基础形成整体认知。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基础,是由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则体系等方面共同架构而从,其对税收收益权创设、分配及其实施具有重要的影响。例如,我国宪法的诸多原则显然可以构成税收收益权创设与分配的规制基础,其中包括构成权源基础的“人民主权原则”、法源基础的“法治原则”、财源基础的“税收法定原则”以及构成央地财政分配基础的“平等原则”。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实施的主要约束,则表现在分配秩序须坚持“两个积极性原则”、取得权力须坚持“权责一致原则”,行使权力须坚持“保障人权原则”。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历程的三个阶段,不难发现我国存在着税收收益权宪法法律规制不完善之处及其引致财税法治缺位和政府间分配失衡的两大难题。通过分析美、德、法、日这四个国家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其税收收益权的创设、分配及其实施皆遍源自宪法的授权和规范,且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分配调整具有一定的共性规律,其重点实际上是在促进税收资源的合理配置。结合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提出理顺税收收益权在“依宪立法与行政执法间”的关系、以及在“央地政府间”的分配关系两组对策建议。理顺税收收益权在依宪立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落实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将立法权回归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将税收收益权的分配规则予以法定。当然,修宪确定税收收益权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有关入宪入法的步骤如何布局,本文提供了直接修改宪法、制定宪法相关法的《财政收支法》、择机通过宪法解释来明确这三种组合方案的思考。在完善立法后还需适时开展对税收收益权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并完善必要的监督机制,以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机制来促进宪法对税收收益权的规制。理顺税收收益权在央地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要从宪法规制的整体上进行考量,致力于促进财政的平衡发展,从而构建央地共同发展的双赢模式。因此,在税收收益权进行分配时,需以“两个积极性原则”为前提,以“调节财政平衡原则”为基础,对税收收益权的的分配保持“税权谦抑”。同时,应当厘清影响分配调整的基础性、决定性和影响性因素,以适时找准对税收收益权分配进行调整的着力点。优化央地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分配,首先是要完善共享型税收收益权的分配机制,形成联动协作关系,并使这一常态化机制充分体现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在此基础上适度谦抑中央的税收收益权、加强地方的税收收益权,并优化省以下地方政府税收收益权的分配,使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关系趋向于更加公平公正。而从财政平衡的角度看,还要协同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税收返还制度等作为改革的保障。同时,完善税收收益权的争议解决机制,让税收收益权在央地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有一个常态化的救济疏导机制,使现有税收收益权分配机制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
张虎[7](2019)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研究》文中指出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2001年,我国政府将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列为国家“863”重点项目。2009年,政府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上升成为国家战略。18年来,政府运用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持续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创新产业发展模式,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相关政策的刺激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一跃成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第一的国家。但是,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也逐渐暴露出产业政策体系不健全、政策工具运用不恰当、政策落实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也阻碍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探索发现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存在的不足,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以政策工具理论、政府干预理论、产业政策理论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法和访谈法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发展历程、政策工具运用、政策实施成效、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鉴于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水平较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我国新能源汽车总量的50%,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研究价值,本文以北京市为例进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运用的实证分析。经研究表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水平与政策工具运用情况密切相关,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发展分为以科技研发为引领、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引领、以发挥市场作用和创新驱动为引领等3个阶段,截至2018年底政府共运用了 11项供给型政策工具、37项环境型政策工具和17项需求型政策工具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供给型政策工具涵盖资金支持、技术支持、公共服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环境型政策工具涵盖目标规划、金融支持、法规规范、标准管理和税收优惠等方面;需求型政策工具涵盖政府采购、贸易政策、用户补贴、应用示范和价格指导等方面。通过上述政策工具的应用,政府较大幅度提高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能力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弥补了市场失灵的不足、高质量建成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一定程度缓解了化石能源消费需求。但是,政府在运用政策工具促进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逐渐淡化了以市场为核心的政策制定理念,没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产业政策意见和建议,政策制定和更新滞后于市场变化,政策实施监管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政府运用政策工具不平衡不充分、政策缺乏配套协调作用有待提高、政策出台滞后缺乏前瞻性、政策落实监管不到位,骗取新能源补贴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本文基于大量研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合理运用政策工具,强化政策实施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二是持续增补和优化配套政策,发挥政策协调作用;三是建立以市场为核心的政策制定理念,加强政策制定的意见收集,提高政策前瞻性;四是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及反馈,多渠道建立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策信息解读,加强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建立通畅的政策工具应用效果反馈机制,提升政策工具应用效果。
邢婧[8](2019)在《非经常发生业务的会计处理》文中研究表明在日常会计核算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非经常发生的业务,如吸收投资、原材料退出、暂估材料不再付款、代购货物、收取员工伙食费等,给一些会计人员、特别是新上岗会计人员的会计处理带来一定的难度,现归纳如下,供参考。一、吸收投资的会计核算[例1]M公司2018年9月31日账面实收资本470万元;10月1日W公司经考察评估后向M公司投入8600万元,此时,原投资人又新投入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1000万元,双方协议投资比例为:M公司占49%,W公司占51%。在此情况
杨柳[9](2019)在《外部监督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研究 ——基于企业异质性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将过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指导思想,这是将“经济优先”改为“环境优先”的战略性转变。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主要方向。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将绿色发展置于突出位置,拉开了绿色发展新时代的序幕,这意味着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的转变。新时代背景下,政府加大了环保投资规模,但单纯依靠政府环保投资,忽视市场机制,不仅不利于提高环保投资效率,也不利于形成环保投资的内生增长机制。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基本经济单位,承载重要的环境保护责任。在市场导向机制下,企业环保投资是实现绿色发展,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企业提升绿色竞争力实现环境绩效和经济绩效双赢的内在需要。基于此,本文基于制度理论、资源基础观、利益相关者等多重理论,综合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围绕Schwartz和Carroll(2003)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三领域模型,从制度、道德和经济三层面出发,分别检验了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公众关注度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另外,基于企业异质性视角,从资源获取行为、资源获取能力、资源获取意图三个方面研究CEO两职合一、产权性质和绿色形象对外部监督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调节效应。并进一步检验组织内外部因素对企业不同类型环保投资的影响及其实现路径。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本文在对企业环保投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的基础上,依据制度战略观和内容特征将企业环保投资进一步细分为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和企业治理性环保投资。利用2007-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并使用Median检验、Kruskal-Wallis H检验、Mann-Whitney U检验、T检验和Kolmogorov-Smirnov Z检验方法对中国上市企业环保投资分类特征和分布特征进行非参数检验和参数检验,发现中国上市企业不同类型环保投资行为具有行业异质性、空间异质性、个体异质性特征。第二,政府监管、CEO两职合一与企业环保投资。环境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等特点,这使得在环境资源使用过程中存在普遍的“搭便车”现象,导致环境资源过度利用,环境污染问题凸显,需要通过政府监管弥补市场失灵来维护公共利益。在实践中,政府监管与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必然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各级政府将通过增强监管强度来维护公共利益,弥补市场失灵,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不确定性风险。当政府监管信息传递到企业,首先需要通过CEO的判断才能上传下达并采取行动,而CEO是否两职合一的领导权结构很大程度代表着一个企业管理者能够有多大权力对政府监管信息做出判断并采取资源获取行为。基于此,本文试图探究政府监管强度对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影响,以及CEO两职合一对政府监管强度对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调节作用。利用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使用OLS模型和工具变量法,研究发现:(1)若将企业环保投资作为单维构念,那么政府监管强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的关系是非线性关系,两者呈“U”型关系。CEO两职合一对政府监管强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的“U”型关系有正向调节作用。即当政府监管强度低于门限值时,CEO两职合一使政府监管强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负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变大,当政府监管强度高于门限值时,CEO两职合一使政府监管强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正相关系数绝对值变大。(2)若将企业环保投资作为多维构念,那么政府监管强度仅与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规模之间存在显着的“U”型关系,CEO两职合一仅对政府监管强度与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规模之间的“U”型关系有正向调节作用。上述结果说明政府监管强度对企业环保投资规模的影响存在“门限值”,CEO两职合一在应对企业不确定风险时有信息优势和快速决策优势。第三,公众参与、产权性质与企业环保投资。为了防治环境污染,政府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但政府干预行为本身存在局限性,经常出现政府干预不足或是政府干预过度的“政府失灵”现象。公众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环境保护离不开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和政府监管为互补关系,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在环境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方式被广泛用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但是,公众参与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的影响,因此公众参与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效力。面对外部压力,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承担着不同的伦理道德责任,而且两者之间存在先天的资源获取优势差异,这些差异可能导致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环保实践的差异。基于此,本文试图探究公众参与对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影响,以及产权性质对公众参与和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调节效应。利用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使用固定效应模型,研究发现:(1)若将企业环保投资作为单维构念,那么公众参与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正相关。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弱化了公众参与度对企业环保投资的正向影响。(2)若将企业环保投资作为多维构念,那么公众参与度与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规模正相关,但是与企业治理性环保投资的关系不显着。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弱化了公众参与度和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但是对公众参与度和企业治理性环保投资之间的关系没有显着调节作用。上述结果说明,公众参与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外部监督力量能够对企业环保投资决策产生影响,但公众参与的效力受到产权性质和企业环保投资内容的限制。第三,公众关注度、绿色形象与企业环保投资。公众的环保意识、绿色消费理念、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着绿色经济发展。公众对环境保护问题逐渐形成的道德规范既影响着公众行为,也影响着企业行为。公众可以作为消费者和投资者对违背道德规范的企业采用“用脚投票”的退出机制向企业表示抗议,或是通过政治途径的呼吁机制向企业表达环保诉求,公众关注度与企业环保压力和违规风险存在密切联系。此外,环境信息是利益相关者管理、评价和监督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行为的重要依据。在公众关注度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树立绿色形象的市场行为能否向公众传递企业良好的环境信息,影响公众对企业环保投资行为包容度呢?基于此,本文试图探究公众关注度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进一步绿色形象对公众关注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利用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使用Logit模型、OLS模型和反向因果检验,研究发现:(1)企业环保投资决策受组织内外部因素共同影响。从企业外部因素来看,公众关注度和环境管制强度是企业环保投资概率的增函数。从企业内部因素来看,从企业内部因素来看,资源获取能力、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成长能力和企业规模是企业环保投资概率的增函数。但是,企业年龄则是企业环保投资概率的减函数。(2)若将企业环保投资作为单维构念,那么公众关注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显着正相关,绿色形象弱化了公众关注度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之间的正相关关系。(3)若将企业环保投资作为多维构念,那么公众关注度仅与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显着正相关,绿色形象仅弱化了对公众关注度与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上述结果说明良好绿色形象有助于缓解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的态度,提高公众对企业的包容度,公众能对企业不同类型环保投资行为做出回应。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有四点:第一,拓展了企业环保投资的基础理论研究。由于现有研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概念界定不清,存在测量和理解难的问题。本文根据主要目的原则和资本化原则界定企业环保投资的概念,根据确定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企业环保投资进行统计。并根据制度战略观和内容特征对企业环保投资进行分类,将企业环保投资进一步细分为企业前瞻性环保投资和企业治理性环保投资两类。基于中国国情,探讨影响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内外部因素,使相关理论在企业投资行为绿色化层面上得以结合和拓展,综合性、系统性研究弥补了过去相关研究的局限性,在丰富既有文献的同时,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第二,深化了企业环保投资影响因素研究。本文从制度、道德和经济三层面出发,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制度理论和资源基础观等基础理论,将外部因素和组织内部因素结合、硬约束和软约束相结合、人和物相结合分析各要素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及实现路径。本文识别了影响企业环保投资的五大重要因素,其中三个重要因素跟“人”有关,即公众和企业管理者,公众具体体现在公众参与度和公众关注度,企业管理者具体体现在CEO两职合一。另外两个重要因素跟“物”有关,即绿色形象、产权性质。限定其他条件下,对不同因素与企业不同类型环保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丰富和深化了企业环保投资影响研究。第三,推进了内外部因素与企业环保投资的调节效应研究。现有文献较多针对单一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缺少将组织内外部因素与企业环保投资相结合探讨调节效应的研究。本文结合中国特殊政治经济背景,基于企业异质性视角,分别检验了“CEO两职合一”“产权性质”“绿色形象”对外部监督与企业环保投资关系的调节效应。第四章将CEO两职合一作为调节变量,揭示企业资源获取行为对政府监管强度与企业不同类型环保投资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第五章将企业产权性质作为调节变量,揭示企业资源获取能力对公众参与和企业不同类型环保投资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第六章将绿色形象作为调节变量,揭示资源获取意图对公众关注度与企业不同类型环保投资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通过调节效应研究,加强了组织内外部因素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的相互关联性。第四,有助于促进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创新。为了弥补市场失灵,政府常用强制性措施,如环境保护法规,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现有研究大多基于制度理论研究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但是,政府干预存在干预不足或是干预过度的“政府失灵”现象。而现有文献却缺少从多元共治视角将公众参与和公众关注度作为一种外部监督力量,结合组织异质性治理因素研究其对企业环保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本文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明确了公众与企业在环境保护中所承担的角色,打破了以往环境保护以政府为主的观念,有助于促进环境保护制度创新,“由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由强制性向诱致性”的转变。有助于促进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形成“初级行动团体”,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陈春梅[10](2018)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作用机制及效应评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为积极应对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压力,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我国也先后建立了涵盖产业指导、研发支持、生产规范、财税优惠、基础设施等全方位的政策体系,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效显着,同时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性价比不足、关键技术研发能力薄弱、补贴依赖性强、骗取补贴等,引发了产业界和学术界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必要性和有效性的争论。本文梳理了产业政策相关理论的演变历程及其适用性,探讨了产业政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应用和未来优化方向,并在总结提炼产业政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产业政策分析框架,以期指导发展过程中的产业政策制定和优化。在对比分析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和政策体系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分析框架,并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从目标达成度、效果、效率、影响四个维度构建了产业政策评估框架体系,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进行了全方位评估,为产业政策的优化和完善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如下:(1)基于演化发展的视角构建了产业政策IPMES分析框架本文通过系统梳理产业政策兴起、演变和发展的理论进展及其适用性,回顾产业政策相关理论的演变历程,总结提炼出产业政策的动态性、阶段性特征,深入探讨了产业政策制定与优化的方向——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及融合,并基于演化发展视角构建了产业政策IPMES(Industry-Policy-Mechanism-Evaluation-Suggestions)分析框架。新的分析框架聚焦于发展过程中产业政策的制定与优化问题,从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和产业制定的不同环节入手,指导产业政策的制定与优化,使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的阶段性和动态性相适应,提高了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也为发展中产业政策的制定与优化提供了方法论。(2)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进行了研究和验证本文在充分借鉴其他产业政策作用机制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政策主体、政策工具、政策客体、政策效应和政策环境五个要素出发,构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分析框架。基于该分析框架,本文对研发支持类、生产规范类、购买激励类和使用促进类四大类政策的作用机制进行系统分析,不仅从经济学角度探究每一类产业政策发挥作用的机理过程,还从经济学角度明确并验证了政策工具与政策效应之间的因果对应关系,解决了以往政策评估模型中输入输出指标之间关联度弱、逻辑性不强的问题,为政策评估章节中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3)构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框架,并开展实证评估研究本文从政策目标达成度、政策效果、政策效率和政策影响四个维度构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框架,既兼顾了事实与价值双重评估标准,也兼顾了政策的预期和非预期实施效应。依据该评估框架,本文综合利用数据包络分析、分布滞后模型、多元回归分析和双重差分法等多种数据分析方法,对2009-2017年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预期和非预期实施效应进行全方位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是必要的、合理的,但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仍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存在优化调整空间。(4)提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改进建议,并提供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制定与完善的参考和借鉴本文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及其政策需求,总结“政府”和“市场”两种机制对新兴产业不同成长阶段的作用特征,从加强顶层设计、引导支持方向、加大研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环保意识、坚持开放合作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本文也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经验和教训,移植到具有类似特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说明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产业政策的支持,同时需要通过不断修正和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并根据产业发展阶段以及政策制定环节采取不同做法。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2)案例解析商业活动积分返劵的财税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收入准则对积分返券的规定 |
二、积分返券的案例解析 |
三、上市公司商业活动积分兑换模式的财税处理 |
(一)营养家会员积分及兑换政策 |
(二)相关会计核算方法及账务处理方式 |
1. 消费者在门店兑换,积分转移到经销商,经销商公司兑换产品,会计分录如下: |
2. 消费者直接向公司兑换积分。 |
(3)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模型及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特色与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政府政策对电动汽车市场消费者偏好影响研究 |
2.2 供需两侧相关政策对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影响研究 |
2.2.1 需求侧政策影响 |
2.2.2 供给侧政策影响 |
2.3 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及其模型研究 |
2.3.1 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研究 |
2.3.2 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模型构建及评价 |
2.4 研究述评 |
第3章 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影响因素分析 |
3.1 电动汽车市场的供需两侧政策 |
3.1.1 供给侧政策 |
3.1.2 需求侧政策 |
3.1.3 电动汽车市场的供需两侧政策及依据 |
3.2 两侧政策影响因素相关性及关键因素提炼 |
3.2.1 问卷设计与调查实施 |
3.2.2 样本特征描述 |
3.2.3 消费者政策偏好分析 |
3.2.4 性别差异分析 |
3.2.5 影响因素的典型相关分析 |
3.3 混合Logistic概率模型分析 |
3.3.1 模型构建 |
3.3.2 实证分析与结果 |
3.4 消费者对于电动汽车政策感知度调查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供需两侧政策对电动汽车市场需求及企业收益影响研究 |
4.1 问题描述与基本假设 |
4.1.1 问题描述与参数设定 |
4.1.2 基本假设 |
4.2 模型的构建与求解 |
4.2.1 模型构建 |
4.2.2 模型求解与分析 |
4.3 算例分析及敏感性分析 |
4.3.1 补贴比例与绿色度偏好对电动汽车价格、市场需求和企业收益的影响 |
4.3.2 消费者绿色度偏好、电动汽车绿色度对市场需求和企业收益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多属性决策模型构建 |
5.1 相关理论与假设 |
5.1.1 区间数理论 |
5.1.2 区间数多属性决策模型及其应用 |
5.1.3 前景理论 |
5.1.4 前景理论相关应用 |
5.2 模型构建 |
5.3 案例分析 |
5.3.1 数据收集 |
5.3.2 研究结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论文主要工作 |
6.2 主要研究结论 |
6.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本文设计的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与科研项目经历 |
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异质性市场结构下政策创新效应差异研究 ——基于新能源汽车与风电产业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2 文献综述 |
2.1 市场结构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 |
2.2 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 |
2.3 政策与市场结构交互影响技术创新研究 |
2.4 企业性质对创新影响研究 |
2.5 研究评述 |
3 政策对市场结构影响创新的调节作用机理分析 |
3.1 异质性市场结构内涵界定 |
3.2 技术创新内涵界定 |
3.3 产业政策对市场结构影响创新的调节作用路径 |
3.4 新能源汽车及风电产业现状解析 |
3.5 研究假设 |
3.6 本章小结 |
4 新能源汽车及风电产业创新效率测定 |
4.1 方法选取及指标界定 |
4.2 数据来源 |
4.3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新能源汽车及风电政策文本评价 |
5.1 PMC指数模型建立 |
5.2 PMC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异质性市场结构下产业政策创新效应实证研究 |
6.1 模型构建与数据处理 |
6.2 两产业调节效应基准回归结果 |
6.3 分位数稳健性检验 |
6.4 两产业各环节交互影响差异研究 |
6.5 不同市场结构下政策影响差异研究 |
6.6 进一步研究 |
6.7 本章小结 |
7 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可能的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税法行政解释基本理论研究述评 |
1.3.2 税务行政规则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证研究方法 |
1.4.2 比较研究方法 |
1.4.3 文献研究方法 |
1.5 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
1.6 创新之处 |
1.6.1 研究内容创新 |
1.6.2 研究方法创新 |
1.6.3 研究视角创新 |
第2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阐释 |
2.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界定 |
2.1.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涵义 |
2.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特征 |
2.1.3 税法解释性规则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2.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动因 |
2.2.1 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 |
2.2.2 税法适用过程的专业性与复杂性 |
2.2.3 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 |
2.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基础 |
2.3.1 行政判断余地理论 |
2.3.2 权威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 |
3.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基本形态 |
3.1.1 样本描述 |
3.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表现形式 |
3.1.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主要类型 |
3.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现状 |
3.2.1 样本描述 |
3.2.2 运行概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现实难题 |
4.1 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规范不足 |
4.1.1 发布主体多元 |
4.1.2 表达形式多样 |
4.1.3 名称混杂无序 |
4.1.4 文本识别度低 |
4.2 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存在缺陷 |
4.2.1 合法性不足 |
4.2.2 合理性较弱 |
4.3 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规定瑕疵 |
4.3.1 溯及适用不当 |
4.3.2 效力范围不清 |
4.3.3 失效时间不明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的成因 |
5.1 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 |
5.1.1 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 |
5.1.2 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 |
5.1.3 联合解释规范程度低 |
5.2 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 |
5.2.1 解释立场失当 |
5.2.2 解释方法运用不当 |
5.2.3 解释责任不明 |
5.3 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 |
5.3.1 协商性不足 |
5.3.2 民主性不足 |
5.3.3 公开性不足 |
5.4 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 |
5.4.1 备案审查制度不全面 |
5.4.2 复议审查制度不完善 |
5.4.3 司法审查制度不合理 |
5.4.4 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治理之道 |
6.1 统一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式 |
6.1.1 确立形式便利原则 |
6.1.2 增强文本可识别度 |
6.1.3 建立形式审核程序 |
6.2 规范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内容 |
6.2.1 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范畴 |
6.2.2 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 |
6.2.3 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 |
6.3 优化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机制 |
6.3.1 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法理依据 |
6.3.2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
6.3.3 更新复议审查制度 |
6.3.4 改良司法审查制度 |
6.3.5 建立审查制度衔接规则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6)论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研究进展 |
二、对税收收益权研究的发展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税收收益权的基本界定 |
一、税收收益权的概念内涵 |
二、税收收益权的权属辩析 |
三、税收收益权的法律关系反思 |
第二节 税收收益权分配的基本内涵 |
一、税收收益权分配的宪法依据 |
二、税收收益权分配的不同分类 |
三、税收收益权分配的调整方式 |
第三节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渊源 |
一、社会契约理论 |
二、财政分权理论 |
三、分配正义理论 |
四、纳税人权利保护理论 |
第二章 我国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的法源梳理 |
一、我国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
二、我国宪法相关法中的有关规定 |
三、我国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
四、我国非正式法源中的有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基本原则 |
一、权源基础:人民主权原则 |
二、法源基础:法治原则 |
三、财源基础:税收法定原则 |
四、分配基础:平等原则 |
第三节 我国宪法对税收收益权规制的主要约束 |
一、秩序约束:两个积极性原则 |
二、责任约束:权责统一原则 |
三、边界约束: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章 我国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进展及其不足 |
第一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进展 |
一、1950-1979年:中央财政集权旧模式 |
二、1980-1993年:中央弱地方强模式 |
三、1994年至今:中央强地方弱新模式 |
第二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在立法与行政中的不协调 |
一、现行税收收益权法源的宪法缺失 |
二、税收收益权立法的合宪性审查缺位 |
第三节 我国税收收益权央地政府间的分配失衡 |
一、政府间的税收收益和支出责任严重失衡 |
二、税收收益权分配标准不利于调动积极性 |
三、政府间的税收收益权协调机制未规范 |
第四章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单一制国家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一、法国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二、日本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第二节 联邦制国家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一、美国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二、德国有关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的经验 |
第三节 税收收益权宪法规制国际经验的启示 |
一、税收收益权的创设普遍源自宪法授权 |
二、税收收益权分配秩序普遍受宪法规制 |
三、税收收益权分配的调整亦受宪法规制 |
第五章 理顺税收收益权在依宪立法与行政执法间的关系 |
第一节 理顺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要求 |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入宪 |
二、明确税收收益权的立法权归属 |
三、税收收益权分配规则的法定 |
第二节 优化税收收益权依宪运行的立法路径探析 |
一、税收收益权入宪的建议 |
二、依宪制定《财政收支法》 |
三、规范宪法解释机制 |
第三节 对税收收益权的立法监督 |
一、明确合宪性审查的审查主体 |
二、厘清合宪性审查的对象范围 |
三、健全合宪性审查的程序机制 |
第四节 对税收收益权的执法监督 |
一、完善各级人大的预算监督制度 |
二、优化税收收入的绩效考核机制 |
三、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第六章 理顺税收收益权在央地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 |
第一节 调整税收收益权分配秩序的宪法基础 |
一、以两个积极性原则为前提 |
二、以财政平衡原则为基础 |
三、以税权谦抑原则为边界 |
第二节 厘清影响税收收益权分配调整的宪法规制因素 |
一、基础性因素的反思 |
二、决定性因素的反思 |
三、影响性因素的反思 |
第三节 优化税收收益权的分配调整 |
一、共享税税收收益权分配调整的宪法规制 |
二、适度谦抑中央的税收收益权 |
三、适度加强地方的税收收益权 |
四、优化省以下税收收益权的分配 |
第四节 协同优化税收返还的分配 |
一、税收返还的分配调节机制 |
二、税收返还的优化调整路径 |
第五节 完善税收收益权分配的争议解决机制 |
一、争议解决机制的程序正义 |
二、争议解决机制的程序优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 文献评述 |
三、研究目标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内容 |
六、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的内涵界定 |
(一) 新能源汽车的概念 |
(二)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概念 |
(三) 产业政策的概念 |
(四) 政策工具的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一) 政策工具理论 |
(二) 政府干预理论 |
(三) 产业政策理论 |
第二章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实施现状 |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发展历程 |
(一) 以科技研发为引领的政策制定阶段 |
(二) 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引领的政策制定阶段 |
(三) 以发挥市场作用和创新驱动为引领的政策制定阶段 |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工具运用分析 |
(一) 主要供给型政策工具 |
(二) 主要环境型政策工具 |
(三) 主要需求型政策工具 |
(四) 综合分析 |
三、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实施的积极影响 |
(一) 较大幅度提高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水平 |
(二) 优化资源配置弥补了市场失灵的不足 |
(三) 高质量建成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 |
(四) 一定程度缓解了化石能源消费需求 |
第三章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运用的实证分析——以北京市为例 |
一、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概况 |
二、访谈设计 |
(一) 访谈对象与访谈步骤 |
(二) 访谈内容 |
(三) 访谈信度与效度分析 |
三、访谈调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运用情况 |
(一) 产业政策运用的目的 |
(二) 产业政策运用的原则 |
(三) 产业政策运用的现状 |
(四) 产业政策运用的问题 |
(五) 产业政策运用的建议 |
第四章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 |
一、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运用政策工具不平衡、不充分 |
(二) 政策缺乏配套,协同作用有待提高 |
(三) 政策出台滞后,缺乏前瞻性 |
(四) 政策落实监管不到位,存在骗补现象 |
二、原因分析 |
(一) 以市场为核心的政策制定理念淡化 |
(二) 征求政策意见的方式良莠不齐 |
(三) 政策制定和更新滞后于市场变化 |
(四) 政策实施监管能力不足 |
第五章 进一步优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建议 |
一、合理运用政策工具,提高政策整体性及稳定性 |
二、持续增补优化区域配套政策,提高政策协同作用 |
三、以市场为核心制定政策,提高政策前瞻性 |
四、加强政策实施监管与反馈 |
结论及展望 |
一、结论 |
二、展望 |
附录A: 国家层面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政策 |
附录B: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政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8)非经常发生业务的会计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吸收投资的会计核算 |
二、原材料退出的会计核算 |
三、暂估材料不再付款的会计核算 |
四、代购货物手续费的会计核算 |
五、收取员工伙食费的会计核算 |
(9)外部监督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研究 ——基于企业异质性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理论 |
二、资源基础理论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四、高阶理论 |
第二节 制度背景 |
一、中国环境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
二、中国环境保护财税制度 |
三、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
四、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及其他相关制度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第一节 环境规制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的文献回顾 |
一、污染避难所假说 |
二、要素禀赋假说 |
三、波特假说 |
四、不同环境规制形式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研究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的文献回顾 |
一、消费者的影响 |
二、公众的影响 |
三、供应商的影响 |
四、竞争者的影响 |
第三节 组织内部因素对企业环保投资影响的文献回顾 |
一、高管的影响 |
二、环境管理系统的影响 |
三、组织内部其他因素的影响 |
第四节 文献述评 |
一、研究领域不断拓展 |
二、研究重点发生转变 |
三、研究方法不断丰富 |
第三章 概念界定与发展特征分析 |
第一节 企业环保投资的概念、结构与分类 |
一、企业环保投资的概念及结构 |
二、企业环保投资的分类 |
第二节 企业环保投资的分类与分布特征分析 |
一、分类特征分析 |
二、分布特征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监管、CEO两职合一与企业环保投资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政府监管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 |
二、CEO两职合一的调节作用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回归分析 |
四、进一步分析 |
五、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众参与、产权性质与企业环保投资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一、公众参与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 |
二、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回归分析 |
四、进一步分析 |
五、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公众关注度、绿色形象与企业环保投资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一、公众关注度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 |
二、绿色形象的调节作用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回归分析 |
四、进一步分析 |
五、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总结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一、主要结论 |
二、主要贡献 |
三、研究局限性与未来展望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政府应积极推动环境规制制定和执行工作 |
二、政府应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 |
三、公众应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感和参与水平 |
四、企业应重视环境保护战略和内部治理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致谢 |
(10)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作用机制及效应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新能源汽车政策和产业现况 |
1.1.2 新能源汽车政策评估的必要性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产业政策的学术讨论 |
2.1.1 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博弈 |
2.1.2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争论 |
2.2 产业政策作用机制研究进展 |
2.2.1 产业政策作用机制的一般性分析框架 |
2.2.2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研究 |
2.3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研究进展 |
2.3.1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分类研究 |
2.3.2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标准研究 |
2.3.3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指标研究 |
2.4 研究评述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产业经济学的新兴产业政策理论探讨 |
3.1 产业政策存在的必要性 |
3.2 产业政策制定的基础理论 |
3.2.1 外部性理论 |
3.2.2 公共产品理论 |
3.2.3 转移支付理论 |
3.2.4 财政支出理论 |
3.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3.3 产业政策理论在新兴产业中的理论实践 |
3.4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4.1 政府与市场的诉求及冲突 |
3.4.2 政府与市场融合的“度” |
3.5 产业政策制定与优化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和政策体系分析 |
4.1 国外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体系及发展现状 |
4.1.1 美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体系及发展现状 |
4.1.2 德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体系及发展现状 |
4.1.3 日本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体系及发展现状 |
4.2 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体系及产业发展现状 |
4.2.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演进阶段分析 |
4.2.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
4.3 中外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分析及启示 |
4.3.1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分类 |
4.3.2 各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对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分析 |
5.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分析 |
5.1.1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的分析框架 |
5.1.2 研发支持类政策作用机制分析 |
5.1.3 生产规范类政策作用机制分析 |
5.1.4 购买激励类政策作用机制分析 |
5.1.5 使用促进类政策作用机制分析 |
5.1.6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耦合作用机制分析 |
5.2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作用机制的存在性检验 |
5.2.1 作用机制存在性检验意义 |
5.2.2 存在性检验的数据情况及方法选择 |
5.2.3 作用机制存在性检验及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框架设计 |
6.1 总体评估框架设计 |
6.1.1 评估框架设计 |
6.1.2 指标选取原则 |
6.2 政策目标达成度评估方法 |
6.2.1 评估方法选择 |
6.2.2 评估指标设计 |
6.3 政策效果评估方法 |
6.3.1 评估方法选择 |
6.3.2 评估指标设计 |
6.4 政策效率评估方法 |
6.4.1 评估方法选择 |
6.4.2 评估体系设计 |
6.5 政策影响评估方法 |
6.5.1 评估方法选择 |
6.5.2 评估指标选取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估实证研究 |
7.1 政策目标达成度评估 |
7.1.1 评估数据获取 |
7.1.2 评估结果输出 |
7.1.3 目标达成度评估结果分析 |
7.2 政策效果评估 |
7.2.1 评估数据获取 |
7.2.2 评估结果输出 |
7.2.3 效果评估结果分析 |
7.3 政策效率评估 |
7.3.1 评估城市选择 |
7.3.2 评估数据获取 |
7.3.3 评估结果输出 |
7.3.4 政策效率结果分析 |
7.4 政策影响评估 |
7.4.1 评估数据获取 |
7.4.2 评估结果输出 |
7.4.3 影响评估结果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改进建议 |
8.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评价 |
8.1.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作用 |
8.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综合评价 |
8.2 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建议 |
8.2.1 产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
8.2.2 完善产业政策的几点建议 |
8.3 对政策干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启示和借鉴 |
8.3.1 产业政策的存在是必要的 |
8.3.2 根据产业发展阶段制定产业政策 |
8.3.3 根据政策制定环节采取不同做法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财政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J].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30)
- [2]案例解析商业活动积分返劵的财税处理[J]. 周星. 税收征纳, 2021(05)
- [3]考虑供需两侧政策的电动汽车市场接受度模型及应用研究[D]. 高敬宇. 安徽工程大学, 2020(05)
- [4]异质性市场结构下政策创新效应差异研究 ——基于新能源汽车与风电产业的比较[D]. 胡潇月.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5]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D]. 刘珊. 湘潭大学, 2020(10)
- [6]论税收收益权的宪法规制[D]. 蚁佳纯.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7]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研究[D]. 张虎.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8]非经常发生业务的会计处理[J]. 邢婧. 税收征纳, 2019(03)
- [9]外部监督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研究 ——基于企业异质性视角[D]. 杨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10]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作用机制及效应评估研究[D]. 陈春梅. 北京理工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