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证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2021公证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问:公证体制改制后面临的问题
  1. 答:法律分析:1、妥善解决改制后公证处樱敏的缺员问题。
    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整合国有资产资源。
    3、改制后的公证处,实渣弊行全员聘任制。
    4、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公证工作改革
    5、公证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事脊梁枝业单位工资标准,并享受相应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问:公证处怎么改革
  1. 答:从行政性质向事业方向改革,将来可能向合作制方向改革,最后还有可能向合伙制改革,不过可能性比较小。
    行政体制的公证处目前大约占公证处的40%,大部分为事业体制的公证处了。行政体制的公证处改为事业的最大的障碍是司肢陵法局,因为公证处有公证费收入,改为事业性质后,司法大搜局使用公证费就困难了,因为事业体制后,大部分会自收自支。
    事业公证处改为合作制公证处的还很少,因为合作制公证体制还不成熟,主要的原因是公证处行使的是历仿戚国家公权力,合作制后公证处可能会为利益所驱使,丧失了公证的社会公益性的本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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