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务会计──二十一世纪会计的新领域(论文文献综述)
张苏彤[1](2019)在《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回顾、应用实践及未来展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文章从法务会计的最初出现、法务会计相关学术文献的发表情况、法务会计学术交流、国际"四大"及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务会计服务以及"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在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应用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深入剖析了法务会计在我国得以出现与发展的法律环境因素,最后对我国法务会计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文章认为我国要充分借鉴学习国外诉讼制度的有益经验与先进理念,以助力我国的法治建设。
张昊[2](2019)在《法务会计在经济犯罪案件研究 ——以“金赛银”案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案件也日渐增多,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愈发高明,呈现出专业化和隐蔽化的特点,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各种手段对涉案财务进行转移、粉饰,为其经济犯罪的实行披上合法的外衣,使得案件的侦破陷入困境,所以对涉案财务资料、资金流向进行科学的调查取证,对于整个案件的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如何借助法务会计合法高效的识别、调查、鉴定是承办案件的关键环节,对打击经济犯罪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文以“金赛银”案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实地调查等方法,以经济犯罪案件中法务会计的实践应用为研究内容。在全面梳理经济犯罪及法务会计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创立本文的研究视角,即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等三个阶段还原“金赛银”案件中法务会计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并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与反思,总结出从“金赛银”案件看我国法务会计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侦查部门主动介入性不高,立案率低、侦办周期过长,资料收据不全、证据获取等方面。并进一步归纳形成上述问题的四个方面的原因:法务会计研究的理论缺陷,法律法规规定的滞后性,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滞后,缺乏专业的组织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本文认为从加大相关理论的研究力度,完善法务会计制度建设,加强法务会计职业素养,建立法务会计组织四个方面阐述了对策建议,理论联系实践,以案说理,对规范和改善法务会计的应用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李裕琢,曹燕红[3](2019)在《法务会计的职业定位与能力规格浅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知识解决经济纠纷中涉及财务事项的相关法律问题的一种专业活动,同时,也是以会计学、法学为主体,以审计学、证据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为支撑的一门交叉学科。法务会计的业务范围可分为调查、评估类,管理、咨询类及诉讼支持类等几方面。这一职业定位对法务会计人员的能力规格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在专业技能方面,应具备财务、法律、调查技术、计算机等相关知识;而在职业道德方面,则包括守规、自律、严谨、保密、独立等要求。
李端林[4](2018)在《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控制中相关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企业管理者更加注重企业管理的科学合理性。部分企业设置法务会计岗位,通过企业法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由于市场化竞争的加剧,导致企业在财务压力和经营风险的控制上存在舞弊的现象,要及时根据这些问题进行积极探讨与分析,不断提升企业对于舞弊的处理,有效的防止企业出现财务舞弊的行为。本文将对法务会计在财务控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当前企业经营中的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
史倩倩[5](2017)在《法务会计服务在我国经济纠纷中的应用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带领下,市场经济稳步提升,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日趋复杂化,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且愈演愈烈,单一的会计或律师行业已无法满足和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于是,一种以适应和解决复杂多变的经济纠纷案件的新型行业诞生了——法务会计。简单来说,法务会计并非纯粹的会计学,是汇聚了多种不同学问跨多个领域的交叉边缘学科,包括会计学、法律学、审计学、侦查学、证据学、心理学等众多领域,是为解决复杂的经济纠纷或经济舞弊而产生的,它为经济纠纷提供专业的财务会计审查,并出具专业的法务会计调解报告。纵观我国各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研究与探析,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老生常谈的对法务会计的理论结构和人才建设进行研究,亦或是对法务会计在司法诉讼领域的运用探究,而很少有关于在社会经济纠纷领域中引入法务会计的深入剖析,这就给我国在经济纠纷领域中的广泛应用造成了不小的障碍。所以,深层次的探究如何更好的运用法务会计,做好法务会计的推广运用的基础理论准备尤为重要。本文主要研究何如高效的将法务会计应用于实际经济纠纷中进行调解。鉴于目前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应用与发展只是初级阶段,人们也常常将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混为一谈,所以特别说明,本文是主要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将法务会计作为其提供的服务,来调解经济纠纷。本文从多方面开展此次研究课题,通过规范性的探讨,参照国际成熟的法务会计理论支持,依照国内经济法律等基本国情以及典型案例等进行深入剖析,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法,针对法务会计在我国的推广与运行提出可行性意见参考,目的是使我国能够更加成熟的运用法务会计这一领域。本文分为六个章节,以下是各部分框架:第一章为绪论,介绍此次研讨的背景、意义、文献综述及创作思路;第二章为基础层面的介绍,在于了解法务会计的内容体系和经济纠纷的内容体系,包括介绍传统意义上的法务会计、剖析国际准则条例,分析推广法务会计的意义及作用,掌握经济纠纷的概念,并且从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来说明法务会计在解决经济纠纷中的重要性,使我们能够更准确的认识法务会计;第三章通过对我国经济纠纷现状的分析,同时结合对法务会计的具体应用领域和方法的分析,得出法务会计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第四章引用国内具体案例具体分析,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经验并为法务会计在我国的运用起到启示作用;第五章通过对上述内容的总结分析,得出法务会计在我国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据此提出改进建议;第六章为总结全文。
柯泰东[6](2016)在《论合理构建中国法务会计制度》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司法会计在一定程度上已然难以满足当今各个会计主体的需要,法务会计行业应运而生。然而由于缺乏合理制度的管理,我国的法务会计工作至今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法务会计的定义入手,分析我国法务会计工作现状,最后从准入制度、报告制度、作证程序制度和收费制度四个方面,着重阐述如何构建合理的法务会计制度。
刘敏[7](2015)在《法务会计的理念与制度探讨》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风险,也给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近年来由于人为因素和其他主客观因素使得企业舞弊问题日益突出,资本市场中会计法律责任问题也日渐频繁,所以法务会计这一科学逐渐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关注,成为了相关工作人员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所以对法务会计的理念和制度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李冰[8](2015)在《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文中提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法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地,应担当起市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职责。本文在分析我国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高职法务会计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人才培养的目标、内容、方法、师资等方面探究了适应我国特色的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周丽萍[9](2015)在《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安然等一系列财务丑闻的曝出,使美国经济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外部审计与公司间相互包庇的行为让公众对审计的信任降到冰点,是法务会计人员的出现让公众看到了希望。正因为此,法务会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发展。我国作为世界第3大经济体,中国发展模式的迅速崛起使我国经济社会形成了一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的有机体。发展与挑战并存,伴随其中的是经济领域出现以前所没有的新问题、新案件,且案件在审理中也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对财会法律事实的认定。但当事人或者法官由于缺乏专业的财务会计知识,在财会法律事实的认定和损害赔偿额的确认中往往陷入僵局。而法务会计人员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且市场经济对法务会计诉讼支持的需求也日愈强烈。在毕玉平股东资格确认案中,注册会计师陈昌林参与诉讼并对案件事实发表意见,其行为该如何界定是本文关注的焦点。由此带来的思考是实务中怎样确认是否具有法务会计执业资格;法务会计人员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法务会计人员又是怎样以诉讼支持的方式在民商事案件中发挥作用;以及这其中存在什么问题。了解何为法务会计,何为诉讼支持,对以上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法务会计本身具有极强的综合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出不同的内涵。本文则将法务会计定位为法务会计人员依据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处理财务事实认定等问题,并为诉讼或非诉程序提供支持的一项综合性活动。而诉讼支持则是法务会计人员协助当事人或法官解决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专业问题,并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并且对于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也从证据的角度与诉讼的角度分别阐述其理论基础。除此之外,在分析民商事案件存在的特点及问题的基础上,对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的必要性从有助于对财会事实的认定、有助于损害赔偿额的确认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并且对于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发挥的作用,按诉讼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阐述。由于法务会计进入我国时间较晚,尚未建立法务会计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体系,所以在实务中法务会计人员的执业资格难以认定。又由于我国没有专家证人制度,而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又有别于一般证人,这使得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的主体地位模糊。并且对于法务会计人员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也未明确。对此,为使法务会计有更好地发展,首先应设立法务会计委员会负责执业资格认定等工作。对于法务会计执业资格的申请条件、资格考核的举行等做系统性规定。其次,确立法务会计人员的专家证人身份,从法律上明确其主体地位及其出具报告的证据形式。同时赋予其质证权,并要求其必须出庭作证。再次明晰法务会计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董仁周[10](2014)在《法务会计功能重构与治理效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多年来国内民生难题凸显,侵占损害民生财产日趋严重,迫切需要集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结构的法务会计解决民生财产侵占。属于英美法系的法务会计20世纪90年代末引入中国,至2014年9月30日共发表780篇以“法务会计”为题的论文,其中:博士论文3篇,基本限于介绍国外法务会计,没有跳出其调查舞弊、损失计量、专家证人、诉讼支持的程序功能界定,没有结合国内本土资源建构法务会计程序与实体功能,法务会计未职业化,难以充分发挥其解决民生财产侵占的独特功能。因此,研究法务会计功能重构与治理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遵循法务会计本土化与职业化主线,采用实证与规范研究、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方法,按照提出功能重构命题→总结重构理论依据→探索法务会计本质→重构法务会计功能→实证分析法务会计功能治理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效果→实证探究法务会计功能提升民生福利水平效果→建立法务会计功能保障机制的基本路径,致力于解决法务会计功能本土化与治理效果的现实问题。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基于民生视角重构了法务会计本质理论。基于社会、专业、职业和产权等民生视角探索法务会计产生原因,重构法务会计概念、特征、对象与内容,将法务会计界定为特定主体运用法律、会计、审计、评估等工具处理和解决不同主体财产的被非法侵占、受损害赔偿、保值增值问题的社会专业活动,既非会计学也非法学,属于新兴复合学科,对象为不同主体财产,目的是维护不同主体财产安全,最后将法务会计本质界定为维护主体财产契约静态与交易安全,强化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保值增值的社会产权秩序,建构了法务会计目标。(2)基于保护民生需要重构了法务会计程序与实体功能。结合法务会计本质,不拘泥于国内外法务会计程序功能界定,建构了保护民生财产利益的法务会计公平程序、治理市场、衡平社会、防控腐败功能,公平程序功能除包括调查舞弊、专家证人、计量损失、诉讼支持程序功能外,还具有协助侦查、评估诉讼、预测仲裁、保全证据、公益诉讼功能,其他三大功能为法务会计实体功能:治理市场功能有治理会计假账、控制决策损失、追索流失资产、创新公司治理功能,衡平社会功能包括缩小贫富差距、防范拆迁冲突、缓和劳资矛盾、监督执法舞弊功能,防控腐败功能有治理商业贿赂、控制贪污挪用、预防职务侵占、监控官员财产功能,设计了各种功能效果评估指标,四大功能模块构成法务会计功能统一体,在理论上探索了法务会计功能的演变机理与外延,从实证上分析了重构法务会计功能的动力与阻力因素,提出了会计假账净收益防控机制、商业贿赂博弈治理模型、官员财产净值监控法,治理会计假账和官员贪腐的出路在于建构会计假账和官员贪腐净收益为负、侵占财产动力为零的机制。(3)基于微观视角建构了法务会计功能治理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效果实证模型,考察了法务会计治理质量与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的关联性。选取2006—2013年期间总样本486家违规A股上市公司,构造法务会计治理指数、违规发生概率等变量,首次提出法务会计治理指数量化上市公司法务会计治理质量。法务会计治理指数是上市公司所处政治、市场与法律环境等五个方面的32个指标通过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的综合指数。通过构建三个模型、检验三个假设、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法务会计治理质量的指标权重,通过变量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发现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发生概率、发生频率、严重程度与法务会计治理指数负相关。利用二元logistic回归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发现法务会计治理质量负向调节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法务会计治理质量越低的企业越容易发生违规违法行为,且发生频率越高、程度越严重。(4)基于宏观视角建构了法务会计指数与民生福利水平相关性实证模型,考察了法务会计程序与实体功能提升民生福利水平的效果。一是通过选取2012年国内东、中、西部6个省份30个城市的22个民生福利指标数据,采用因子分析法计算30个样本城市的民生福利指数。二是采用法务会计指数衡量一个地区的法务会计发展水平,设计由公平程序、治理市场、衡平社会、防控腐败四个功能模块14个指标构成的法务会计指数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了30个样本城市的法务会计指数。三是运用SPSS17.0软件分析得出30个样本城市的民生福利指数与法务会计指数的相关性较高,模型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法务会计指数系数2.397,显着性水平1%,表明法务会计水平与民生福利指数显着正相关,法务会计程序与实体功能能够提升民生福利水平,通过对民生福利指数与法务会计指数独立T检验,表明法务会计发展质量对民生福利水平具有较强的相关性。(5)基于充分实现法务会计程序与实体功能建构了法务会计功能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法务会计主体秩序。建构法务会计司法主体、执法主体、单位主体、中介主体,分别在不同的区域和边界履行职责,实现主体财产的安全、保值、增值使命。二是建构法务会计职业机制。建立法务会计职业的权利义务、职业准入、执业独立、信息保密、利益保障、风险控制和职业担保机制,建构法务会计本土化职业结构,充分实现法务会计功能和使命。三是制定法务会计责任制度。建构法务会计伦理责任为基础、法务会计民事责任为主导、法务会计刑事责任为重心、法务会计行政责任为补充的法务会计责任制度,推动法务会计职业可持续发展。
二、法务会计──二十一世纪会计的新领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务会计──二十一世纪会计的新领域(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回顾、应用实践及未来展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回顾及应用实践 |
(一)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回顾 |
1. 我国最早出现的法务会计文献。 |
2. 法务会计相关学术文献的发表情况。 |
3. 法务会计与司法会计学术专着出版情况。 |
(二)我国法务会计的应用实践 |
1. 国际“四大”及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法务会计的应用实践。 |
2.“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在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应用——来自北大法宝案例库的数据。 |
二、我国法务会计得以出现与发展的法律环境因素分析 |
(一)诉讼制度的变革为法务会计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
(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
(三)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立助推了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
(四)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进一步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
三、对我国法务会计未来发展的展望 |
(2)法务会计在经济犯罪案件研究 ——以“金赛银”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3.4 创新点 |
1.4 文献综述 |
1.4.1 法务会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应用现状 |
1.4.2 法务会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应用方法 |
1.4.3 法务会计案件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应用程序 |
1.4.4 法务会计案件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应用对策 |
1.4.5 总结与评述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经济犯罪相关理论 |
2.1.1 经济犯罪的概念 |
2.1.2 经济犯罪的新形势 |
2.1.3 经济犯罪中会计资料的特点 |
2.2 法务会计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法务会计概念界定及作用 |
2.2.2 法务会计服务对象及业务范围 |
2.2.3 法务会计采用的技术方法 |
2.2.4 法务会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应用程序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务会计在“金赛银”案例中具体应用 |
3.1 案情简介 |
3.1.1 深圳金赛银的案发过程 |
3.1.2 涉案企业的基本情况 |
3.1.3 主要经济业务往来情况 |
3.2 法务会计在“金赛银”案件中的具体应用 |
3.2.1 侦查阶段 |
3.2.2 起诉阶段 |
3.2.3 审判阶段 |
3.3 本案例中应用法务会计的总结与启示 |
3.3.1 案例总结 |
3.3.2 案例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务会计在“金赛银”案件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从“金赛银”案件看我国法务会计需要解决的问题 |
4.1.1 侦查部门主动介入性不强且案件侦办严重滞后性 |
4.1.2 立案率低及侦办周期长 |
4.1.3 工作范围有限及存在认识误区 |
4.1.4 法务会计人才匮乏及材料收集不全面 |
4.1.5 过度借鉴审计方法及越权采用刑侦方法 |
4.2 法务会计应用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存在缺陷 |
4.2.2 法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定滞后 |
4.2.3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滞后 |
4.2.4 法务会计缺乏专业的组织机构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务会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应用对策及建议 |
5.1 加大法务会计理论的研究力度 |
5.2 完善法务会计的制度建设 |
5.2.1 建立多层次的法务会计鉴定管理体质 |
5.2.2 完善专家证人制度 |
5.2.3 证据调查认定准则 |
5.3 加强法务会计人员职业素养 |
5.3.1 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 |
5.3.2 高校承担法务会计培养责任 |
5.4 建立法务会计组织 |
5.4.1 建立独立的法务会计机构 |
5.4.2 建立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法律机构 |
第六章 结论及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详细摘要 |
(3)法务会计的职业定位与能力规格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专业技能方面 |
(二)职业道德方面 |
(5)法务会计服务在我国经济纠纷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
二、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经济纠纷内容体系 |
一、经济纠纷概念 |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第二节 法务会计内容体系 |
一、法务会计概念 |
二、法务会计准则研究 |
三、法务会计解决经济纠纷的程序 |
第三章 法务会计服务的应用 |
第一节 国际法务会计的应用及对我国的影响 |
一、国际法务会计的应用领域及影响 |
二、国际法务会计服务案例及影响 |
第二节 我国经济纠纷现状 |
一、经济纠纷数量分析 |
二、经济纠纷结构分析 |
第三节 法务会计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有效途径 |
一、社会经济环境角度 |
二、法制建设角度 |
三、经济监督角度 |
第四章 法务会计服务解决我国经济纠纷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案例简介 |
第二节 本案例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有争议的租赁面积 |
二、不同时期的租赁价格 |
三、代缴电费计算方法 |
第三节 应用法务会计服务解决本案例中的问题 |
一、调查问题 |
二、损失计量 |
三、制作调解报告 |
第四节 本案例中应用法务会计的问题与启示 |
第五章 我国经济纠纷中应用法务会计的不足和改进建议 |
第一节 我国经济纠纷中应用法务会计的不足 |
第二节 我国经济纠纷中应用法务会计的改进建议 |
第六章 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致谢 |
本人在读研期间的研究成果 |
(6)论合理构建中国法务会计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务会计概述 |
(一)法务会计的定义 |
(二)法务会计的基本职能 |
二、我国法务会计行业现状 |
(一)缺乏针对法务会计行业的制度和规范的约束 |
(二)相关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
三、构建法务会计规范建议 |
(一)准入制度 |
(二)报告制度 |
(三)作证程序制度 |
(四)收费制度 |
(7)法务会计的理念与制度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务会计的理念 |
(一) 法务会计的内涵 |
(二) 法务会计的研究对象 |
(三) 法务会计的特点 |
(四) 我国实施法务会计的迫切性 |
二、法务会计与其他会计、审计的关系 |
(一) 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
(二) 法务会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区别 |
(三) 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区别 |
三、现阶段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现状 |
(一) 法务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
(二) 法务会计组织机构亟待完善 |
(三) 缺乏建立健全的法务会计制度体系 |
四、我国强化法务会计建设的必要性 |
五、应对现阶段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
(一) 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 |
(二) 完善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体系 |
(三) 建立健全法务会计组织机构 |
(四) 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 |
六、结束语 |
(8)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发展现状 |
1.1 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学科属性不能准确定位 |
1.2 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模糊 |
1.3 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科学性 |
1.4 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缺乏一定的师资力量 |
2 我国高职院校法务会计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分析 |
2.1 高质量的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服务社会的需要 |
2.1.1 从国家层面来讲, 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政府加强监管的需要 |
2.1.2 从企事业单位层面来讲, 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组织维护权益的需要 |
2.1.3 从法律事务所层面来讲, 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律师服务的需要 |
2.1.4 从会计事务所层面来讲, 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履行会计师职责的需要 |
2.1.5 从个人层面来讲, 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投资者权益保障的需要 |
2.2 高质量的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
3 适合我国特色的高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探究 |
3.1 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
3.2 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内容的明确 |
3.2.1 构建科学的学科课程体系, 培养适应型的法务会计人才 |
3.2.2 加强职业素养教育, 培养高素质的综合能力型人才 |
3.3 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法的拓展 |
3.4 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师资的加强 |
3.4.1 加强校内专业教师个人双师素质培养, 建设校内“双师型”师资队伍 |
3.4.2 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整个团队“双师型”建设 |
4 结语 |
(9)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研究缘起:案件引发的思考 |
(一)案情简介 |
(二)争议焦点 |
(三)问题的提出 |
二、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概述 |
(一)法务会计人员的内涵 |
(二)诉讼支持的界定 |
(三)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的理论基础 |
三、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的必要性 |
(一)有利于对财务事实的认定 |
(二)有利于对损害赔偿的确认 |
四、法务会计人员在诉讼支持各阶段发挥的作用 |
(一)诉前阶段 |
(二)审前准备阶段 |
(三)审理阶段 |
(四)审判后阶段 |
五、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 |
(一)执业资格难以认定 |
(二)参与诉讼的主体地位模糊 |
(三)执业准则缺失 |
(四)法律责任不明 |
六、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的完善 |
(一)建立法务会计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体系 |
(二)确立法务会计人员的专家证人身份 |
(三)制定法务会计人员执业准则 |
(四)强化法务会计人员民事责任的承担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法务会计功能重构与治理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Extended Abstract |
目录 |
Contents |
图清单 |
表清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依据 |
1.2 国内外法务会计功能文献综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法务会计功能重构理论 |
2.1 民生幸福理论 |
2.2 有限理性理论 |
2.3 会计契约理论 |
2.4 舞弊动机理论 |
2.5 证据能力理论 |
2.6 程序公正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3、法务会计基本范畴建构 |
3.1 法务会计的概念探析 |
3.2 法务会计的内容重构 |
3.3 法务会计的本质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法务会计功能模块重构 |
4.1 法务会计公平程序功能 |
4.2 法务会计治理市场功能 |
4.3 法务会计衡平社会功能 |
4.4 法务会计防控腐败功能 |
4.5 重构法务会计功能的正反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5、法务会计功能治理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效果实证研究 |
5.1 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总体现状描述 |
5.2 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具体特征分析 |
5.3 法务会计治理质量与上市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实证研究 |
5.4 本章小结 |
6、法务会计功能提升民生福利水平效果实证研究 |
6.1 民生福利指数估计指标 |
6.2 法务会计指数计量公式 |
6.3 法务会计指数与民生福利水平相关性实证研究 |
6.4 本章小结 |
7、法务会计功能保障机制 |
7.1 建立法务会计主体秩序 |
7.2 建构法务会计职业机制 |
7.3 制定法务会计责任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成果与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存在不足及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法务会计──二十一世纪会计的新领域(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回顾、应用实践及未来展望研究[J]. 张苏彤. 商业会计, 2019(19)
- [2]法务会计在经济犯罪案件研究 ——以“金赛银”案为例[D]. 张昊. 江苏科技大学, 2019(04)
- [3]法务会计的职业定位与能力规格浅析[J]. 李裕琢,曹燕红. 黑河学院学报, 2019(02)
- [4]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控制中相关问题研究[J]. 李端林. 法制与社会, 2018(04)
- [5]法务会计服务在我国经济纠纷中的应用研究[D]. 史倩倩. 云南财经大学, 2017(10)
- [6]论合理构建中国法务会计制度[J]. 柯泰东.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08)
- [7]法务会计的理念与制度探讨[J]. 刘敏. 财经界, 2015(33)
- [8]高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J]. 李冰.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5(06)
- [9]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 周丽萍. 江西财经大学, 2015(07)
- [10]法务会计功能重构与治理效果研究[D]. 董仁周. 中国矿业大学,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