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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忠[1](2021)在《中国现代漆画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现代漆画是从中国传统漆绘发展而来的一个年轻的新画种,经过近百年、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探索,逐渐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发展体系,伴随现代漆画教育、官方展览、组织机构等诸多因素的推动,终于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文章主要从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产生、发展、繁荣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以中国传统漆艺术发展的历史传承性作为主线,系统的整理、研究中国现代漆画完整的发展脉络,理清其血脉基因联系。并将中国现代漆画放在世界范围内的漆艺术交流中整体去研究,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入手,将对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欧洲、日本和越南等国的漆画、漆艺术纳入到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研究过程中,从历史的纵向长度和横向宽度两条路径作系统分析研究,以提高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研究的全面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文章主要运用设计学、美术学、考古学、艺术学、社会学等研究方法来研究和探讨中国现代漆画所涉及的诸多内容,试图通过对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中的众多事件、人物、工艺、展览等等方面的全面分析,阐释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的完整路径,发掘其中必然联系和发展规律,进而对中国现代漆画的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支持,以期逐步完善中国现代漆画的理论体系建设,为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历史经验和启迪意义。
于洋[2](2020)在《基于CRM的X银行精准营销研究》文中提出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发展尤为突出。不仅资金体量上每年不断突破,同时源于其灵活多样的业务,从市场上吸引了很多优质的客户资源。然而,银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不仅行业内竞争加剧,来自网络金融等其他各方的压力也日趋严峻。为了自身长久发展,客户关系管理的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各银行纷纷研发和建立了各自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来实现客户精准营销的目标。本文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通过对X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优化来实现精准营销的研究,旨在探索如何利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优化实现精准营销的发展模式。本文以X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精准营销为研究对象,对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与论述。文章简单介绍了 X银行作为国内一家迅速崛起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近些年业务发展情况与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情况。随后,文章对X银行零售客户营销现状进行了阐述,具体分为三部分:客户分层经营情况、客户分配经营情况、CRM的建设与应用。接下来,文章结合实际案例与数据,对以上几部分提出问题,包含客户分层问题、分配经营问题和CRM功能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文章分析了问题产生的诸多原因,并对以上问题逐一提出了优化解决方案。最后,文章指出若实现以上优化改进建议,还需要总分行各层面各部门相互支持与协作才能保障其落地实施。
杨猛[3](2018)在《论我国刑法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困境与出路》文中研究说明洗钱与反洗钱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都对金融安全、国家安全以及全球安全法益产生重要影响。对于洗钱行为,我国以刑法典第191条为规制核心,但是对于反洗钱,我国目前只有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制,并没有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行为的刑事评价,所以金融机构一方面受到洗钱犯罪的冲击,另一方面又要承受反洗钱渎职的负面影响,这就使得金融机构在洗钱与反洗钱的反向对冲之下,处于困境之中,故本文以金融机构反洗钱行为为规制对象,从刑事角度揭示困境以及原因所在,并结合域外经验,探求解困之路径。第一层面,以金融机构反洗钱为典型代表,揭示刑事困境所在。金融机构反洗钱为反洗钱的子类,作为一种制度、政策以及大国治理的义务,一直是国际社会和我国共同关注的重大议题,其面临的困境是多样化的,因为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刑事机能呈现多样化,即主要涉及以下三大刑事辅助机能:不仅关涉到洗钱罪本罪及其上游犯罪的预控,还关涉到对境外中资金融机构国际制裁的预防以及国际追赃的刑事司法合作与协助等方面。反洗钱存在于很多领域,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刑事辅助机能最具代表性,所以本文以其为典型代表。风险是金融业的同义词,①金融业更是洗钱高发区,为了预控风险,就需要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强化尽职,而这是实现其刑事辅助机能的前提。但是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规制主要体现为行政法规,较轻的行政规制无法实现有效的强化尽职,导致其刑事辅助机能发挥不利,进而造成对法益的实害与危险,本文借此归纳出我国刑法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制的三大困境如下:第一,洗钱罪设置局限及其影响;第二,行政法与刑法衔接不当及其影响;第三,国际立法国内法化不充分及其影响。选取以上三个刑事困境作为本文论述的焦点,原因在于:首先,对于上游犯罪的预控,金融机构反洗钱是一线设防;对于海外金融机构反洗钱大额处罚,金融机构是主要的责任和预防主体;对于洗钱类涉外刑事司法合作与协助,金融机构反洗钱是信息共享主渠道。其次,以上三方面刑事规制困境,折射出洗钱罪罪名体系、反洗钱行政刑事立法衔接、反洗钱国际立法国内法化方面存在的不足与提升的空间。所以本文选取金融机构反洗钱为研究视角,以期揭示其在运行中存在的以上立法困境以及所引发的司法问题,进而完善其刑事规制的体系化建设。第二层面:梳理法源、研判困境产生原因。透析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刑事困境的产生原因,既要立足国内,追根溯源金融机构反洗钱立法及其困境生成背景;又要放眼全球,把握国际立法动向及对我国的影响。首先国内层面,自我国加入FATF以来,反洗钱行政立法以《反洗钱法》为中心多样纷杂,刑事立法以刑法典第191条为规制中心单一独立,没有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的刑事立法出现,所以导致洗钱罪本罪设置局限、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的衔接出现断层;其次国际层面,联合国颁布的三大公约即“反毒公约”、“反腐公约”、“反组织犯罪公约”以及FATF的《反洗钱40+9项建议》,我国《反洗钱法》与刑事立法深受其影响,但是其中部分公约只是建议,不具备法律强制力,有的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并未在所有层面都与国际立法同步,所以导致金融机构反洗钱情报信息共享与刑事合作国际立法国内法化的短板。进而对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司法也产生负面效应。总而言之,我国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立法“穿衣戴帽,各顾一套”,导致司法的连续性与衔接性不够到位。在原因分析方面更以“帕累托最优”为解释视角,以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违法性、责任性质评价的变化作为“帕累托最优”与金融机构反洗钱刑事困境的连接点,从“帕累托最优”评价的侧重即成本支出方面出发,透析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立法、司法成本支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刑事辅助机能产生的影响,从而揭示困境产生原因。第三层面:借鉴经验,寻求解困路径。虽然对于洗钱罪的立法司法解释都在持续进行,刑法修正案纷纷出台,但是面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刑事机能的失调,传统刑法解决措施诸如扩容洗钱罪上游犯罪、本犯入罪的探讨显得疲软乏力。本文认为应在传统的解决方案基础上,结合境外金融机构反洗钱刑事规制经验,才能有效解决当下困境。所以,本文梳理了美国、加拿大、英国等欧美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制的刑事立法司法资料,以期借鉴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立法模式、罪名设置、监管渠道、国际合作等方面经验,从而助力我国该领域刑事困境的解决。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应当对金融机构反洗钱进行刑事体系化构建:第一,洗钱罪本罪的体系化构建。既要对犯罪构成进行微调,又要对量刑幅度进行调整,以预控减少洗钱行为发生,为金融机构反洗钱的运行创造良性的刑事保障;第二,洗钱罪罪名的体系化构建。首先创建小洗钱罪罪名体系,结合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特点,强化前置行政立法与刑法衔接,引入空白罪状,适时增设针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的新罪名,以强化尽职;其次创建大洗钱罪罪名体系,在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基础上,梳理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之间的关系,将三者重新调整并合理适用;第三,司法对立法完善的应然回应。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监管与金融机构反洗钱情报的报送与分享是调整的核心,而这都建立在推进一体化监管、反洗钱情报分类报送与分享制度以及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分级处罚原则的基础之上,由此才能完善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司法的调整。
刘镭[4](2017)在《组织联结:台湾农村治理的现代跨越 ——彰化湖村田野调查》文中指出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是社会结构深刻变迁的过程,其中发生的各个层面的结构性失衡和紊乱会造成社会治理的危机,理解并矫正社会现代化变迁时期治理秩序的危机,是拓展社会治理视野、创新社会治理的历史前提。社会学关于社会团结的理论认为,社会治理需要社会的组织化为治理提供组织基础。本文从社会团结理论中提炼出了组织联结的概念,组织联结以某种组织出现,比如有形社团、合作网络等,这种组织联结的作用在于整合分散的个体,将分散的个体结构为一个整体。组织联结机制对于社会内部而言,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合作和团结的习惯,培养公共精神。从外部效应看,各种组织联结的存在,以密集的组织网络形式增进“利益表达”和“利益集结”,从而有利于现代治理体系的运作。本文以大陆农村治理现代化中农民的组织化困境作为问题的切入点,以台湾彰化县湖村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该村的治理过程和机制的经验解析,概括了台湾乡村治理现状的学术面貌。在台湾与大陆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比较中,回答了在台湾农村治理的现代跨越中组织联结发挥的功能,并对行政、政治、社会、市场这四类组织联结的作用分别进行了论述。在参与湖村治理的行政组织联结方面,论文分别从乡公所、民政课和建设课、乡民代表、村干事入手,对其职能、施政方式进行了论述。行政组织的联结作用主要表现为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乡公所担负向基层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在具体的基层事务处理中,乡民代表也是传达基层需求的重要通道;村干事作为乡公所权力在村庄社会的延伸,扮演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民政课和建设课是具体负责实施的部门。行政组织通过向乡村社会输入公共服务,接通了政府与基层社会的关系。在台湾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过程中,由于治理民主化的转型,公共行政具有民主特征,它体现为一种上下能够互相沟通的结构,行政组织的联结作用体现在其与村庄社会形成了相互支持的合作网络。关系型社会特征和选举的政治需求使乡村基层政治人物多注重通过人际之间的感情联系,通过日常生活和行政交往与民众建构起合作网络,这种合作网络不但满足了其从民众获取政治支持的需求,也使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可以向上表达,因此,行政组织对社会的联结作用主要是通过利益表达的多元化渠道和有效的上下沟通实现。在湖村治理的政治组织联结方面,主要包括村长、基层政治派系、乡民会议代表等。台湾民主政治框架内,这些政治组织联结通过联系农民从而传送农民利益的方式,在民主体系的不同层次发挥了整合农民的作用,也促进了政治系统有利于农村社会的政策输出。由于民主治理体制的竞争性以及将利益显性化的特征,政治组织联结不但具有利益整合作用,而且也具有政治社会化作用。政治组织联结在持续的政治运作中,将民主制度转变为人们遵守行为的过程,作为个体农民因此习得了政治技巧,获得了对民主制度的认识和对其运作机理的认知,也从参与的过程中认识到了政治过程对于维护利益的重要性。因此,农民也就脱离了分散的、“马铃薯”的状态,结成了团体,从而出现的结果是农民能够进行组织化的政治参与以表达利益。在扎根湖村发展的社会组织联结方面,主要包括传统的社会文化联结和新兴的社区组织联结。从社会文化传统看,台湾农村社会至今依然还保留着浓郁的宗族传统,宗族在村庄社会的生活中还依然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纽带。而从治理的角度分析,宗族纽带具有一种社会组织化的作用。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宗族文化传统成为政治参与的一种支持性网络,它具有天然的凝聚力。在湖村治理因素中,民间信仰作为精神性的活动,发挥着精神层面的整合作用,塑造着人们的心理秩序,从而使村庄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新兴的社区组织代表了村庄社会内生的民间力量,在村庄社会建设和治理方面担负一定职责,从而有利于形成村庄治理的内部秩序。同时宗族、信仰和社区组织形成的社会联结,往往与村庄外部社会事务相互联系,成为外部力量向村庄社会渗透的渠道,特别是对于政治选举而言,社会组织成为表达村庄利益和政治支持的管道,也因此成为凝聚村庄社会的组织联结。在服务湖村产业的市场组织联结方面,论文主要从农会和各种产销班入手,介绍这些市场组织在农民经济事务治理中的作用。农会作为从上到下的农民组织,为农民经济活动提供援助,产销班是农民自主合作的市场组织,农民加入市场组织是市场经济的运行的需要,也使得农民认识到了合作的重要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农民建立的各种合作组织,共担风险,共享盈利,从而使得经济活动的结果尽可能多的有利于农民自己,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结果是农民被反向塑造。同时农民的市场组织不单是经济组织,由于它与政治的关联度较高,也使其成为表达农民利益,与政治机制进行利益交换的渠道。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组织化和政治的关联,使农民依据产业属性形成了农民利益集团,作为利益集团的农民已经懂得依靠民主政治的渠道维护自身利益。由此,作者认为组织联结支持了湖村治理的现代化,组织联结在现代化治理中具有利益表达与参与功能,也是现代社会个体重获组织归属和价值关怀的依托。在论文最后,作者肯定了台湾农村治理框架在组织联结、利益整合与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合理性,也对其在运行中社会分裂、黑金政治、民粹倾向的局限性做了评述。
齐钢[5](2016)在《文化视阈中的台湾青春成长电影(1982~2012)》文中研究说明台湾电影从1980年代开始衰退,青释成长电影却在低迷的台湾电影市场一技独秀,长期受到观众欢迎,这与台湾电影年轻的创作群体、以年轻人为主的人口结构、不够健全的电影工业和文化怀旧的社会心理相关。在分析青春成长电影流行台湾社会原因的基础上,论文从1982年新电影的青春成长片切入,以台湾电影三十年历史发展为纵轴,把台湾青春成长电影按时间顺序依次归类为80年代新电影、90年代新新电影和新世纪后新电影,研究台湾青春成长电影与社会的关系,以文化视角挖掘青春成长电影隐含的文化现象,分析台湾地区在不同世代社会政治体制、意识形态语境下影片的文化意蕴以及电影对社会的引导作用。在国民党专制统治下新电影借用青少年个体的自我成长以及伴随自我意识觉醒而崛起的女性主义暗示了80年代台湾社会正在形成的反对国民党威权统治、追求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体性。这种不断生成的社会主体性让台湾民众开始刘国民党宣传的大中华身份认同表示怀疑,本土意识和反对美日新殖民的民族主义有所显现。由于独立的主体意识的追求和反感西方新殖民主义,新电影有意与现代文化保持距离,这使它在审美旨趣上偏向于传统的东方主义美学,然而难以回避的现代文明又让新电影徘徊于现代与传统的矛盾之间。1980年代末期台湾社会发生巨大变化。一方而现代负而文化颠覆了传统价值体系和道德伦理观念,社会变得唯利是图、世风日下;另一方面台湾解严后政治体制的转变使台湾社会的秩序遭到破坏,社会陷入政经混乱。新新电影着重表现乱象纷呈下的台湾都市青少年的犯罪、暴力等越轨行为,关注他们在威权崩溃、家国解体的语境中青少年个体颓废、迷茫的精神世界以及无处逃遁的囚徒困境。新新电影的这种“反成长”叙事虽然终结了经典成长电影给人的正面引导,但并不意味教育意义的消亡。影片中时间的压缩停滞、空间的变形以及青少年被社会机器撕裂的命运昭示了影片在哲学层而叩问了人的存在本质和生命的本真,赋予影片另一层面的成长意义。然而新新电影缺少对青少年越轨等偏差行为背后人性方面的深入剖析,留下艺术缺陷,而且它过度的自我重复和强烈的作者论风格把自己带入了死胡同。新世纪后本土主义势力不断强大,台湾社会表现出“去中国化”迹象。本土主义抬头与台湾民众盲目热爱本土岛屿影响了后新电影的创作。后新电影通过影片画面木土符号(地理、人文景观)视觉元素的呈现、切割与中国大陆的联系和塑造标志台湾在地人身份的“台客’人物,寄寓意欲政治独立的意识形态。此外后新电影通过叙述青年人在台湾这片土地上的自强不息、奋发拼搏,再次把青年人的成长与在地意识的台湾精神联系起来,这种排斥大陆强调本土的台湾意识与台独主张不无耦合。同时以多元文化为借口,后新电影描写台湾社会的亲日媚日以及原住民、同性恋等亚文化现象,其实质前者恰好反映了台湾的后殖民心结和企图在政治上拉拢日本对抗中国的目的,后者因为回避了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对抗,使亚文化只成了多元文化的补充;或者把亚文化转化成消费元素,让亚文化难以充分传达出颠覆与解构的力量,青少年的成长意味有所淡化。总之,台湾青春成长电影一方面和现实社会、意识形态保持了联结,另一方而却回避一些社会敏感问题,不敢直面现实矛盾,而且越往后越丧失残酷青春物语,导致电影由轻浅滑向浪漫唯美。台湾电影应放下形塑“国家”形象的政治文化包袱,放宽视野制作更多类型、更多题材面向大陆、东南亚国家的影片,而不是充满本上主义倾向的在地化电影,这才是台湾电影的未来之路。
吴朝霞[6](2016)在《环境规制对中国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多年经济高速增长铸就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奇迹”,也积累了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是资源承载能力逼近极限,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方式已不可持续,环境污染问题尤为严重。严峻的环境污染已成为威胁居民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政府部门意识到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大了环境规制的力度。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区际污染产业的转移。污染产业转移反映出空间维度的环境冲突,环境规制制度异质性及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由于经济发展时机、历史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的不同,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的力度存在区域性差异。环境规制力度的区域差异性导致污染产业趋向环境规制水平弱的地区转移。因此,在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实施有效治理,避免中西部地区在加速工业化的进程中走上发达国家和东部地区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一个重要的命题。区际间的污染产业转移是否有规律可循,中国环境规制的非均衡性是否成为转移的驱动机制?现行的环境规制政策是否能够正确引导污染产业的健康转移?在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下作为一个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重要影响因素的环境规制政策应该怎样完善?本文从环境规制视角,以我国区际污染产业转移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环境规制约束下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动力机制和空间环境问题,通过系统构建环境政策影响区域污染产业转移的理论基础,探讨污染产业转移中环境政策选择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系统回顾产业转移经典理论,分析了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一般机理和动因,进而分析了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特殊的内外在机理。建立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产权理论模型深入探讨在区际污染产业转移带来的环境污染这个市场失灵行为治理中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对环境规制对区际污染产业转移行为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能够根据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政策目的需要,通过适当调整环境规制力度,引导污染产业转移主体在自发博弈策略驱动下达到政府的预期要求,从而有效控制污染产业转移行为给地区以及地区间带来的外部影响。通过描述性统计和各省份三废的污染转移系数动态分析各省的三废排放情况,测算各区域污染产业中不同行业的污染产业转移系数,研究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情况,区际间三废排放确实存在明显的转移趋势,转移企业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我国环境法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当前我国环境管理手段以命令控制手段为主市场激励为辅,环境规制存在区域差异性。对污染产业转移与环境规制变量进行spearman相关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随着环境规制力度的加强,污染产业排污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东中西部地区呈现出一定差异性,但可以确定中国区际之间的污染产业规模及其减排行为与环境规制之间确实存在很大的关联性,且与各区域差异化的环境规制政策密切相关。实证研究环境规制对我国污染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在考虑了污染排放等负产出的情况下,污染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2%。从行业整体来看,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加大,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得到了提高,支持了“波特假说。”。实证研究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两种主要环境政策条件下环境污染链各主体的效用最大化问题,为污染产业本身的优化发展提供一定的思路,为污染产业转移承接地的“趋利避害”实现环境和经济双重绩效的目标提供建议。根据研究结论本文对环境规制下区际污染产业转移问题提出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注重多目标下的环境政策优化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等政策建议。
朱波[7](2016)在《艺术品拍卖相关法律问题基础研究》文中指出艺术品拍卖相关法律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这主要缘于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一方面需要一个完全公平、公开、透明的艺术品交易环境以便保证艺术品正常有序流转,另一方面调整艺术品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很不完善,导致艺术品拍卖市场问题频发、乱象众生,严重影响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健康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让人对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充满期待。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艺术品行业从业人员极力呼吁尽早整顿艺术品拍卖市场秩序、建立健康有序的艺术品交换平台,而法律制度的建设正是能够规范和培育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有效手段。只有通过法律法规的干预和调节,才能扭转假货横行、诚信缺失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达到控制愈发混乱的艺术品拍卖市场秩序的目的,从而促进其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本文围绕与艺术品拍卖有关的法律方面展开基础性研究,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拍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着作权归属和艺术品拍卖市场涉假方面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分析,梳理艺术品拍卖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权利义务关系,确认艺术品着作权权利主体、权利内容以及临摹作品和合作作品的着作权归属,挖掘艺术品拍卖市场涉假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深入研究“声明不保证”条款在艺术品拍卖中的法律适用。在分析与艺术品拍卖密切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文章总结出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法律体系构建的层面对如何完善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秩序提出了建议,希望通过建立健全艺术品真伪和品质鉴定法律体系和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同时完善《拍卖法》相关法律条款,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当前无序的状态。
谢谷[8](2016)在《当代唐卡,下一个十年》文中提出从过去寺院、家庭的供奉之物,到如今在市场流通,唐卡逐渐褪去神秘的外衣,以其独特的艺术感染力为藏家所重视。那么,在这样的转化中,当代唐卡市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未来的趋势又在哪里呢?F 20年,沧海桑田2014年,刘益谦以3.48亿港元天价收藏明永乐御制红阎摩敌刺绣唐卡成为市场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对于唐卡收藏来说,明代唐卡存世量稀少,18、19世纪的清代唐卡占据主流。过去,国内藏家出于信仰去请唐卡,一旦收
李娟[9](2016)在《基于实物期权的潘东煤矿采矿权评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采矿权评估在矿业权市场的全程运行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现采矿权价值的科学合理评估、促进采矿权有效出让或转让、建立采矿权市场的良好制度和秩序是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煤炭行业转型的必然要求。由于评估对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采矿权评估与一般实物资产评估具有显着差异。而这些差异的源泉在于矿业活动具有不确定性,采矿权人可根据矿产品价格波动、成本变动、矿产品储量的不确定性来决定扩大或缩小生产规模、退出或者恢复开采等决策来改变企业现金流,进而导致采矿权具有期权特征。传统采矿权价值评估忽视了采矿权作为特许经营权的期权特征,易导致采矿权价值评估结果的失真;易造成采矿权人低价拿资源、滥采滥挖现象;阻碍煤炭行业的转型。引入实物期权理论对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提供了采矿权价值评估崭新的思路,开辟了采矿权价值评估更为科学合理的路径。本文首先通过引入潘东煤矿采矿权评估案例,系统全面分析了采用贴现现金流方法进行采矿权评估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其次,深入分析潘东煤矿采矿权期权特征,为建立实物期权模型奠定了理论基础。再次,通过对比实物期权的B-S模型和二叉树模型的适用性,建立实物期权的二叉树模型,在分析了矿业权价值评估活动参数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基础上,确定了实物期权法下的相关参数,进而计算出潘东煤矿采矿权的期权价值。最后,通过单因素敏感性分析,验证了实物期权理论下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优越性。本文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从理论上系统论述了运用DCF法进行采矿权评估的不足,指出采矿权的期权特征,证实了对于不确定性较大的采矿权价值评估,采用实物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评估是更合理科学准确的:从实务操作的角度上,结合潘东煤矿采矿权价值评估具体案例,构建了采矿权价值评估的实物期权定价模型,为矿业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如何更加准确合理评估采矿权价值提供指导与参考。
杜兴华[10](2017)在《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一直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不是说工程招投标导致腐败,而是招投标的不规范操作给腐败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招投标制度,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在节省投资和提升经济效益方面成效明显。此后不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用品及器材采购等领域普遍采用公开招标和拍卖方式,加速了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公共采购活动是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直接发生接触的一个环节,发生公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机率较大,成了大面积滋生腐败的温床,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共采购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约束,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运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等理论视角,对市场化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重点从制度诱因、产权基础和社会心理三个方面对公共采购领域招投标腐败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对公共采购招投标中的腐败治理提出对策。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创新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高度集权的体制结构下,政府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追求,偏好渐进的改革方式,通过增量改革的办法引入市场机制,采用试点方式先在一定范围内试验,然后再推广。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的路径为招投标实践先行和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的一个适应性的调整和演化。从统收统支的国家财政到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共采购政策转向适应了市场化改革目标,从刚开始的制度移植时受到外力压迫和内在改革动力的共同作用,到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完全是各级政府自发的行动,公共采购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的同时,公共性有所缺失,很多招投标的违规操作是各种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国有产权约束不到位和制度贯彻执行中的变通是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和发展面临的三个主要困难。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是适应当时条件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较快地建成了公共采购的政府监管体系,也拓展了公共采购招投标的适用范围,却引发了不少监管方面的体制性障碍。统一监管平台的构建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兴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性障碍,但一些涉及权钱交易的串通投标问题仍无法得到根治,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国有体制造成的产权激励约束不到位,委托代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搭便车”问题,造成招标人按招投标规范操作的内在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历史形成的政策执行变通问题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惯性思维导致了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因此,我国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从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等层面去考虑。一是要遵循制度变迁发展的规律,建立健全操作层面制度规范。针对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和分行业治理带来的体制弊端,需要创新科技手段为公平公正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体制的设计甚至是政治制度安排,有效解决公共采购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二是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机制解决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不改变国有产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探索以公益性机构投资者作为“国有产权替身”,解决国有产权的“所有者缺位”,通过明确公有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为公共采购招标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提供内在动力。立足于现代企业“三权分离”的发展趋势,将国有产权转变为国有股权资本,把国有产权转化为真正的社会化产权,由公益性基金持有(包括实物形态和证券化形态),提出分两步走的具体设想,通过社会事业类基金持有实物形态的国有股权和机构投资者(公益性共同基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流通基础上持股来实现所有权的社会化。三是以强力反腐推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强化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和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思路,分清中央和地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厘清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权力,防止公权力的不当行使。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突出案件查办的惩治功能,用治标的办法为治本赢得时间,通过实施强力反腐的一系列举措,改变了各级官员对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为下一步完善采购招标制度和建成标本兼治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打好基础。
二、4900万元! 拍卖“黑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4900万元! 拍卖“黑金”(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现代漆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现代漆画研究问题的提出及其理论梳理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研究的相关说明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
第五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内容与结构框架 |
第一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 |
第一节 中国古代传统漆绘 |
一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历史源流 |
二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工艺传承 |
三、中国古代漆艺术的文化发展脉络与缺失 |
四、中国古代漆绘的发展沿革 |
第二节 东亚古代漆绘的源流 |
一、汉四郡时代的朝鲜半岛漆艺术 |
二 鉴真东渡与日本古代漆艺术的“师法中华” |
三 南洋漆艺术的“副中心” |
四 琉球与台湾的古代漆艺术 |
第三节 欧洲近现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一 十三世纪始始中欧漆艺交流简述 |
二 欧洲新艺术运动与1900 年巴黎博览会 |
三 欧洲装饰艺术运动与漆画代表人物 |
四 近现代欧洲化学漆及其工艺价值与影响 |
第二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 |
第一节 日本江户时代的漆艺术与明代“倭漆”的兴起 |
一 飞鸟时代的漆艺术觉醒与镰仓时代漆艺术的成熟 |
二 江户时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三 中国明代漆艺术的退步 |
四 福州沈家脱胎与薄料工艺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洋血统” |
一 密陀绘工艺 |
二 螺钿镶嵌工艺的历史传承 |
三 明清时期漆器的“和风”盛行 |
四 近现代欧洲漆艺崛起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三位奠基人 |
一 雷圭元:“代用品”与新观念的首倡者 |
二 沈福文:西洋绘画与古代漆绘的合成者 |
三 李之卿:古代漆艺现代化的推陈出新者 |
第三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 |
第一节 越南磨漆画的影响 |
一 越南磨漆画的源起 |
二 抗法抗美战争中的越南漆画家 |
三 越南磨漆画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系列美展的影响 |
四 五十年代末越南磨漆画对中国美术界引起的轰动 |
第二节 艺术魅力、时局影响与体制因素 |
一 由“漆绘”到“漆画”、由“手艺人”到“画家” |
二 20 世纪新材料、新技法和新工艺的突破 |
三 “美展体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鼓励、扶植 |
四 现代绘事与古代工艺的契合点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时期的人和事 |
一 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现代漆画创作群体 |
二 领军人物乔十光 |
三 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价值 |
四 20 世纪后半叶的中国漆画展事活动 |
第四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繁荣 |
第一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现状 |
一 全国院校现代漆画教育现状评估 |
二 代表人物与代表作品 |
三 漆艺企业总体没落与工作坊的兴起 |
四 “院体派”的艺术高度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得失谈 |
一 “美展体制”退潮的巨大影响 |
二 画廊的市场主导作用 |
三 东西洋漆艺术的启示 |
四 漆画家的“内修”与“外功”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评估与前瞻 |
一 不可遏止的潮流: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 |
二 传统绘事技法的保留与革新 |
三 漆艺术在艺术表现体系中的生存与定位 |
四 坚守“以漆画世”的宗旨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2)基于CRM的X银行精准营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精准营销的研究现状 |
2.2 关于CRM的研究现状 |
3 X银行零售客户营销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X银行零售客户营销现状 |
3.1.1 客户分层经营情况 |
3.1.2 客户分配经营情况 |
3.1.3 CRM的建设与应用 |
3.2 客户分层问题 |
3.2.1 当前客户分层粗糙 |
3.2.2 客户分层方式单一 |
3.3 客户分配经营问题 |
3.3.1 分配方式不完善 |
3.3.2 缺少专业维护与多样化服务 |
3.3.3 缺少精准营销的标准化流程 |
3.4 CRM功能问题 |
3.4.1 筛选功能的问题 |
3.4.2 统计报表功能的问题 |
3.4.3 缺乏系统间整合 |
4 精准营销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CRM方面的原因 |
4.1.1 系统建设起步晚 |
4.1.2 系统优化更新时间长,发展缓慢 |
4.1.3 系统普及使用频率低 |
4.1.4 未建立完善的使用反馈机制 |
4.2 信息管理方面的原因 |
4.2.1 各部门信息零散、不精准 |
4.2.2 信息收集程度低 |
4.3 客户管理方面的原因 |
4.3.1 早期粗犷的经营模式 |
4.3.2 经营理念传达与实施不到位 |
4.3.3 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 |
5 基于CRM的精准营销优化策略 |
5.1 客户分层优化 |
5.1.1 建立更细致的分层方式 |
5.1.2 创建多维度的分层方式 |
5.2 客户分配经营优化 |
5.2.1 做好合理的受托分配 |
5.2.2 提升专业维护与个性化服务 |
5.2.3 制定科学的精准营销服务流程 |
5.3 精准营销中CRM的优化 |
5.3.1 筛选功能的优化 |
5.3.2 统计报表功能的优化 |
5.3.3 多系统间整合 |
6 优化策略的保障措施 |
6.1 CRM优化保障 |
6.1.1 明确实施目标 |
6.1.2 成立领导小组 |
6.1.3 建立跨部门专业团队 |
6.1.4 项目分阶段实施 |
6.1.5 做好培训,持续改进 |
6.2 加强人员业务素质 |
6.3 加强考核关联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3)论我国刑法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文献综述 |
研究方法 |
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立法演进与发展 |
第一节 金融机构反洗钱概述 |
一、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概念与地位 |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刑事机能与实现 |
第二节 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立法的国际背景 |
一、刑法典第191条、312条、349条来源于联合国三大公约 |
二、《反洗钱法》立足于FATF《40+9项建议》 |
三、其他反洗钱法规参考艾格蒙特集团、巴塞尔委员会相关法律文件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立法的现状与发展 |
一、以我国刑法典第191条洗钱罪为规制中心 |
二、以相关法律法规辅助刑法发挥作用 |
三、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立法的发展趋势 |
第二章 我国刑法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困境检视 |
第一节 立法困境一:洗钱罪设置局限 |
一、洗钱罪犯罪构成缺位:过失犯、不作为犯有待补充 |
二、洗钱罪罪名体系模糊:第191条、312条、349条关系有待明确 |
三、金融机构反洗钱事前预防机能发挥不利 |
第二节 立法困境二:行政法与刑法衔接不当 |
一、行政法与刑法衔接不当的征表:空白罪状缺失 |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的国际制裁问题凸显 |
第三节 立法困境三:国际立法国内法化不充分 |
一、国际立法国内法化不充分的征表:反洗钱追赃立法滞后 |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境外追赃受阻 |
第四节 立法困境引发的司法问题 |
一、金融机构反洗钱司法合作不成熟 |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司法协助不顺畅 |
三、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处罚不到位 |
第三章 我国刑法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困境的“帕累托最优”解释 |
第一节 运用“帕累托最优”解释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一、“帕累托最优”的概念与运用 |
二、必要性:多元法益保护导致违法性评价范围扩张 |
三、可能性:主体性质变化导致尽职责任性质嬗变 |
四、多元法益、主体质变导致立法司法成本再分配 |
第二节 立法困境的“帕累托最优”解释 |
一、“帕累托最优”评价内容:直接、间接立法成本 |
二、直接立法成本分布不平衡造成立法困境一 |
三、直接立法成本设置不灵活造成立法困境二 |
四、间接立法成本控制不适当造成立法困境三 |
第三节 立法困境引发司法问题的“帕累托最优”解释 |
一、金融机构反洗钱刑事司法成本支出领域 |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刑事司法成本支出过高 |
第四章 域外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域外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模式梳理 |
一、综合性规制模式 |
二、双向规制模式 |
三、专项罪名规制模式 |
四、弱化故意要素规制模式 |
第二节 域外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立法经验启示 |
一、立法模式多样化 |
二、法益保护多元化 |
三、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有机结合 |
四、渎职行为刑责化明显 |
第三节 域外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司法经验启示 |
一、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司法合作 |
二、注重金融机构反洗钱司法协助 |
三、严惩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行为 |
第五章 我国刑法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以洗钱罪罪名体系为切入点 |
一、洗钱罪罪名体系:“大小”洗钱罪 |
二、以洗钱罪罪名体系为切入点的依据 |
第二节 “小洗钱罪”第191条的完善 |
一、完善前提:洗钱罪犯罪构成与量刑的微调 |
二、完善路径:“行刑”衔接与国际立法国内法化 |
三、完善原则:用尽前置立法与行业自律彰显刑法谦抑品质 |
四、完善内容:引入过失洗钱罪与反洗钱情报不申报罪 |
第三节 “大洗钱罪”的完善:第191条、312条、349条梳理与适用 |
一、三者溯源与关系述评 |
二、三者重新设置与适用 |
第四节 司法对立法完善的回应 |
一、建立金融机构反洗钱跨国司法合作通道 |
二、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跨机构司法协助 |
三、引入金融机构反洗钱渎职分级处罚原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组织联结:台湾农村治理的现代跨越 ——彰化湖村田野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本文的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起与问题意识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分析 |
(一) 研究概况 |
(二) 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章节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章节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四、研究对象概况 |
(一) 湖村的轮廓 |
(二) 农业形态和作物物候 |
第二章 研究对象与假设 |
一、农村现代转型核心问题 |
(一) 政治民主化 |
(二) 经济市场化 |
(三) 社会个体化 |
(四) 农村社会现代化中农民的组织化 |
二、台湾农村社会的历史变迁 |
(一) 台湾农村社会的传统形态 |
(二) 台湾农村社会的现代实态 |
三、研究假设 |
第三章 参与湖村治理的行政组织 |
一、乡公所 |
(一) “吃现成饭”的施政思考 |
(二) 红白色的行程 |
二、民政课和建设课 |
(一) 常见的课长 |
(二) 沙仑公园的在地开发 |
三、村干事 |
(一) 不常见的村干事 |
(二) 政策传达者 |
小结 |
第四章 主导湖村治理的政治组织 |
一、村组织 |
(一) 六清阿公的复出 |
(二) 执行者添丁伯 |
(三) “一人当选、全家服务” |
(四) 桩脚的热情 |
二、乡民代表会议 |
(一) 民意收集的末梢 |
(二) 选举中的枪声 |
(三) 恳请赐票 |
(四) “冻蒜,冻蒜!” |
三、芳苑乡的地方派系 |
(一) X家班的出现与发展 |
(二) 宗族的传统 |
(三) 你想安怎? |
(四) 鱼肉乡里? |
(五) 绑桩还是绑架? |
小结 |
第五章 扎根湖村发展的社会组织 |
一、湖村社区发展协会 |
(一) 理事长的愿景 |
(二) 服务在地的理事 |
(三) 村社互补的蒙利 |
(四) 双头马车的飞奔 |
(五) 湖村社造20年 |
(六) 土风舞 |
二、宗教团体 |
(一) 礼佛与法会 |
(二) 高搭戏台为神明 |
(三) 有信有保庇 |
(四) 集体记忆与情感认同 |
(五) 寺庙选炉主 |
小结 |
第六章 服务湖村产业的市场组织 |
一、芳苑乡农会 |
(一) 农会的演变 |
(二) 职能的扩展 |
(三) 农会的运作 |
(四) 农会对基层政治的参与 |
二、产销班 |
(一) 耕作在风头水尾 |
(二) 市场的冲击 |
(三) 因疫而结 |
(四) 对抗盘商 |
小结 |
第七章 结语与余论 |
一、台湾乡村治理框架的合理性 |
(一) 组织联结是台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的重要机制 |
(二) 组织联结间的分工与整合 |
(三) 组织联结、利益整合与治理现代化 |
二、现有治理框架的局限性 |
(一) 社会分裂问题 |
(二) 黑金政治 |
(三) 民粹倾向 |
三、大陆的借鉴意义 |
(一) 深化改革国家与乡村的治理关系 |
(二) 强化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职能 |
(三)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现代化治理创造条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5)文化视阈中的台湾青春成长电影(1982~201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台湾电影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框架结构 第一章 台湾青春成长电影的嬗变和青春片流行探析 |
第一节 台湾青春成长电影的嬗变与社会时代特征 |
一、80 年代新电影与台湾社会的主体性生成 |
二、90 年代新新电影和台湾社会的主体性破碎 |
三、新世纪后新电影与台湾主体意识的建构 |
第二节 台湾青春成长电影流行探析 |
一、年轻的创作群体 |
二、以年轻人为主的人口结构与台湾电影观众 |
三、不够健全的台湾电影工业 |
四、文化怀旧与青春追忆 第二章 青少年成长与社会主体性的生成 |
第一节 个体意识的觉醒和青少年的成长 |
一、身体的呈现 |
二、规训与反叛 |
三、出走与闯入 |
第二节 浮出历史地表:女性主义的崛起 |
一、传统女性:赞美抑或批判? |
二、男女银幕形象的翻转 |
三、新女性:女性的自我独立和性别意识的凸显 |
四、性欲政治和女性欲望 |
第三节 台湾社会主体性的生成 |
一、台语VS国语 |
二、乡土/本土意识的呈现与台湾身份的认同 |
三、去殖民的民族主义 |
四、在传统与现代之间 第三章 威权崩溃下都市青少年的反成长 |
第一节 威权的崩溃和父亲、家国的解构 |
一、父亲的缺席/式微 |
二、家国的崩解 |
三、父亲/家国解构的文化再审视 |
第二节 都市青少年的另一种成长:台湾青春电影的反成长叙事 |
一、都市青少年的犯罪 |
二、性放纵:怎一个“性”字了得 |
三、越轨:青少年的偏差行为和社会失范 |
第三节 成长并未终结:台湾青春电影的存在论 |
一、叙事时间:破碎、倒转和停滞 |
二、都市空间:人类的生存困境 |
三、人物死亡:一种存在方式 第四章 台湾本土文化建构与青少年亚文化 |
第一节 视觉元素中的台湾本土文化建构与去中国化 |
一、从台北都市到地方乡村 |
二、在地人文景观的商业、政治选择 |
三、消失的眷村和活跃的台客 |
第二节 后殖民图景里的台湾意识 |
一、后殖民世代台湾的日本想象 |
二、作为修辞的殖民历史言说 |
三、过客心态与台湾意识 |
第三节 缺少抵抗的青年亚文化:原住民和同性恋 |
一、原住民:从他者到自我 |
二、浪漫、喜剧与被消费的同性恋 结语 有待成长的台湾青春成长电影 参考文献 附录 台湾电影不完全目录(1982~2012) 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攻读博士期间主持的项目 致谢 |
(6)环境规制对中国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基本概念 |
1.2 文献综述 |
1.2.1 污染产业转移的动因及影响因素 |
1.2.2 污染产业转移对环境的影响效应 |
1.2.3 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区际污染产业空间演变的调控作用 |
1.2.4 环境规制下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标、思路及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之处 |
第2章 环境规制下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机理 |
2.1 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机理和影响因素 |
2.1.1 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机理 |
2.1.2 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因素 |
2.2 环境规制理论的演变与政策比较研究 |
2.2.1 环境规制理论的演变 |
2.2.2 环境规制政策的比较研究 |
2.2.3 环境规制政策选择的原则 |
2.3 区际污染产业转移污染治理的环境规制有效性 |
2.3.1 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环境污染的解决途径 |
2.3.2 环境规制下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选择机制 |
2.4 环境规制对区际污染产业转移行为效应的演化博弈 |
2.4.1 博弈模型相关假设 |
2.4.2 变量设定及博弈支付矩阵 |
2.4.3 环境规制下污染产业的复制动态方程和演化稳定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污染产业转移和环境规制的现状 |
3.1 中国污染产业转移的现状 |
3.1.1 中国污染废物排放区域转移情况 |
3.1.2 污染产业转移的动态描述分析 |
3.2 中国环境规制的现状分析 |
3.2.1 中国环境法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
3.2.2 中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断健全 |
3.2.3 环境规制是命令控制型政策为主市场激励型为辅 |
3.2.4 中国环境规制颁布呈现区域差异 |
本章小结 |
第4章 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转移减排行为及技术创新的影响 |
4.1 环境规制与污染产业转移的减排行为研究 |
4.1.1 环境规制减排效应的区域性差异分析 |
4.1.2 环境规制与区际污染产业转移减排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
4.2 环境规制对中国污染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分析 |
4.3 环境规制对中国污染产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实证研究 |
4.3.1 研究方法及数据说明 |
4.3.2 测算结果及分析 |
4.3.3 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政策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 |
5.1 环境规制影响下污染产业的区际转移 |
5.1.1 污染产业区际转移的测度原理 |
5.1.2 污染产业区际转移的测度结果分析 |
5.2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区际转移的影响机制 |
5.2.1 计量模型的设定 |
5.2.2 指标的度量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市场激励型排污权交易制度对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 |
6.1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 |
6.1.1 排污权交易制度概念及优点 |
6.1.2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发展演变 |
6.1.3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概况 |
6.2 排污权初始分配的方式及减排效率分析 |
6.2.1 无偿分配的合理性与原则 |
6.2.2 无偿分配的减排效率分析 |
6.2.3 拍卖分配的合理性与基本规则 |
6.2.4 拍卖分配排污权的减排效率分析 |
6.2.5 不同市场竞争环境下排污权初始分配方式的选择 |
6.3 排污权均衡价格的形成机制分析 |
6.3.1 拍卖分配机制下的均衡价格形成机制 |
6.3.2 排污权二级市场上均衡价格形成机制 |
6.4 市场激励型排污权交易制度下产业转移行为 |
6.4.1 排污权交易制度下企业的决策行为分析 |
6.4.2 构建数理模型与研究假说 |
6.5 市场激励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措施 |
6.5.1 市场激励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不足 |
6.5.2 完善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
7.2.2 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 |
7.2.3 注重多目标下的环境政策优化 |
7.2.4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简介 |
(7)艺术品拍卖相关法律问题基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第一章 艺术品和艺术品主体的法律界定 |
第一节 艺术品在世界各国法律上的定义 |
一、艺术品在西方欧美国家法律上的定义 |
二、艺术品在我国着作权法中的规定 |
第二节 临摹作品和赝品的法律分析 |
一、临摹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艺术品 |
二、赝品不受法律保护 |
第三节 艺术品主体的法律定位 |
一、艺术品创作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 |
二、艺术品接受主体的法律定位 |
第二章 艺术品拍卖相关法律关系 |
第一节 艺术品拍卖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一、委托人和拍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二、拍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三、委托人和买受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二节 艺术品拍卖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一、艺术品拍卖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
二、艺术品拍卖中拍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
三、艺术品拍卖中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
第三节 艺术品拍卖当事人对拍卖标的的权利义务 |
一、艺术品拍卖当事人对拍卖标的所享有的权利 |
二、艺术品拍卖当事人对拍卖标的应承担的义务 |
第三章 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的法律保护 |
第一节 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法律保护的法理思考 |
一、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法律保护的法哲学思考 |
二、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法律保护的经济学思辨 |
三、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法律保护的法治思想探析 |
第二节 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的权利主体与权利内容 |
一、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的权利主体 |
二、艺术品拍卖中艺术品创作者的权利内容 |
三、应加强保护的追续权 |
第三节 艺术品拍卖中临摹作品和合作作品的着作权法律保护 |
一、艺术作品的独创性 |
二、临摹作品的着作权 |
三、合作作品的构成要件 |
四、合作作品的着作权 |
第四节 艺术品拍卖中着作权法律保护案例分析 |
一、油画作品《毛主席去安源》所有权和着作权纠纷案件风波 |
二、油画作品《毛主席去安源》所有权和着作权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
第四章 艺术品拍卖中的涉假行为 |
第一节 艺术品拍卖涉假行为及其原因 |
一、艺术品拍卖涉假行为 |
二、艺术品拍卖涉假行为的形成原因 |
第二节 艺术品拍卖涉假行为的法律责任 |
一、艺术品拍卖涉假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 |
二、艺术品拍卖涉假行为法律责任的承担 |
第三节 “声明不保证条款”的法律适用 |
一、“声明不保证条款”制定的背景分析 |
二、“声明不保证条款”的滥用 |
三、“声明不保证条款”与其他法律条款之间的冲突 |
第四节 艺术品拍卖中涉假行为案例分析 |
一、假冒吴冠中作品《毛泽东肖像》侵权一案 |
二、假冒吴冠中作品《毛泽东肖像》侵权一案的法律分析 |
结论 |
一、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特点 |
二、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
三、中国艺术品拍卖法律制度的立法概况 |
四、艺术品拍卖法律体系的构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从及在攻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当代唐卡,下一个十年(论文提纲范文)
20年,沧海桑田 |
两大唐卡画派 |
唐卡之魂:下一个十年 |
(9)基于实物期权的潘东煤矿采矿权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采矿权评估方法的演化概述 |
1.2.2 采矿权评估DCF法研究现状 |
1.2.3 采矿权评估实物期权法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采矿权评估理论基础分析 |
2.1 采矿权评估内涵 |
2.2 采矿权价值影响因素 |
2.3 传统采矿权评估方法 |
2.3.1 折现现金流法分析 |
2.3.2 收入权益法分析 |
2.3.3 可比销售法分析 |
第3章 潘东煤矿采矿权评估背景分析 |
3.1 采矿权人简介 |
3.2 采矿权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界定 |
3.2.1 采矿权评估对象 |
3.2.2 采矿权评估范围 |
3.3 采矿权概况 |
3.3.1 矿区基本状况 |
3.3.2 矿区勘察情况 |
3.3.3 矿区开发利用现状 |
3.4 评估目的 |
第4章 潘东煤矿采矿权DCF法评估分析 |
4.1 参数确定 |
4.1.1 评估参数的确定 |
4.1.2 经济参数的确定 |
4.2 贴现现金流下潘东煤矿采矿权评估结果 |
4.3 运用DCF方法评估局限性探析 |
第5章 潘东煤矿采矿权实物期权评估研究 |
5.1 运用实物期权理论评估的可行性分析 |
5.1.1 采矿权的不确定性 |
5.1.2 采矿权的期权特性 |
5.2 潘东煤矿采矿权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选取 |
5.2.1 B-S模型的适用性 |
5.2.2 二叉树模型的适用性 |
5.3 潘东煤矿采矿权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 |
5.3.1 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的构建 |
5.3.2 参数确定 |
5.3.3 评估过程与评估结果 |
5.3.4 评估结果合理性验证 |
5.4 评估结果比较分析 |
5.4.1 评估结果对比 |
5.4.2 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分析 |
5.5 评估思考与启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文献综述 |
一、基本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采购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变迁发展历史 |
第一节 从“摸着石头过河”改革起步 |
一、放权让利的市场化改革 |
二、公共采购的财政基础 |
第二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和公共采购领域拓展 |
一、招标拍卖的起源和发展 |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引入招投标制度 |
三、招投标制度在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 |
第三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 |
一、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从无到有 |
二、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堪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腐败现象的制度诱因 |
第一节 分行业监管的体制弊端 |
一、行政主导立法的管理体制 |
二、“九龙治水”的监管乱象 |
第二节 监管体制改革调整尚未走出困境 |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强制招标规定 |
二、轰轰烈烈的工程专项治理冷清收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招投标腐败问题的行为分析 |
第一节 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一、博弈分析模型 |
二、招投标博弈中的合谋——串通投标 |
三、招投标市场主体之间的一般博弈分析 |
四、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五、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危害与治理 |
第二节 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产权分析 |
一、从私有产权到公有产权 |
二、公共采购中官员的私利 |
三、公共采购招标人的产权约束 |
四、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串通的产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招投标腐败多发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社会转型对招投标带来负面影响 |
一、社会转型带来的冲击 |
二、转型社会公共采购腐败新特点 |
第二节 政策执行中的变通行为对招投标带来冲击 |
一、公共采购的政策目标 |
二、招投标政策执行中的变通机制 |
三、加强招投标监管防止政策变通 |
第三节 建设国家治理体系要求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执行 |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对公共采购的权力行使加强执纪监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防治工程腐败的公共采购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构建统一监管平台提升招投标监管效率 |
一、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 |
二、以信息技术进步推动招投标制度创新 |
三、创新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
第二节 分步实施公共采购产权约束的现实路径 |
一、国有产权的改革出路 |
二、“两权分离”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 |
三、“三权分离”和“所有权替身”的选择 |
第三节 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一、以加强监督和揭露来推动公共采购招投标规范化执行 |
二、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四、4900万元! 拍卖“黑金”(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现代漆画研究[D]. 郭立忠. 南京艺术学院, 2021(02)
- [2]基于CRM的X银行精准营销研究[D]. 于洋. 河北经贸大学, 2020(07)
- [3]论我国刑法规制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困境与出路[D]. 杨猛. 吉林大学, 2018(01)
- [4]组织联结:台湾农村治理的现代跨越 ——彰化湖村田野调查[D]. 刘镭.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7)
- [5]文化视阈中的台湾青春成长电影(1982~2012)[D]. 齐钢. 上海大学, 2016(04)
- [6]环境规制对中国区际污染产业转移的影响研究[D]. 吴朝霞. 湘潭大学, 2016(06)
- [7]艺术品拍卖相关法律问题基础研究[D]. 朱波.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8)
- [8]当代唐卡,下一个十年[J]. 谢谷. 收藏, 2016(03)
- [9]基于实物期权的潘东煤矿采矿权评估研究[D]. 李娟. 湖南大学, 2016(03)
- [10]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D]. 杜兴华. 南京大学, 2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