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不作为及其法律责任

图书馆的不作为及其法律责任

一、图书馆不作为及其法律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姚震[1](2021)在《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至今,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链,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主体通过分工协作、价值传导、信息传播、利益分配等方式紧密合作,贯穿网络直播活动的全流程,建立了稳定的行业生态系统。在这一生态系统中,网络直播平台处于中心环节,发挥着主导作用。网络直播环境下着作权的保护,除了对网络直播行为的着作权法规制、网络直播内容的着作权法认定等课题进行研究外,还应对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进行研究,合理确定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责任的认定规则。本文通过对网络直播及网络直播平台内在规律的考察,结合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现行规范渊源美国模式及本土规范基础中国模式的理论分析,探讨中国模式下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运行现状、困境及成因,最终从安全保障义务的新视野提出重塑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对策建议。具体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对网络直播和网络直播平台规律性问题的研究。主要分析了网络直播的定义和类型,网络直播兴起的历程及目前的发展态势,梳理了网络直播行业的运营模式和基本特征,回顾了网络直播中着作权侵权行为的类型、法律规制与热点问题。网络直播平台是基于网络,为直播参与主体开展各类直播活动提供软硬件服务和虚拟场所的经营者。本章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经营模式,围绕网络直播平台与直播公会、主播的关系模式、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生产模式、网络直播平台的收入分成模式进行分析,并对网络直播平台在着作权法上的法律性质进行探讨。第二章主要对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现行规范渊源美国模式进行深入研究。首先分析了美国模式的理论基础,即传统着作权法“直接侵权-间接侵权”二分法理论及网络着作权间接侵权理论。接着分析了美国模式形成的国际国内背景。本章重点对美国模式的规则体系、主要内容和制度机理进行研究。美国模式的制度机理包括“避风港”规则、“通知-删除”规则、免责排除规则和特别义务条款等具体规则的制度结构、内在逻辑和相互作用。本章还从案例视角对美国模式下网络直播平台版权侵权的司法实践情况进行探究。第三章是对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本土规范基础中国模式的具体研究。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缺乏独立性,内嵌并依附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制度一般规则。本章梳理了中国模式形成前的早期立法情况、对美国模式的移植借鉴及其形成和发展的脉络。并对中国模式的特征、理论建构和规则体系进行剖析,这主要包括:主体范围和权利客体的扩大、形式上与传统民法理论相兼容、过错认定规则的发展和必要措施理论。本章还就近年来随着网络服务业态不断创新而产生的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典型案件对中国模式的影响进行探讨。第四章主要针对中国模式下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运行现状、困境及成因进行研究。本章首先分析了中国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运行中法律适用规则和责任认定规则的应然逻辑,并通过具体案例印证了这一逻辑,同时总结了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司法实践未解决的问题以及网络直播平台的特征和商业模式,归纳出中国模式下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面临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区分困境、过错认定规则困境、“通知-必要措施”规则失灵等主要困境。探究这些困境产生的成因:一方面,中国模式脱胎于美国模式,而美国模式从制度基因上就存在诸多局限性,如成立条件方面的先天局限性、“通知-删除”规则须有实施的可能性、过度减轻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等。另一方面,中国模式有着其自身建构局限性。其中,中国模式对免责条件的僵化改造是根本成因,“通知-必要措施”规则的滥用是直接成因,而替代责任的缺位则是消极成因。两方面原因相互作用共同造成了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实践困局。第五章对重塑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提出对策建议。首先对中国模式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进行反思,总结了学术界关于改造中国模式的路径探索,指出放弃美国模式制度样板是广泛共识。接着探究了传统民法中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提出将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制度纳入安全保障义务制度,并分析了其法理上的正当性、行为类型上的一致性和比较法上的经验,指出在制度接入时应同步对现行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责任承担方式进行改造和引入替代责任。本章重点对安全保障义务视野下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构建进行了规划:一是指出其义务来源;二是对其制度内核——注意义务的内容和范围进行分析,这包括对现有制度资源的合理取舍,依靠内容过滤技术履行主动审查义务,加强同权利人在共建版权库、建设在线授权系统和利用最新科技成果方面的合作,以及加强事后管理并将其与日常监管融为一体;三是对新视野下网络直播平台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第三人介入下的连带责任和替代责任的具体条件进行研究和设计。

张宇彤[2](2021)在《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刑事责任研究》文中指出

张怡[3](2021)在《全民阅读地方立法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邬媛媛[4](2021)在《四子王旗政府在草原生态文化建设中的职能研究》文中提出

蒋凌[5](2021)在《校园欺凌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昝亚楠[6](2021)在《政府购买服务背景下公租房运营管理风险研究》文中认为

徐梦娟[7](2021)在《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文中研究表明

杨盼琳[8](2021)在《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西安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廖业婵[9](2021)在《大学生伤害事故的校方侵权责任研究》文中提出

朝木日力格[10](2021)在《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共数字图书馆在数字化建设中不论是在信息资源的占有还是在公益性地位以及国家信息战略的支持上都是有优势的,并且在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凭借其优势成为这一股数字化浪潮的佼佼者。公共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需要对作品进行数字化导致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不谨慎侵犯到作者的相关权利,因而成为着作权人发难的对象。公共数字图书馆一方面需要运行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应对着作权的权利挤压,所以需要着作权限制制度进行缓和,平衡各方利益。但是现有着作权限制制度在数字环境下已经无法满足公共数字图书馆的需求。在现行《着作权法》背景下,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呈现出举步难行的困境。《着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但是没有突破性的改动,不足以解决数字环境下的侵权问题。基于以上原因的考虑,本文旨在解决数字环境下,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中的着作权限制制度问题。在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限制制度不适用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运行主要体现在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在立法上,由于立法的完善与数字技术的发展无法达成同步导致现有的着作权限制制度在数字环境下发挥不出其制度本身的优势。在司法上,由于着作权限制制度的滞后性,有关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纠纷问题也是接连不断的出现。解决这一问题时首先要厘清着作权限制制度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其实是互相依赖、促进与协调的关系,由此证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运行中需要着作权限制制度的规范。但是数字环境下现有的着作权限制制度的滞后性导致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有了一定的阻碍,所以最后对如何完善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提出建议,目的是为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使其避免不必要的侵权风险。

二、图书馆不作为及其法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图书馆不作为及其法律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常用缩略语
引言
第一章 网络直播与网络直播平台概论
    第一节 网络直播
        一、网络直播的定义和类型
        二、网络直播的兴起和发展态势
        三、网络直播的运营模式和基本特征
        四、网络直播中的着作权侵权行为
    第二节 网络直播平台
        一、网络直播平台概述
        二、网络直播平台的经营模式
    第三节 网络直播平台在着作权法上的法律性质
        一、网络着作权领域的法律主体概述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和类型
        三、网络直播平台的法律性质探讨
    本章小结
第二章 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现行规范渊源——美国模式
    第一节 美国模式的理论基础
        一、着作权直接侵权理论
        二、着作权间接侵权理论
        三、网络着作权间接侵权理论
    第二节 美国模式的形成背景
        一、国际背景
        二、国内背景
    第三节 美国模式的制度载体
        一、DMCA的规则体系和主要内容
        二、美国模式的制度机理
        三、美国模式下网络直播平台版权侵权的司法实践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本土规范基础——中国模式
    第一节 立法上的移植和发展
        一、早期立法
        二、《信网权条例》对美国模式的借鉴
        三、中国模式的形成
        四、中国模式的发展
    第二节 中国模式的理论建构和规则体系
        一、主体范围和权利客体的扩大
        二、形式上与传统民法理论相兼容
        三、过错认定规则的发展
        四、必要措施理论
    第三节 新型案例对中国模式的影响
        一、“阿里云”案
        二、“阿鲁克”案
        三、“微信小程序”案
        四、影响综述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运行现状、困境及成因
    第一节 中国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运行的应然逻辑
        一、法律适用规则
        二、侵权责任认定规则
    第二节 中国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司法实践
        一、“爱奇艺诉YYHD”案和“爱奇艺诉虎牙”案
        二、“新浪诉虎牙”案
        三、司法实践综述
    第三节 中国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困境
        一、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区分困境
        二、过错认定规则的困境
        三、“通知-必要措施”规则的失灵
    第四节 成因之一——美国模式的制度基因局限性
        一、成立条件方面的局限性
        二、“通知-删除”规则须有实施的可能性
        三、过度减轻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第五节 成因之二——中国模式的自身建构局限性
        一、根本成因:对免责条件的僵化改造
        二、直接成因:“通知-必要措施”规则的滥用
        三、消极成因:替代责任的缺位
    本章小结
第五章 重塑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 中国模式之反思
        一、对中国模式的总体评价
        二、改造中国模式的路径探索
        三、放弃美国模式制度样板
    第二节 新视野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制度
        一、安全保障义务基础理论
        二、将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制度纳入安全保障义务制度
    第三节 安全保障义务下的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
        一、义务来源
        二、注意义务的内容
        三、责任承担方式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10)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我国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中的着作权问题
    (一)我国有关公共数字图书馆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司法实务中公共数字图书馆所面临的问题
二、着作权限制制度对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过程中的影响
    (一)公共数字图书馆与着作权限制制度的关系
        1.历史渊源与发展
        2.公共数字图书馆与着作权限制制度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着作权限制制度在公共数字图书馆运行中适用的重要性
        1.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限制制度是利益平衡的体现
        2.数字环境下着作权限制制度促进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良性发展
三、我国公共数字图书馆适用着作权限制制度存在的困境
    (一)现行着作权限制制度不适用于公共数字图书馆的运行
    (二)在我国着作权法中合理使用情形的规定缺陷
    (三)在数字环境下法定许可制度的缺失
    (四)技术措施阻碍公共数字图书馆的发展
    (五)利益平衡呈现出失衡状态
四、国外立法经验分析与借鉴
    (一)美国的立法经验
    (二)德国的立法经验
    (三)俄罗斯的立法经验
    (四)澳大利亚的立法经验
    (五)国外立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五、完善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的建议
    (一)合理使用制度应当采取综合主义立法模式
    (二)扩大公共数字图书馆作品合理使用的范围
        1.扩大公共数字图书馆可数字化复制的范围
        2.扩大公共数字图书馆数字化复制的目的
    (三)在法定许可制度中创设公共数字图书馆的特殊规定
    (四)建立数字文献资源统一授权使用模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四、图书馆不作为及其法律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直播平台着作权侵权制度研究[D]. 姚震. 中国政法大学, 2021
  • [2]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的刑事责任研究[D]. 张宇彤. 辽宁大学, 2021
  • [3]全民阅读地方立法保障研究[D]. 张怡. 西北师范大学, 2021
  • [4]四子王旗政府在草原生态文化建设中的职能研究[D]. 邬媛媛.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
  • [5]校园欺凌法律规制研究[D]. 蒋凌. 江南大学, 2021
  • [6]政府购买服务背景下公租房运营管理风险研究[D]. 昝亚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
  • [7]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冲突与平衡[D]. 徐梦娟.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8]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西安市为例[D]. 杨盼琳. 西北大学, 2021
  • [9]大学生伤害事故的校方侵权责任研究[D]. 廖业婵. 湖南工业大学, 2021
  • [10]公共数字图书馆着作权限制制度研究[D]. 朝木日力格. 内蒙古大学,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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