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脑死亡,你能接受吗(论文文献综述)
向波阳[1](2016)在《中国刑事法庭审判叙事话语互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刑事庭审叙事话语是指在刑事法庭审判语境下,诉讼参与各方自然发生的连贯的口头或者书面话语,话语的内容涉及对刑事案件事实的讲述。互动性是刑事庭审叙事话语的典型特征。本文基于真实的中国刑事法庭审判话语语料,采用话语分析、社会学、法学、语用学等多学科相结合的途径,在自建的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框架下(第三章),对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进行互动研究,通过对语料的静态描写(第四章)、定性分析(第五章、第六章)和理论解释(第七章),总结出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的结构特征、互动规律和互动的意义。研究发现:1.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在结构上具有鲜明的特点。从话语结构构成来看,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包括三大类:起诉叙事话语、辩护叙事话语和判决叙事话语,其中每一类又分别由主叙事话语和嵌入叙事话语组成。背景、核心叙事、阐释、观点和结束是庭审叙事话语的五大基本构成要素。2.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具有独特的特征和规律。首先,互动具有层级性和方向性。层级性指的是互动包括微观层面的主体内互动和宏观层面的主体间互动;方向性指不同层级互动的主导和互动的对象不同。其次,互动具有复杂性,体现在互动层次、互动对象、互动性质和互动内容等方面。再次,互动具有目的性和策略性。研究认为目的性是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的根本属性。3.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是在特定语境(刑事法庭)里的理性互动,是目的的互动、策略的互动、合作的互动和关于决策的互动,互动的意义体现在刑事案件事实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和裁判事实的形成,从而实现司法公正与正义。本研究的特色和创新主要体现在:第一,理论创新。归纳总结出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OCPIE结构模型;构建了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分析框架,提出了“理性互动论”;本文秉承的话语系统观可以为话语类型学研究提供理论启示,庭审叙事话语层级观可以为广义叙事话语结构分析提供理论指导,贯穿全文的庭审叙事话语互动观揭示了庭审叙事话语主体间复杂的角色关系。第二,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创新,将法律语言学和话语分析结合起来,拓宽了庭审话语(法律语言学领域)和叙事话语(话语分析)研究的空间。第三,研究的发现和结论可以为中国司法实践语言(尤其是庭审口头话语的应用和法律文书的撰写)提供有益启示。
米涅·渥特丝,朱株[2](2012)在《变色龙的阴影》文中研究表明查尔斯·阿克兰中尉在伊拉克战场遭敌偷袭,头部严重受伤。从伊拉克回国后,他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他变得疑神疑鬼而且异常好斗,特别是针对女性。他攻击护士,攻击自己的母亲,攻击前未婚妻。他拒绝了进行整容手术的医疗建议,而是选择接受这一缺陷,带着伤疤生活。他切断了与先前生
李坤[3](2010)在《医事犯罪刑法规制研究》文中指出医事犯罪是发生在医事活动中的犯罪行为。本文从医事犯罪相关刑事责任的角度,对医事犯罪的基本问题、行为类型、阻却责任事由以及两种新型的医事犯罪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关于传统医事犯罪行为与新型医事犯罪进行反思,并提出完善相关刑事立法的建议。全文共分为六章,约12万字。前言:在简要介绍国内外关于医事犯罪研究现状的基础之上,探讨医事犯罪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第一章,医事行为与医事犯罪基本问题。医事犯罪发生于各种医事活动之中,医事行为是医事犯罪成立的前提。所以,本章首先着重分析了国内外关于医事行为的各种学说,在此基础上对医事行为的概念作出界定,并归纳其基本特征及行为类型。其次,根据医事行为的概念特征,对医事犯罪的定义作出界定,并对传统的医疗犯罪概念进行评析。传统的医疗犯罪概念以诊疗作为行为目的,已经不能适应当今医学科技发展和医疗实践需要,实践中存在着如人体试验、医疗美容等大量非诊疗目的的行为,对于其中的犯罪行为如再以医疗犯罪概括则明显不当。医事犯罪概念的外延明显大于医疗犯罪,应以医事犯罪这一概念取代之。第二章,医事过失犯罪。本章注重研究医事犯罪中最常见的犯罪类型——过失犯罪。首先,对医事过失犯罪的概念作出界定:医事过失是指医事主体在医事行为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之规定,未履行应尽之注意义务,造成严重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其特征表现为:医事过失是一种业务过失;医事过失要求较高注意义务。其次,研究了医事过失犯罪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来源于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诊疗护理常规的规定以及医学文献。关于医事注意义务中的医事注意能力问题,本文认为,基于医事活动的特殊性,根据行为人不同的医事水准判断其注意能力是较为科学的标准。主观说虽然以行为人的具体情况作为判断标准,具有主观性,但是该标准同时也包含一定的客观性,其客观性表现为基本的医事注意能力,这种基本的医事注意能力是对医事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此外,医事注意义务的内容呈现出动态性与多样性的特点。可以分为一般医事注意义务、特殊医事注意义务、其他注意义务三类。每一类又包含若干具体内容。本章第三节探讨了医事过失的认定标准问题,其中着重介绍了医事水准理论。医事水准有医学水准和医疗水准之分。医学水准高于医疗水准,前者代表了医学科技的最新发展和尖端成果,后者代表了当今医学实践中的一般水平,是被广泛应用的医学技术,具有普遍适用性。本文认为,认定过失的成立应以医疗水准为标准,并对此加以详细论证。此外对医疗环境、医师个人能力等影响过失认定的因素予以研究。最后针对诊断、治疗、输血、手术等不同医事行为中的过失认定与规制进行详细具体分析。第三章,医事故意犯罪。本章首先对医事故意犯罪基本问题予以探讨。继而重点分析了两种常见的医事故意犯罪:医事欺诈行为和妨害病历管理行为。医事欺诈行为危害较大,同时较为隐蔽,不容易发现,即使发现也难以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本章分析了医事欺诈的构成要件,对其中争议较多的问题予以评析。然后重点分析了医事欺诈的几种类型:不具有职业资格主体实施医事欺诈的行为;故意虚构或夸大病情,诱使被害人就诊行为;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开高价药、做无必要的医学检查行为。并对医事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与规制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容易被忽略的妨害病历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妨害病历管理行为不仅侵害了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而且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等权益,实践中,许多情节严重的妨害病历管理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本文认为,对于妨害病历管理行为,可以根据伪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追究行为人之刑事责任。第四章,医事犯罪阻却事由。首先,分析了刑法中“允许的风险”理论在医事活动中的适用。对“允许的风险”理论在医事活动中适用的必要性和具体要件进行了阐述。本文认为适用“允许的风险”阻却犯罪之成立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2、医务人员必须执行正当业务。3、医务人员必须实施谨慎注意义务。4、医疗手段和方法必须科学、适当。其次,对医学中的“知情同意”理论进行了论述。并就这一理论阻却犯罪成立的理由、适用条件做出详细的论证。本文认为,就“知情同意”理论的核心要素——告知的内容而言,应当对医师告知内容界定一个基本范围,这一范围包括患者应当了解的疾病基本情况、诊疗方案、预期风险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根据患者的个人条件、心理承受力等具体情况,再由医生进行选择性地告知。最后,探讨了安乐死与犯罪的关系问题。关于安乐死是否构成犯罪,争议非常大。本文在梳理安乐死之争以及立法现状的基础上,从人权角度和刑法理论出发,认为具备严格条件的安乐死应当不构成犯罪。这些条件包括:实施安乐死的主体、实施对象、实施时机与方法、实施程序等方面。第五章,新型医事犯罪之一——器官移植的刑法规制。本章首先对脑死亡问题进行研究。在对脑死亡的内容,立法状况等问题的研究之上,着重分析了以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的意义:1、脑死亡标准符合医学规律,适应社会和科技的发展。2、脑死亡标准的确立能引起显着的社会效应与法律效应。3、脑死亡标准有助于器官移植活动的开展,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健康。并对脑死亡之争以及“一元”、“二元”两种死亡标准作出评析,认为应当坚持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唯一标准。其次,重点分析了器官移植的刑事法规制问题。鉴于目前社会上器官移植的种种乱象,刑法有必要及时予以规制,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器官移植犯罪分为:商业化犯罪、违反自愿原则的犯罪、违反中立原则的犯罪、违反情报规则的犯罪、非法行医的犯罪和非人道的移植犯罪。本文对这些行为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对策和立法完善建议。第六章,新型医事犯罪之二——辅助生殖的刑法规制。本章首先从刑事法角度重点分析人工授精与相关行为。非法人工授精行为危害较大,但现行刑法对其中一些行为并没有规定为犯罪,反映出立法的滞后。本文探讨了人工授精犯罪的巨大危害性,针对非法买卖人体胚胎、非法实施人工授精手术等行为提出详细的刑事规制建议。此外,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代孕这一社会现象,引发了一系列伦理和法律问题。目前我国关于代孕的立法方面尚有许多空白,在应对大量出现的代孕行为时捉襟见肘。尤其是商业性代孕、亲属间代孕等问题严重冲击着人类伦理和社会秩序,需要刑事法介入调整。因此,一方面应充分利用现有刑法对代孕及其衍生犯罪进行规制,同时还应尽快完善刑事立法以应对若干危害严重的代孕行为。
达林·摩根,邹波[4](2006)在《死亡中转站》文中提出弗吉尼亚州鲍尔斯教堂附近一男一女在车里谈着嗳昧的情话。 "谢谢你的啤酒。"女人说。 "谢谢你让我搭便车回家。"情欲在他们之间涌动。 "是你让我的生活这么精彩。也许我们都需要养个宠物, 因为宠物会让人长寿。"女人说。
奇云[5](2003)在《脑死亡,你能接受吗》文中研究指明经过近20年的争议和讨论,在医学、法学、伦理学等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开始突破几千年来以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扩散为标准的传统死亡观念,着手起草以脑千死亡为人体死亡标准的脑死亡法。
二、脑死亡,你能接受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脑死亡,你能接受吗(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刑事法庭审判叙事话语互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 |
1.2 本研究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本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研究方法及语料说明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语料 |
1.5 相关术语 |
1.5.1 叙事(Narrative) |
1.5.2 叙事话语(Narrative Discourse, ND in short) |
1.5.3 刑事庭审话语(Criminal Courtroom Discourse, CCD in short) |
1.5.4 刑事度审叙事话语(Criminal Courtroom Narrative Discourse,CCND in short) |
1.6 中国刑事庭审制度概述 |
1.6.1 中国刑事庭审的法律依据 |
1.6.2 中国刑事法庭审判程序 |
1.7 本研究的篇章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法律语言研究概述 |
2.2 国内法律语言研究概述 |
2.3 广义叙事话语研究 |
2.4 庭审叙事话语研究 |
2.4.1 国外相关研究 |
2.4.2 国内相关研究 |
第三章 理论框架 |
3.1 理论基础 |
3.1.1 关于“理性” |
3.1.2 关于“互动” |
3.1.3 话语分析 |
3.2 本文研究框架 |
3.2.1 理论观点 |
3.2.2 分析框架 |
第四章 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的结构特征 |
4.1 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的构成 |
4.2 起诉叙事话语的结构特征 |
4.2.1 主叙事话语的构成 |
4.2.2 嵌入叙事话语的构成 |
4.3 辩护叙事话语的结构特征 |
4.3.1 主叙事话语的构成 |
4.3.2 嵌入叙事话语的构成 |
4.4 判决叙事话语的结构特征 |
4.4.1 主叙事话语的构成 |
4.4.2 嵌入叙事话语的构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上):两相互动——控、辩对抗 |
5.1 主体内互动:合作 |
5.1.1 起诉叙事话语主体内互动:构建一个被告人有罪而且罪重的故事 |
5.1.2 辩护叙事话语主体内互动:构建一个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故事 |
5.2 主体间互动:对抗 |
5.2.1 被告人嵌入叙事话语 |
5.2.2 辩护人主叙事话语 |
5.3 崔案中的控、辩叙事话语对抗互动 |
5.3.1 控方故事(起诉书节选) |
5.3.2 辩方对抗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下):三相互动——控、辩、审融合 |
6.1 事实的概念 |
6.1.1 哲学意义上的事实 |
6.1.2 法律事实 |
6.1.3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 |
6.2 裁判事实的建构:控、辩、审三大叙事话语的析取与融合 |
6.2.1 争议事实的形成——控、辩双方叙事话语对抗的结果 |
6.2.2 争议事实的消解——判决叙事话语对控、辩双方叙事话语的析取 |
6.2.3 判决叙事话语对控、辩双方叙事话语的融合——判决书叙事话语 |
6.3 庭审叙事话语互动的特点暨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理性互动:中国刑事庭审叙事话语互动的理论解释 |
7.1 理性互动目的 |
7.1.1 互动目的的表征 |
7.1.2 互动目的评价 |
7.2 理性互动策略 |
7.2.1 控方叙事话语策略 |
7.2.2 辩方叙事话语策略 |
7.2.3 叙事话语策略小结 |
7.3 理性互动合作 |
7.4 理性互动决策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8.1 本研究的主要发现与结论 |
8.1.1 主要发现 |
8.1.2 结论 |
8.2 本研究的意义 |
8.2.1 理论方面 |
8.2.2 实践方面 |
8.3 本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
8.4 本研究存在的不足和未来研究的展望 |
8.4.1 不足 |
8.4.2 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3)医事犯罪刑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医事行为与医事犯罪 |
第一节 医事行为概述 |
一、医事行为概念之界定 |
二、医事行为的特征 |
第二节 医事犯罪概述 |
一、医事犯罪之界定 |
二、医事犯罪立法状况 |
第二章 医事过失犯罪 |
第一节 医事过失概述 |
一、医事过失的概念 |
二、医事过失的特征 |
第二节 医事注意义务 |
一、医事注意义务的概念 |
二、医事注意义务的根据 |
三、医事注意义务的内容 |
四、医事注意能力 |
第三节 医事过失的认定 |
一、医事过失的判断标准 |
二、判断医事过失的综合因素 |
第四节 医事过失行为具体分析 |
一、诊断过失行为 |
二、治疗过失行为 |
三、麻醉过失行为 |
四、输血过失行为 |
五、手术过失行为 |
第三章 医事故意犯罪 |
第一节 医事故意犯罪概述 |
一、医事故意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
二、现行刑法对医事故意犯罪的规定 |
第二节 医事欺诈行为 |
一、医事欺诈行为概述 |
二、医事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
三、医事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妨害病历管理行为 |
一、病历概述 |
二、妨害病历管理行为构成要件 |
三、妨害病历管理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四章 医事犯罪阻却事由 |
第一节 允许的风险 |
一、"允许的风险"理论 |
二、"允许的风险"与医事行为 |
三、医事过失行为中"允许的风险"之适用 |
第二节 知情同意与阻却犯罪 |
一、知情同意理论概述 |
二、知情同意的要素 |
三、知情同意与刑事责任 |
四、知情同意在我国的适用 |
第三节 安乐死与阻却犯罪 |
一、安乐死的概念与发展 |
二、安乐死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议 |
三、安乐死非犯罪化的条件 |
第五章 新型医事犯罪之一——器官移植的刑法规制 |
第一节 器官移植概述 |
一、器官移植的适用状况 |
二、脑死亡与器官移植 |
第二节 器官移植的刑法规制 |
一、商业化器官移植犯罪 |
二、违反自愿原则的器官移植犯罪 |
三、非法行医的犯罪 |
四、违反中立原则犯罪、违反情报规则犯罪与非人道移植犯罪 |
第六章 新型医事犯罪之二——辅助生殖的刑法规制 |
第一节 辅助生殖概述 |
一、辅助生殖的内涵 |
二、辅助生殖的发展与现状 |
第二节 人工授精的刑事法评析 |
一、人工授精引发的问题 |
二、国外境外人工授精的立法调整 |
三、人工授精及相关行为的法律评析 |
第二节 代孕行为的刑法规制 |
一、代孕概述 |
二、代孕行为的刑事法评析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脑死亡,你能接受吗(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刑事法庭审判叙事话语互动研究[D]. 向波阳.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6)
- [2]变色龙的阴影[J]. 米涅·渥特丝,朱株. 译林, 2012(04)
- [3]医事犯罪刑法规制研究[D]. 李坤. 武汉大学, 2010(05)
- [4]死亡中转站[J]. 达林·摩根,邹波. 世界科幻博览, 2006(07)
- [5]脑死亡,你能接受吗[J]. 奇云. 科学之友, 2003(01)